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忆起曾经少时与火的缘分。
现在想来,实在是危险至极。
但也据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只是不知,这后福何日到来。
许多年前,我读初中的时候,弟弟读小学。
我和弟弟睡一张大大的床。
爸妈怕我们姐弟俩冷,
就铺了“电褥子”(学名电热毯)。
大多数时候,这电热毯都是一整夜开着的。
于是,终有一日,那电热毯,无法承受天长日久的劳累,自燃了。
那时的我,沉沉的睡着,根本没有发觉。
是弟弟大声喊叫——着火了!我被惊醒。睁开睡眼时,尚且不明就里。于是茫然的披着被子站起来,发现脚下是一个碗口样大的火坑——只有红红的火光,没有火苗。我正不知如何是好,只听弟弟大声喊——快下来呀,还瞅啥呢?我才一下子略微清醒过来。于是,我一脚踩在火坑上,从床上跳到了地上。
事后发现,脚后跟,烫出了一个大大的水泡。
第二次浴火重生,是在高中。
寝室同学每日都学到很晚,似乎洗漱完毕,不拿着书到床上学习一会,都觉得惭愧不安。寝室十点熄灯,楼里就依次的点燃起蜡烛。管寝室的大爷就会一次次的巡回敲门——熄灯了,不许点蜡!
还好,那时没有手机。多感谢我年少读书的时代没有手机。否则,又有多少人,根本无法抵御来自手机的诱惑,与大学失之交臂。
我们把黑夜用来读书,真正应了顾城的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我们在黑夜里,寻找自己人生的光明。
大约是在五一放假前的日子。我的寝室着火了。后来得知,是我对铺的女孩夜里学得太晚,不知不觉睡着了,忘了熄灭蜡烛。后来翻身时,碰到蜡烛,蜡烛把床四周的围帘点燃,
引发了大火。
彼时,我们正在熟睡。是对面上铺同学的一声凄厉的叫声把我从睡梦中喊醒——我又是最后一个醒来的。
醒来时只见对面火光冲上房顶。我光着脚丫,直接从上铺蹦到了地上,随我降落的,是屋顶的灯。还好,我没被扎伤。
大家七手八脚把火势控制住。谢天谢地,我们八个人完好无损。校领导说,再过五分钟,我们就都会因为窒息而死。因为对面上铺的一位同学,她铺的是重体海绵垫,已经被烧掉一半。被烤热的铁床烫伤了她,她才惊叫着喊醒了我们,救了我们所有人。唉,我们八个人差点成了《张震讲鬼故事》里的主角。
这两次与火遭遇,每次忆起,越想越后怕。而当时年少,并未觉得有多可怕。真是“初生牛犊不怕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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