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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是什么(七)

国学是什么(七)

作者: 翻书人读书猫 | 来源:发表于2020-03-20 21:59 被阅读0次

    诸子百家之数,实为虚指,盖因其时立言立说者众,是社会思想学术勃发之前所未有之世。然诸派学术未有所承者,根柢之薄则不足以发其说而显于世,其间显者,即其学说习者众多且于社会政治有较大影响者寥寥数几。按其学说根源之先后,有农、道、墨、儒、阴阳、法六家。按吕思勉师所言,农家所承袭者为简陋农业社会之思想;道家所沿袭者在游牧社会之初期;墨家之思想,前有所述,盖源于夏代;儒家及阴阳盖自商周,然其所治所述者,上至三皇,下至东周,非一时之思想;至于法家则最新,以申不害、商鞅、韩非为代表,主意对外兼并,对内立法。

    农家者,非行农事者也,需知先秦之诸子实皆欲以其道移易天下者,其忧者皆在于天下,而非百亩之地。农家之代表人物为许行,《孟子》、《吕氏春秋》皆有所记载,其旨实在于“使君臣并耕,悖上下之序”,其以为贤君当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又主意买卖论量不论质。此皆世之简陋方可行者,当东周之时,其欲率天下而从之,则事不成矣。

    道家者,非后世依托神仙之言之道教。其代表人物为老子、庄子、列子,其学有二派,一为《老子》之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二为《庄子》、《列子》之一切委心任运,乘化以待尽。《老子》之旨在于:治国于无为,胜敌在卑弱。此因其崇尚自然力,自然之运行固有其道非人力能更改,且其运行盛极必衰、衰极必盛成循环之故。庄、列之旨在委心任运,其因自然力之伟大而以为人事皆无可为,其说颇有颓废自甘之意。道家之思想于汉初颇受重视,其后则为神仙家所依托,全失其本真。

    墨家者,与儒家并称两大显学,《淮南要略》所云:“墨子学于孔子而不悦,背周道而用夏政”,可知其主意在夏,欲行夏道于天下。墨家之代表在《墨子》,其中有《修身》、《亲士》等篇纯为儒家言,可知其与儒家之渊源,又前所述其出于清庙之守,盖其学为明堂之学。其所宗者颇多,盖明堂为旧时学术之中心,所遗者众也,其核心思想在于兼爱,行之以非攻;其所崇尚者贵俭,行之以节用、节葬、非乐;其于世界论称天志、明鬼,辅以非命;于政治曰尚同、尚贤。此悉前所言。《史记》载舜禅让于禹,此夏之初也,盖夏时民仍尚贤非亲,此后则以血脉为重,故知墨家者行夏政不虚。后天下大乱,秦并六国,墨家者多聚散江湖,遂为侠客一类。

    儒家者,重教化,欲以仁义治天下。其说贯穿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年,至今则无人不知,其说之理想在大同,代表人物颇多,尊孔子为至圣先师。孔子之说,具于六经,其中以《易》、《春秋》为要,《易》言理,《春秋》言据理而施之人事。二者互为表里,“《易》本隐以至显,《春秋》推见至隐。”孔子博学,多知前代之治法,其观治化之升降,以为古时最美,谓之大同,时代渐劣,是谓小康,小康不在,则为乱世矣。故《春秋》张三世之义,分二百四十年为三世,据乱而作,进于升平,更进于太平。其欲逆挽世运,复于郅治也。然因社会组织之大变,儒家于政治之抱负未得实施,至汉时所谓独尊儒术,亦不过作为掌权者之工具也,于其本愿则相去甚远。唯其在社会方面对国人之影响颇为显著,儒家以君子为完美人格,其意在教导民众为文质彬彬之君子,构建和谐大同之社会,其主意有三:一曰仁,即人人相亲,非加以政治力量而社会和睦;二曰中庸,即凡事不趋极端,是故吾国之制度风俗皆不至积重难返,国人亦无顽固之病;三曰恕,即其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者,此絜矩之道,所行之标准极简却又极为明了,所谓愚夫愚妇者尽皆能行。此三者诚大有所造于吾国社会,儒家之政治抱负虽未得实施,然其确实于岁月中影响改造了民众,促成了一个和谐、文明、包容、开放的国度。

    阴阳家者,所谓本所已知推其未知者,其说看似荒诡,实则有其逻辑。其以宇宙不过时间空间而已,所谓四方上下曰宇,古往今来曰宙。既知中国之山川地理,又知黄帝以来世事之变迁,则不难推求其间规律,更进则求得未来之事。按其所得之规律,则有五种治国之方法,应更迭使用,是为五德之终始。阴阳家之书尽亡,现今可见者唯邹衍之说,《汉书·严安传》载有其言:“政教文质者,所以云救也。当时则用,过则舍之,有易则易之。”此即五德终始之说,似儒家之通三统,皆以之明政教变易之宜,而应之以不同治法也。其谓历代皆有其德,配以五行,是虞土、夏木、殷金、周火,皆前者不胜后者,后秦人自以为水德,而汉初自以为土德,此皆行邹衍之说也。需知诸子皆欲以其道移易天下,邹子之说实非后世之阴阳家之改正朔、易服色等空文,而是以治法配五德,欲行之于天下,惜皆已亡佚,不复得见。盖其所以亡者,司马谈《论六家要指》有言:“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

    法家者,立说最新,于东周之时势最为切合,分为法、术二派,前已言之,“申不害言术,公孙鞅为法,韩非盖欲兼综二派者”,法则所以治民,术则所以治治民之人也。法家之所由生者,盖因古时制法之无一定程序,且新旧不分极为混乱,法律命令亦纷然出错,于民则蒙昧无措,于贵族则法出随心,致社会天下之乱。故法家之精义在于释情而任法:全绝感情,一准诸法;法之所在,不容丝毫出入。法为事之准绳,唯其公正,方能效行,“衡诚悬,不可欺以轻重;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圆;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此礼家言亦为法家论法所用也。法家之用法,不容失之轻,亦不容畸于重,法家非酷也。韩非所谓:“糟糠不饱者,不务粱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绣。”此即证其说意在救一时之弊,而非于平世皆如此也。法家之学于其时则确有其效,其存书者三:《管子》、《商君书》、《韩非子》。前者于齐,言官营事业、借贷、商业之论;次者于秦,言开塞耕战之论;后者于韩,言法之原理条件,皆据一国之情而即于实效者。盖用法家者多富强,一则能一民于农战,致兵多且强;二则能进法术之士,汰淫靡骄悍之贵族,致政事修举。七国用法家者皆强盛一时,及秦则并有天下。

    农、道、墨、儒、阴阳、法,于诸子中为最要,其于我国学术之影响最深,概述至此。下篇则启两汉儒学之端。

    (在这作个说明,《国学是什么》这个系列主要在于理顺中国学术的性质及其变迁,以此达到讲述国学是什么的目的,对于过程中出现的各个流派、各种思想,暂时不会细述。对于这些璀璨瑰丽的历史文化之宝,我会把它们放在此后的系列里,届时再娓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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