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

作者: 薄荷双爆 | 来源:发表于2017-05-22 10:23 被阅读0次
    不止

    她从H城回来

    她早已忘记自己何时起的念想,内心是否有过挣扎,她只记得那晚的夜色是沉默的,路灯和屏幕那头的他一样冷漠,可她还是忍不住发出那句打了删删了打的句子——我来找你。

    我来找你,我来找你,来找你曾勾走我灵魂的眼眸,来找你弧度完美的笑容。 不,不止。她松手任凭手机拍在脸上,发出沉闷声响,宛如黑夜任意角落猝不及防打过来的一拳,她无力抵抗。

    你懂他吗,她问自己。她想是不懂的。他是包装精美的礼物,她不知道内部的构造,却偏执地想要保护,而那份礼物不过是途经她的小路,永不肯停留。

    抵达时已是傍晚,他来接她。他和一年前并无多大变化,只是憔悴和沧桑不少。她一直笑,仿佛只有笑起来,可以抹掉她关于他的所有记忆。她不再想自己有多喜欢他,为他付出了多少,他是否有一点点的在乎自己——至少她现在站在这里,一个学着去遗忘和放下的她,去遇见一个完全陌生的他。

    他带她走路,她才发现他是这样随意又任性的人。没有目的,没有计划。他们找不到好吃的餐馆,最后还是选择了必胜客,菜单客气地传递,她又转而全权交给他。她开始同他聊天,聊她的剩下一年没有他的高中,他在对面听地仔细,偶尔插话,讲起自己的大学生活。他的声音是意料之内的轻而淡漠,可当他为她递上第一块切好的披萨,她却有些恍惚了,仿佛他们是相识很久的老友,面对面地轻声交流,在夜幕垂垂之际叙一叙过往。

    不是吗?她扭头看窗外。她记起她高中时第一次跟着他去H城,他带她吃了牛排,她切不好,抬头看他,他玩着手机吃得自如,良久才问她好不好吃,为她盛来一盘子的小番茄,刺眼的红色像是在嘲笑她的笨拙。

    她看着眼下的披萨,色彩丰富,番茄和菌菇跳跃而来,她割下一角送入嘴里咀嚼着看他,对上他玩罢手机恰好抬起的眼睛,芝士和烤肉在嘴里爆炸,却抵不过他的一记笑容。

    饭后依旧没有想出安排,二人便百无聊赖地沿街走,路过一个废弃的下水道口,传来奶猫的叫声。她面无表情地走过,他却止步,打开手电看猫。她是知晓一些他爱动物的事迹的,却不知道他可以为了救猫爬入下水道,管道不深,却也吓了她一跳。奶猫和她一样受到惊吓,躲到下水道一侧的不肯出来。他爬上来,她去扶他,是熟悉又陌生的触感,她又差点慌了阵脚。他们在道口徘徊良久,用尽办法也不曾逗猫出来,她看着蹲在道口学猫叫的他,黑色T恤和夜色融为一体。倘若我是那只猫就好了,她想。救猫的结局自然是失败的,往道里倒完小鱼干他才放心地离开。

    于是话题由琐事转为动物,她也开始变得烦躁。她对动物没有研究,也没有兴趣研究,当自己编出喂野猫的桥段她突然意识到,这是她第一次对他的不坦诚。她笑,原来真的会有这个时候,去欺骗他,去敷衍他,去拒绝他,去做真实的自己。

    走夜路的时候他讲起很多,譬如他曾经做过的坏事,教学楼顶楼抽烟,翻墙出去通宵上网,打架泡妞,宿醉。她尚不知两年前她爱上的清澈少年,不过是个伪装极好的浪子;她以为的优等生,不过是数学勉强及格的差生;她以为的专一如他,不过是为了缓解无聊而泡高一学妹。很多个他都和她想象里的他不一样,或者说,和她曾经追的他不一样。“可你还是很喜欢小动物”,她又笑。“是的”,他开心地强调,“是的我很喜欢”。他的眼睛依旧是如小鹿般湿润明亮的,她终于放放心心地去享受这一个夜晚,因为他是他,而她是她,他是不完美的他,她只不过曾经深爱他,那又怎么样呢,人生苦短,活在当下。

    最终决定去唱歌。第一次和他去H城的时候也去唱过歌,两人喝得不多,就去超市买酒,广播响起还有十五分钟就要停止营业的声音,她和他推着购物车在超市乱跑,最后却只选了寥寥几罐啤酒,易拉罐在车里碰撞,咣当咣当,是只属于她与他的自由。

    她告诉他自己高三没坚持什么大事,就是孜孜不倦地练了一年的骰子。他乐的不行,立即点了十几瓶酒。几轮下来实力相当,他玩得很开心,喝的比她多,她却先晕了头。她微微红着脸讲起她高三乱七八糟的生活,她也并没有他想的那样矫情和无聊。遇见各种人,练就一身伤,才得以自信又洒脱地地站在他面前,开他的玩笑,嘲讽他的浪掷。这样的你其实挺可爱的,他说——可她一不小心睡着了,脑袋贴着桌子,口水几欲流下。他觉得好笑,这个追了自己两年,又等了自己一年的女孩儿,如今追到小镇,陪他说话陪他喝酒,又毫无畏惧地睡去。他其实是不喜欢陪伴的,人与人发生了粘连总是一件麻烦的事儿。他喜欢自由,可是她嘲笑他那样会变得孤独。这一晚呢,自由又不孤独啊,他想,一晚就够了。于是他俯身摸她的头,亲吻她的刘海,她不会知道这一刻的他是多么迫切地想要留住每一分每一秒,迫切拒绝天亮拒绝光明,他想和她就这样,睡着或者没睡着,喝酒或者举着酒杯,只争朝夕。

    几首歌以后她醒来。“你知道自己睡着了吗?”他问她。“啊--”她脸愈发地红。“罚你唱歌。”其实他和她都是不会唱歌的人,可是倘若太安静,他会忍不住亲吻她红红的脸,让她听一听自己的心跳。她发挥得出乎意料的好,一直唱过零点,眼睛亮亮的,像他救不到的那只猫。

    喝过酒,他们寻找夜宵摊,胳膊时不时会碰撞,影子重重叠叠,可惜小镇没有凌晨两点的夜宵摊,黑漆漆的小路望不到尽头,只得吵醒旅馆的大爷订下两间房,用最后一点力气设好起床的闹钟。

    她不知在哪儿读到过这样的句子:你是我拂晓时分做的一场梦,天光亮起前就要散了。

    她去他的房间,他已经醒来,“你还记得凌晨的事吗?”他笑着点点头,她眯起眼睛看他房间微微透过光的窗帘,她该走了。

    他给她买早饭,送她去车站。她过了安检回头却发现他还在,出乎意料地,温柔而随意地,像是从梦里走出来,沿着明亮的小路,走向永恒的时光里去。她万分感谢那个在沉默的夜里充满勇气的自己——我来找你,我来找你。

    不,不止。早饭不够美味,她丢进垃圾桶,发出沉闷声响,像是丢弃了偏执许久的沉重包袱,她长舒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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