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遍读《围城》是在初中,当时只是附庸风雅,纯粹为了看看这个大家口中的好书到底写了些什么,也真好添点谈资。现在结束校招季闲下来突发奇想开始读第二遍,说大陆出版书籍无人超越好像过于夸张,但是这是我除了《百年孤独》外第二本从头到尾看完,还想再看一遍的书。
啊我是简陋的图片「一」
印象最深的人物倒是赵辛楣和孙柔嘉。
赵辛楣原是苏文纨利用来刺激方鸿渐的。“身材高大,神宇轩昂”;美国留学生,本在外交公署当处长后做政治编辑,有学问有见识;对苏文纨青梅竹马一往情深;对朋友慷慨大方,工作、人脉、钱,出手相助从不吝啬。虽然有一点外交官的高傲,但瑕不掩瑜。
赵辛楣对于方鸿渐和孙柔嘉的关系有一种迷之清醒。赵辛楣评价孙:刁滑得很、很深心、煞费苦心。方和孙订婚后,处理距离得当,也深知孙柔嘉对他莫名的介意。看到辛楣为鸿渐介绍教授职务后又在重庆介绍新工作,然而孙柔嘉却觉得他多此一举管人家家事,我真是替赵辛楣可惜。
在给方鸿渐看自己订婚女友照片时,赵辛楣笑道:“你别称赞得太热心,我听了要吃醋的,咱们总前有过误会。看朋友情人的照相,客气就够了,用不到热心。”我觉得这是用来处理朋友及朋友伴侣的关系非常得体的态度。
整个故事里,我始终觉得赵辛楣是最清醒能干又热血的,在那个背景里虽不能说混的如鱼得水,但也过的有姿有色,且不失风度。
孙柔嘉的出场不能说早,以至于脑海里一直没有她的印象。杨绛先生在附录里所说孙柔嘉是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方鸿渐‘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很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早在去三闾大学的路上赵辛楣就评价方和孙的关系:孙小姐就像那条鲸鱼,张开了口,方鸿渐这糊涂虫就像送上门去的那条船。结果是一语成谶。
方鸿渐从反驳赵辛楣的调侃,到觉得孙柔嘉像个无知可怜的弱小女孩,不但向自己求计,并且对自己言听计从;最后开始自顾自胡思乱想自己是不是爱她——有一点点爱她呢。“这是他够满意了,心里容不下猜疑”。我既不是男人也不是两性专家,不够自信揣摩男人对女人的心思。对于孙柔嘉,她在三闾大学和方鸿渐的交集,换做以前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给她打上“绿茶婊”的标签,但是现在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或许是一个女人想接近对方的最自然而然的行为。
孙柔嘉确实如杨绛先生所说是最寻常的。在订婚以前孙柔嘉常来看鸿渐,订了婚只有鸿渐去看她;鸿渐最初以为她只是个女孩子,事事要请教自己(或许这就是方鸿渐心动之始?),后来发现她不但很有主见,而且主见很牢固。孙柔嘉吵:“要等我说了你才体贴到,那就算了。一个陌生人跟我一路同来,看见我今天身体不舒服,也不肯撇下我一个人好半天。哼,你还算是爱我的人呢。”简直是情侣吵架的完美还原,看得我心惊胆战……最初殷勤,确定关系后故作傲娇,面对方鸿渐前情人苏文纨忍不住攀比,对自己又羡又妒又又瞧不起的汪太太尖刻地画出“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在询问方鸿渐意见时,其实是自己心里早已准备好答案,等着他说出来而已。她的生活似乎被限制在围城内外,给自己树立无数假想敌:苏文纨、唐晓芙、赵辛楣,恨不能从他一出生就出现在他生命里。任何能剥夺方鸿渐对自己注意力的人和事都是敌人。
在一段关系里,女的一方很难时刻保持清醒,很容易越陷越深,我也觉得如果能时刻保持清醒那恋爱也不能称为恋爱,用朋友来称呼更合适。在知乎里有人提问:“如何成为一个更好的女朋友”,看到底下有人回答:“假装自己没有男朋友。”好像看起来很正确:一个女性,除了有伴侣之外还应该自己独立生活,有矛盾了学会自己回复心情、体谅对方的做事说话、看书旅行学习充实日子。但这未免也太残忍,如果真的做到了有和没有一个样,自给自足了,那还需要伴侣干什么,想想好像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是徒增了自己生活的累赘?
当然婚姻和恋爱不能混为一谈,用恋爱的心思来揣摩婚姻也不正确。
对于主人公方鸿渐,第一次读,我少年血气方刚,觉得他易受诱惑、不务正业、耍小聪明、不思进取、没主见,心里只有厌恶;现在重新读一遍,还是这么觉得。
「二」
除了丰满的人物,钱老的语言也非常让人叹服。看到有书评说这是“抖机灵”,但是我看到很多细节描写都满怀激动,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文学功力吧。
比如苏文纨送方鸿渐下阶,她唤:“我在这儿望你,你为什么直望前跑,头也不回?哈哈我只是没道理女人,要你背后生眼睛了。”比如鸿渐感慨女人体贴:“汗毛孔的折叠里都给她温存到。”比如一句话的感觉:“像一只陌生的猫到屋里来,声息全无,过一会喵一叫才发觉它的存在。”对女性的描写,让我这个女同学在心里连连点头。
对于孤独感:“身体里容不下来的东西,或消化或排泄,是个人的事;为什么心里容不下的情感,要找同伴来分担?”“聚在一起,动不动自己冒犯人,或者人开罪自己,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着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
至于婚姻,除了最著名的比喻“围城”之外,还曾比作狗追求水里肉骨头,“狗为追求水里的肉骨头,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结婚,恐怕倒要对水惆怅这不可见的影子。”在最后方和孙频频吵架时,方鸿渐这样总结:“对任何人发脾气,都不能够像对太太那样痛快。父母兄弟不用说,朋友要绝交,用人要罢工,只有太太像荷马史诗立风神的皮带,受气的容量最大,离婚毕竟不容易。”离婚在现在看来似乎挺容易的,但是有恃无恐恐怕是很多吵架里得理不饶人或倔强一方的心态。看到这里真是让我哭笑不得。这或许也是家暴成瘾的一种心理?(我乱说的)
「三」
其实我又懂什么呢。里面更多的也就是钱老书里的摘录。
新年快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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