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花了一天的时间阅读了阿德勒的第二本书,其实这本书已经买了一年了,之前也尝试着读过,但是可能工作的时候不能一口气读完,总是被打断,就搁置了。
在读完《认识人性》后,再捧起这本书时,我感觉对阿德勒的观念似乎认识要稍微深刻一点了。阿德勒一个主要观点是认为人存在“自卑感”,为了摆脱“自卑感”会采取不同的的表现形式,从而获得优越感。这些表现形式可能是焦虑,眼泪,愤怒,歉意,控制欲……
阿德勒还有一个观点是人如果是“利己”的人,就可能变成神经病,小偷,杀人犯……只有成长“利他”(学会合作,为社会做贡献)的人,才拥有正确的价值观,从而成长为一个正常人。
读到这里,我想到了现在的“合作学习教学模式”,可能现在很多理论都是阿德勒观点的延续吧。
这本书在开头还提出,人活着的三个事实,对应着三个问题需要解决,最后归结为一句话:我们必须在生存环境(有限的物质资源,职业)中让自己的生命得以延续(社会地位,婚姻)。接着他又论述了教育和婚姻方面的一些案例和启发。
有些观点,如应该从小对孩子进行职业规划(他认为孩子在5岁前,由于家长的影响可能对职业已经有了目标,只有需要家长去发现),并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这让我想起了丹麦(应该没记错吧?)要求幼儿园教师应具有硕士学历,且学习职业规划后才能上岗。
但是这本书个人觉得缺陷在于没有告诉读者具体应该怎样设立目标,母亲(家庭)应该怎样影响孩子等,具体的措施和标准,读完以后每月领会到!
思维很乱,先写这些吧,还需要继续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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