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怪像之农民

作者: 疏影0701 | 来源:发表于2018-06-01 11:30 被阅读36次

    当前怪像之农民

    20180529

    所谓怪,就是与众不同,就是差异。然而有些时候,怪不只是差异,而是一种本质,是一种不同。

    旧时有说东北三大怪,其实是当时现状的写照,整个东北大体如此。可是对于中国农民之怪,却与众不同。

    之一。农民的称谓

    农民原本是指务农的人,就像工人是指做工的人,如果仔细的想想,现在的农民并不是这样。农民就像孙大圣一样,隐藏在我们周围,与我们没有差别,但实际上他们却是农民,这其中的根本标志是土地,农民有地,别人没有。

    不种地,不务农,为什么还要自称为农民,还要享受只有农民才有的一些待遇,是因为对于农民,并不以其行为而命名,对于他们而言,农民这个称谓,就像以前的爵位一样,随身而行,除非他自己不想要了,否则就会一直跟着他。

    之二。农民不种地

    2016年的国家统计数据有六亿农民,准确的说农村户籍人口,其实就是农民,但是真正务农的恐怕要少很多,即便是去掉老幼人口,照理也该有四亿到五亿人口可以从事农业生产,但是真是情况或许只有两亿人在从事农业生产,那些应该务农却没有务农的人去做什么了呢,他们在从事非农活动,不种地。

    不种地的“农民”,依然还是农民。

    之三。农民无税的特权

    需要明确的是,无税,并不是指农业税,这是国家大政,无法评论,但是农民确实还有一项收入,就是土地流转的收入。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农民只有使用权,按照一定的政策法规获得。原本这些土地相当于国家租给农民的,让他们通过耕种,得到收益,一方面为国家提供税负,一方面为农民自己提供生活保障。在2006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农民的种地收入全部归农民自己。可是农民并不都愿意种地,他们向往新的生活,纷纷走出农村,到城市里发展,因此好多的土地就闲置了。而还有一些人留在农村,继续种地,但是自己所有的承包地不够用,就将不愿意种地的农民的土地集中起来,形成规模,为此向原土地持有者支付一定的费用,取得土地的合法的经营权,这个过程和费用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

    然而这笔费用却有些奇怪,属于合法交易,却没有与其他交易的特性,没有税收。

    其实早有学者对取消农业税提出质疑,虽然是国家对农民的政策倾斜,但有违背公平交易的原则。同样的土地流转收入,也显得唐突,也可能是我不了解细情,所以无法说出其明目。

    之四。农民的户口之怪

    按照“户籍法”的要求,稳定的居住地,是户籍的一个条件,简单的说,在城市里落户,必须有一个房子,或一个地址,用以承载或安放一个户籍,也就是户籍不能悬空,但是在农村,可能就会存在这样的现象。

    农民至少有两种土地,一种叫承包地,用于经营生产的,一种叫宅基地,用于建房居住的。现在承包地不能买卖,只能流转,实际上就是租赁,而宅基地确是可以买卖的,似乎也是合法的。

    试想如果一户人家将他的宅基地出卖,那么他就失去了居住地,而他却依然可以拥有农村户口。想象起来就很有趣,他的户口落在哪里了呢,这不是一件怪怪的事情吗。

    或许怪事很多,绝不止于此,这里仅略举一二。对此我不带有观点,意思是,不羡慕,不嫉妒,但也是担心。或许有人会说这是小题大做,也许是,但是我想这恐怕不会是小事儿。

    回想解放后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从分配,到私有,到集中,到国有,是一个有趣的过程,这些变化中,有农民可以自己控制的行为,也有农民不得已的行为,但是终究是变化了。

    新一轮的土地承包政策将在2027年到期,到时候会有什么变化,想一想会很有趣。

    有两个问题,思考一下,可能有些意思:

    1.现在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在什么人手里。

    2.现在的农村什么人在种地,为谁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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