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回想起一件事,他的经过。开始踏进来了,然后我们说了一些话,然后发生了争执,打了起来,最后他分分愤愤的走了,最后我留在那里,非常沮丧的反思自己的过错,以及不断的指责他犯下的错,脑中不断的问:“他怎么能这样对我,明明都是他的错”,后来稀里糊涂的过了几天,终于从这之间走了出来,不再关心这件事。
我是怎么回忆这件事的,首先我想到了开始,开始进入到了当初了那个场景,我能具体的记住周围的所有一切吗?我回忆了一下,有些东西那么细致,那道门,他就是从那个门口进来的,我记得那扇门的材料,那扇门的形状和造型,甚至更多的细节,然后就是我们之间面对面中间隔着的桌子,它在我与他之间的距离以及高矮,对我们之间造成的影响,其他的地方,很多的桌子,以及黑板,那是一个教室,所以应该有我记忆中刻板的教室的东西。那么这就是我对这件事儿的回忆了,我记住了什么?
我什么都没有记住,如果要回答的准确一点的话,因为可以看出,这所有的东西都参杂了很多的偏见,参杂了我们之间的情绪变化,甚至整个事件的情绪,都有可能被我想象到更加激烈,这是为什么?什么造成了我要编造一个谎言,来说我的回忆。
是因为我记忆力衰退了吗?不是的,是因为我要描述我的回忆,我要构想我的回忆,我要经历我的回忆,那么回忆中的种种就不得不的加入到了当前的环境中来思考,这就是原因,因为回忆不是回忆事情本身,而是在当前的情况下,思考那个时候发生的事情,这个思考的素材,来源于人本身,懒惰的思维惯性和任意构造事物。当我回忆个时间点的时候,就必须的认为我当时是怎么样的,构造那些场景,提取我注意到的素材,以及我对那件事件的直接判断(比如,我认为那是件不好的事儿,那么我的关注点,就在于如何构造一个不好的环境,反之亦然),回忆时刻的情绪会影响回忆的效果,导致忽视和过度渲染一些事物。
回忆的本质就是对经历的思考,那么回忆是否还具有效果,是否真实,是否能够作为一种凭证。那是必然的,在审判的时候,为什么还会有人证,这种依靠一个人的回忆来作为依据的佐证方式。因为虽然人的思考可能是非理性的,但在理性的辩论中,回忆的素材会逐渐拟合事件真实,通过讨论和共同构造,能够将事件的回忆发展到一个真实的程度。
事件真实性的程度,依靠理性的思考来达到。而回忆的事件的深度,则需要更多的情绪因素。
情绪帮助记忆,在前面述说一段回忆的时候,情绪变化和激烈点都成了回忆深刻的一个点,他帮助我记住了我和他之间的所有事情。为什么会这样,大概可能的原因是,在这段时间内,我们彼此产生了一种原始的危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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