那位美女看上去很年轻。实际上是保养得当,我看不出来她的年龄。她穿一件淡绿色真丝长裙,裙子上隐隐精绘着枝叶缠绕的图案,间杂着点点红色石榴花绽放。脸上薄施粉黛,朱红色口红很是亮丽,看样子大约是兰蔻最新款的口红。那耀眼的口红刺着我的眼睛,光芒凌厉,我感受到某种王者气息。
美女姐姐听到这话,不知为何,脸上神情骤变,用大惊失色形容也不为过。稍微镇定了几秒以后,她盯着我看,目光霸气,几近肆无忌惮。我不知为什么竟然一哆嗦,手心隐隐有汗珠出现。
我仔细回想,刚才于爷介绍时说这位是谁呢?却一时想不起来。这一桌子人,本来就都是陌生人,而且,我本来就是一个很严重的脸盲症患者。吃完饭,不记得刚才同桌人长什么样,这样的故事于我已经不是一回两回了。更何况,这位美女的气场杀气隐隐,我更吓傻了。
于爷转过脸来对我说,“这位是青岛著名女作家采薇,也就是当年的采薇姑娘。哦,采薇姑娘是谁?是给当年著名女作家胡美蝶代笔的作家。因为代笔一举成名。”
“代笔作家?”我疑惑。
“那是往事了。曾经轰动一时。那事,也搭上了胡美蝶的一条性命。”
席间出现沉默。我脑子虽然已经蒙了,但是隐约想起自己的阅读史中好像有过胡美蝶这个名字。哦。应该是大名鼎鼎的一个前辈作家了。
于爷放下筷子,又一次拿火机点燃了烟斗。他吐了一口烟雾,对采薇说,“林芝很想了解虹喵的故事。“快十年了吧!时间飞逝啊。不提,或者事实掩盖于时间的灰尘之中,或许只有一个原因,机缘未到吧。机缘到了,自然会有人提,有人好奇,有人问。今天我不提,以后也会有人提的。”
于爷喝那么多酒,却是越喝越清醒的样子。他敲敲桌子,提醒采薇听他说话,“许采薇,你看这位林芝,有没有觉得不一样?反正我一见到她,就知道她是虹喵的朋友。我不会看走眼的。”
采薇脸上浮起一种莫名的笑容,高深莫测,似乎有太多复杂的东西收藏在那个笑容里。
于爷继续发表高论,“在酒桌上,有人向上看,你就是那样的。有人向下看,那是人家做人周全。这个林芝,好像啥也看不见,她是往云里雾里看。这一点,和当年的虹喵是一模一样啊。这两个人都是人世间梦游人。采薇,你感觉到了吗?”
许采薇径自抓起面前的酒杯,一口喝干,说,“也许我隐退的时间到了。反正,作家也有过气的那一天,更何况,我也仅仅算是浪得虚名而已。”
她抬起头来,我竟然看见她眼泪留了下来。她拿起桌上的餐巾,沾着眼睛,大约是不想让妆容花了。她的眼泪让我惶恐不安。
于爷转过脸,对我说,“幻像,一个孤独的写作者会出现幻像,她会把情感寄托在某一个具体的人身上,然后开始想象。。。。。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比如,虹喵就是这样的。那可真是尘封的往事啊,难道以后还会有机会把真相公诸于世?”
酒精的意味弥漫了整个房间。我想要听的故事,这么快就来了?我的心跳了起来,好激动啊。
这时候,采薇说话了,“林芝,来,咱俩换个位置,你坐到我这边来。”他不由分说,已经站起身来,我看看于爷,见他不置可否,只好站起身,和采薇换了一下座位。
采薇坐在我刚才的位置上,紧靠着于爷。她一只手拿着酒杯,另一只手伸手搂住于爷。她说,“于爷,你看见了这枚戒指吗?”
于爷任由采薇搂着,又吸了口烟斗,说,“我老眼昏花了,啥也看不清楚了。”
采薇说,“这枚钻戒,钻石可真小啊。小到我必须站到太阳光下,才能观瞻到它作为钻石的火彩。白金戒圈也细,细到有时候我以为是弄了根白线绑在手指上玩。当年你就没有坚持给我买一个鸽子蛋,对吧?”
于爷吧嗒吧嗒地抽着烟。半晌,说了一句;“你今天真喝了不少了。”
“嗯。当年是我努力再努力,才找到这枚最小最细最便宜的钻戒的。真的是我千挑万选出来的呀。我一点儿也不后悔。”
可是于爷没有回答采薇的话,他竟然径自唱起歌来了。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只记今朝。
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烟雨遥,涛浪淘尽红尘俗世几多娇。
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
大家都被歌声苍凉旷阔的意味打动,纷纷跟着于爷一起唱了起来。
这顿酒,这样快,大家就都嗨起来了。
一杯接一杯。一言接一语。
在山东的酒桌上,能活着出去,那是相当不容易!我知道了。索性我也管它能不能活着出去了!喝酒,说话,热闹今朝是今朝!
于爷夹过一个皮皮虾,亲自剥去虾皮,然后给我放在眼前的碟子里。“吃吃青岛的虾虎。好吃。和你在南方吃的味道不一样的。”
真是特别照顾啊。我诚惶诚恐。
于爷眯起眼睛看看我,然后说,“我好像在哪见过你?昨夜星辰一阵风,夜色中又见霓虹。”
采薇径自搂着于爷说,“一言难尽世情薄,落花无悔又逢君。于爷,我从没有后悔过。”
于爷干笑着算是回应,脸上的表情看不出是喜是悲。
采薇又转脸向我,说,“人世间的事情,很多都是真伪难辨的。林芝,接下来几天,你会真的进入虹喵的故事,你也不必担心和害怕,只不过是时间点到了,而你恰巧出现在那里。怎么就那么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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