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十有五而志于学”,我十五岁始志于文。清楚记得这个历史节点,初二的下学期与复读初二的上学期。也许正因感受到文学写作的理想追求,我才决定复读初二,褪去旧习,重新为人。在文岭中学,我对文学写作的兴趣得到初步唤醒,写作潜能得到初步释放,这是唯一有别于同批转校的同村人的地方。
在物质贫乏、精神惶惑的年月,文学世界中的情与美,陶冶了我,拯救了我,让我摆脱一般男生的底层思维,有一种超然物外的人生理想。我的祖父母、父母都是农民,父母都是文盲,朵朵、苗苗都不喜欢文学,我唯独喜欢文学,成为文学少年、青年乃至中年,大约我是天秤座的缘故。我命主文曲,先天里是文曲星降世,多才多艺,博闻强记,可当作家。文曲星不是文昌星,前者比较感性,易犯桃花,而后者比较理性,掌握权力。我身主天同,后天里福星照耀,但情绪不稳,注重享受,孩子气重,有着《封神演义》里比干一般的玲珑七窍之心。二者结合,我容易走向浪漫主义、唯美主义,时时颓废,命运多舛。
十五岁时,学习与生活之中,免不了有一些私记录,记在一个专门的日记本里,先是记下最近的米、炭、钱的开销,竟然像鲁迅年轻时候的日记一样,后是免不了青春萌动,用散文诗一般的流动文字,记下朦胧而细腻的一些感受,也竟然像鲁迅年轻时候的《野草》一样。有次,我在化学课上因某种触发而沉入遐想,埋头记录,不料被化学老师当场逮住,搜去了那个小本子。老师停止讲课,翻开小本子,眯眼瞧了瞧,我以为大祸临头了,有些紧张,他却是在欣赏,啧啧称赞两声,叹了口气,又递还给我,连一句训斥的话也没有。那些散文诗一样的东西,既是随手写来,也就随手撕掉。我没有发现,那时我最适合写作的文学体裁,是散文诗,就没有集中去写。我到底想写啥,那时有些迷茫。正因为化学老师的一次善待,极其难得,几年后我也善待了他的女儿。这是后话。
远离庸众,潜心学习,复读初二,我的个性与才情开始显露,逐渐成了大家眼里的“才子”。其实我是一个“怪人”,算是洲上人极其少数与特殊的人种。
那时,我多次翻阅外祖父家的小人书《红楼梦》,重点是宝玉与黛玉的爱情故事,宝玉与丫头的故事。里面有些超出我的生活经验的名称术语,是我暂时弄不明白的,比如紫金冠、碧纱橱、抄手游廊、芍药、海棠、湘妃竹、秋香色等。及至看了1987年版的电视剧,我明白了一些,且极想自拍一张古装照,头戴紫金冠,额勒金发箍,胸挂金项圈,足登粉底靴,哪怕是在景区拍照(后来发现孙悟空也是这般装束,还有黄金甲、金箍棒、野鸡翎,而他俩都是补天石出生,却是“混世魔王”,经历了一番磨难,各有归宿)。很多年以后,我去燕京大观园游玩,里面没有此种服务项目,不禁失望。最终帮我完成这一夙愿的,竟是抖音里的AI游戏软件,与陈晓旭配戏,相形之下,我早已是中年大叔,像是林如海或贾政。到了高中时,经过赤壁公园门口附近,偶然看见一个文物摊里刻有“通灵宝玉”的浅绿玉挂件,背刻“莫失莫忘,仙寿恒昌”,不足鸡蛋大,开价极便宜,当即买下,偷偷戴了两天,自觉没取,便永久收藏起来。至今那绳子、穗子早没了,玉玦枯干无光。
那时节家里没钱没书,买不起文学巨著《红楼梦》,就向同村本家的荒家借阅,疯狂翻阅。才看到一半,正在兴头,即被他赶到我家,强行索去,说某某要看,以后再借。过后再去借,他以某某未还为由,拒绝借出,且显出厌烦之态。那是1980年代通行的人民文学版三卷本,叫做程乙本,赭红封皮,字体较大,有一些注释,读起来舒服易懂。大学时,我终于买了一本岳麓版的小字本,文字出入较多,没有注释,读起来就有些费力。荒喜欢练毛笔书法,写得一手好行书,甚至仿效村夫,用金箔纸刻写对联,再粘在红纸上。那时节金墨是少见的。每年春节,他将自家门窗弄得很喜庆,很艺术,让店主很得意,见人夸赞就笑嘻嘻。可荒见不得我练书法,很厌烦。其实,我的文艺兴趣十分广泛,简直是立体型、全能型的,喜欢文学、绘画、书法、雕刻等。为了雕刻自己的签名章、读书章,还买了一套别致的雕刻刀具,至今保存着。
借书就有借书的故事。《一个少女和一千个追求者》,一本薄薄的印度小说,是向邻家女孩柚借的,写一个漂亮吉普赛少女的悲惨遭遇,单纯健康时,吐出的唾液有人跪舔,体弱重病时,被人吐唾液。它具有同情女性的倾向,跟印度电影《奴里》、小仲马《茶花女》相似。接触了译制电影《大篷车》《叶塞尼亚》后,我疯狂喜欢吉普赛人的流浪生活,喜欢活泼风情、野性十足的魅惑少女,也可叫“野玫瑰”。正如奥斯瓦尔多对叶塞尼亚所说,“我爱你,吉普赛人!”那时,我不知其中主因是我乃天秤座人,天性喜欢浪漫幻想,也不知梅里美的《卡门》最为经典,女孩嘴里叼花,款摆腰肢,周旋四方,野性十足,更不知此外有波西米亚人(法)、茨冈人(俄)的叫法,而他们跟吉普赛人(英)是同一民族。那时,荒追求长相漂亮的柚,多次借故来我家,也向她借阅此书。我忘了是谁先借,很可能是他先借,我转借来看,看了再还给他,或者直接还给她。
过了大约一年,此事完全忘却,柚忽然冲进我家,讨要这书。我一脸茫然,只记得书不在我这里。如果在,我肯定会保存完好,不至于没影子,没印象。她对我说了一大堆狠话,咄咄逼人。她是王熙凤、夏金桂式的的女强人,素来一副小大人的架势。在附近一排房子的十三个女孩里,唯独她敢对我这样。现在想来,那时我从未有借书不还的毛病,而荒有借钱不还的案例。大约是他没还,或者还给她了,但书后来弄丢了。几年后,我到汉皋读书,一些书刊留在老家的写字台柜子里,到底被母亲悉数借给柚的丈夫,全都没有归还。我家很快搬迁了,我不好意思回去讨要。她这是一种变相的报复,还是一种人性的必然?
有的书是向班里、村里借阅的,比如小仲马的《茶花女》、从维熙的《北国草》。记得小时候还看过小人书《大墙下的红玉兰》,是根据从维熙同名小说改编的;我的记忆力实在很好,连这个也记得牢靠。席琳克的《德希蕾日记》,大仲马的《黑郁金香》,虽是英文缩写版,属于国内初中的课外英文读物,文字浅近,单词简单,故事生动,让我对法国荷兰政治斗争、女孩秘密、花卉栽培等,有了一些初步认识。借来的书往往会读得津津有味,袁枚的《黄生借书说》说得很有道理。所谓女孩秘密,也即她们的各种小把戏,比如将手绢塞进胸部,假装成熟和丰满,在男人面前撒娇,以便引起注意。当时的我跟那个时代的人们一样,也使用着手绢,通常是浅灰色的,每隔两天洗一次,洗不干净了再换一个,大约截至到工作两年后,在苏州买了三条丝绸的,才发现大家都使用纸巾。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茶花、玉兰花、郁金香、白桦树是何种植物,因为村里、洲上都没有这些,限制了我的植物经验。我对于村里、沙洲的植物知识的随性知解,已经无法应对文学作品的阅读了;没有感性经验的依托与支撑,我的想象力仿佛是无本之源,只能凭空驰骋,更无法完成《红楼梦》这般百科全书式作品的阅读。很多年后,我的植物学知识得到扩展与深入,才知道茶花、玉兰花、郁金香,都可以分红色、紫色、白色、黑色,只不过黑色品种比较珍贵,物以稀为贵嘛。再回过头来写小说,我发现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对世界的把握,变得游刃有余,四通八达,而且发现自己走了一条“曲线救国”的文学路。
初三班里一个长相文静、皮肤白净的男生,有一本金性尧注解的《唐诗三百首新注》,青绿色封面,繁体字竖排,拿到班里炫耀,传阅了几个人。我只翻阅了一天,不到一半,沉浸其间,爱不释手,可惜很快就被他索回去了。清楚记得书里的第一首诗是张九龄的《感遇》,“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而最后一首诗是杜秋娘的《金缕衣》,“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它们从意义上刚好对应相反。不久,那个乖张的男生竟然当着我们的面,亲手撕毁这本书,故意朝天撒了一地,像是周伯通撕毁《九阴真经》。书是他的,他爱怎样就怎样;既然自己不喜欢,干脆就毁掉它。大约是此次集中阅读了一些唐诗,“不会吟来也会吟”,我开始断续写了一些古体诗,主要是七绝、五律。只要集中阅读了一些古诗,悟性很好,感觉很好,不用研读《佩文诗韵》《诗韵新编》,我就能够写一些古体诗。为了写诗,为了押韵,我到底买了一本泉城版的《唐诗观止》,一本秦似的《现代诗韵》,一直用了二十多年,而且意境和押韵都有点“现代”。我成了当代中国善于写作新体诗和古体诗的双料货,有点罕见。
家里没钱买书刊,让我很自卑。有的喜欢文学的中学同学,无论初中高中,只要家里有钱,就会购阅几份《人民文学》,跟随时代潮流。他们的经典动作姿势,是手拿一份最新的《人民文学》,在太阳底下快步走着,缓慢走着,神采飞扬的样子,不时用余光瞟一眼周围,享受他人的羡慕神色。我只能买几份便宜的《语文报》,时常翻阅,里面内容丰富,文字短小,由此结识了普里什文的小品文,以及郭沫若、刘湛秋、赵丽宏等人的散文诗。那时候,偶尔从同学处借阅过一本《少年文艺》,或者自己买了一本,大多是少儿小说、校园小说,只记得里面有一篇夜晚捕鱼的作品,很生动,不禁想起儿时课文里的《打猎》《鸬鹚》《唐打虎》《钓鱼》,而捕猎是我亲近自然、培养野性的一种方式。受了这篇小说的激励,有天夜里我打着手电筒,在邻居桐家门前的大草沟里,捕捉到一只大青蛙,两条大腿弹跳有力。因嫌弃它身上的腥味,我放生了回去。
同村的荒那时候也喜欢文学,在某小报发表过一首散文诗,还买了一些重要的文学书刊,时常翻阅。店主很有钱,舍得给子女的教育与爱好进行投资。我经常去荒家玩,名曰家族男孩之间走动、聊天,实则主要是去看那些文学书刊,就地阅读。一时无法读完,兴味盎然,偶尔能够借阅到两本刊物,如《人民文学》,拿回家细细翻阅品味,过几天再去还给他。其中,刘西鸿的《你不可改变我》、刘绍棠的《红肚兜儿》,这两个中篇小说让我激动不已,印象极深,算是接触到当时流行的小说。前者是时代反思的南方城市小说,甚至是妓女题材,突出改革开放下羊城青年的人生选择。男孩跟女孩热恋,做那事时,被深爱的她狠狠要了一口,流血了。后来,女孩堕胎并分手,偷偷去羊城做妓女,变得华贵而俗气。男孩赶过去见面,没能挽回局面,而女孩不幸被条杠抓走,结局凄惨。小说富含激情,对人的微妙感情有所深思。女人一旦变心,就完全变了,而男人即使暂时变心,也终究会回头。后者是比较传统的乡土小说,语言朴实,是一个北方运河女人的传奇人生。尤其是出嫁之夜,她被一个并非丈夫的土匪头子粗暴占有,夺去初夜权,又撕红袄子,又撕绿裤子。她无法自顾,最后被占有,还差点晕死。这个情节太艳丽,太刺激,以致我很久难以忘却。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红肚兜儿》被改编成了小人书,当时未及时买,如今网上拍卖,已经很贵了。读大学时,《中国当代文学史》的课程介绍刘索拉的小说《你别无选择》,我忽然想起以前读过的小说,名字很像,以为是它,赶忙找来阅读,发觉不对,是关于艺术学院音乐教育的。经过比对,推断可能是刘西鸿的《你不可改变我》,久而久之,就记住它了。如今找来阅读,发觉是短篇,感情故事同样发生于南方都市,但是基本情节不对,女主设定不对,人物关系不对,而且作者应是男作家,因为是男性视角。通过超星期刊平台,搜索那个时期《人民文学》的作品,我查到张弦的《请原谅我》,在题目上比较相似,又找来阅读,依然失望。作者名气不大,容易让人记不住。喜欢实证主义、科学主义的我,这次确实失望了。最后,突然转换思路,顺着《红肚兜儿》的同期刊物查去,我查到徐海滨的中篇《写给男人看的故事》,赶紧买来这期《人民文学》,发现人物、情节、地点都是相符的。没想到,这期里还有翟永明的长诗《静安庄》,是艰深晦涩的朦胧诗,而这是当时喜欢诗歌的我无法解读、欣赏的。
在家里,母亲、父辈们、亲戚们时常贬抑我,没有鼓励我,帮助我,因而文学梦只是我一个人的事,像路边的一棵花树,自开自落,孤芳自赏。母亲还会将我留在家里的文学书,毫不犹豫借人,送人,当引火纸烧掉。县里叔叔、村夫见我喜欢谈论文学,就皱眉头。在学校里,语文老师、数学老师时常贬抑我,没有帮助我;只有高二时的语文老师鼓励我写作,还给我借阅《冰心散文选》。一座沙洲上的中学,根本比不得镇里、县里、地区里、省里的中学,没有一个文学社团,没有一个中学生刊物,连自办的油印本都没有。加上慢性结膜炎的长期折磨,我变得越来越自卑,缺乏安全感,总是担心有坏事发生。
所读的印象颇深的课余作品,还有刘绍棠的散文《榆钱饭》,严阵的散文《牡丹园记》,闻一多的诗歌《一句话》,拜伦的诗歌《她走在美的光影里》,华兹华斯的诗歌《咏水仙》,优美,含蓄,温情,落寞。这些都是从所借阅的语文课外读物里读到的,有的可能是高中读到或再次读到的,具体阅读时间与所借出处,就不记得了。《榆钱饭》写灾荒年月年轻的姑妈打下榆树的嫩叶,做香喷喷的榆钱饭,此种温馨记忆一直延续到姑妈年老。与古文《芋老人传》题旨开掘不同,乡土气息浓郁。当时我还不知道,刘绍棠和从维熙都是属于我所喜欢的“白洋淀派”。《她走在美的光影里》,初中时即从收音机广播中接触,心领神会,在屋后树下行走,那飘渺的声音过水而去,不知所踪。喜欢拜伦完全出于偶然,那时节只接触到这首诗,赞美年轻女性的魅力,具有唯美主义的抽象倾向,不惜夸大其词,玄之又玄,却似乎出于我的最高需求。接触到真实自然、更加喜爱的《雅典的少女》,则是几年以后的事。最后,我跟尼采一样喜欢拜伦的《曼弗雷德》,一个遁入山林的厌世者。正如卢梭隐居圣皮埃尔岛,梭罗隐居瓦尔登湖,尼采隐居恩加丁山谷,海德格尔隐居托特瑙山。
那时候的我,开始对文学里的各种动植物深感兴趣,总要进行查询探究,如果村里没有,沙洲上没有,县里一带没有,我便感到作者不知所云,深感失望。我不会去认同一个不熟悉的动植物所承载的文学意义,那些所谓经典也就缺乏必然的艺术魅力。比如紫蓟花、芙蓉花、湘妃竹、海棠花、芍药花、芭蕉、黄水仙、鸢尾花、丁香花、榆钱、马尾松、黑松、松鼠、苍鹰、云雀、孔雀等,很多是我所不熟悉的,就极大地限制了我的认知力、想象力。那时候,我读了雪莱的《致云雀》,很喜欢这个“欢乐的精灵”,“以酣畅淋漓的乐音,不事雕琢的艺术,倾吐你的衷心”,却因村庄、家庭、学校教导的缺失,不知道云雀为何物。相比之下,《西风颂》容易被理解,可惜我不喜欢西风,尽管我出生于秋天。我们接触到的文学读物里,雪莱总是高于拜伦,而我其实不喜欢雪莱,更喜欢拜伦。后来我才知道,云雀就是洲上麦田里经常听到婉转鸣叫的小鸟,精明异常,奉行“敌进我退”的游击战术,我曾几次深入麦田探看,可惜都难以捕捉其踪影。因此,我恨透了枯燥无味的学校教育,贫乏无度的家庭教育,更喜欢自然和生活这两本大书。这为我多年以后遁入山林、研习博物埋下了重要伏笔。
那时,还没有“新概念作文”的说法,更无“读者体”“意林体”的说法,只是自己感到语文课的教法已嫌多余,于是将用词造句的题型,当做作文的语句语感练习,得心应手,其乐无穷。我很喜欢偶尔读到的《读者文摘》《意林》里的文章,但是我几乎没有受到它们的影响,而是全凭自己的艺术感悟与生命体验。为了“捍卫”自己的理解与发现,我甚至跟语文老师有了一些争执。我的用词造句很特别,实际上是在写自己“作品”中的语句,句子有点长,字数有点多,不是写给老师看的。懂得了一般词语、句法与标点运用之后,我的用词造句变得严谨起来,字斟句酌,反复沉吟,有时竟然忘了是在写作业或考试。在所有标点符号中,我对分号情有独钟,对破折号极为反感,仿佛是个做编辑的天才。在所有修辞手法中,我对博喻情有独钟,认为最能显示万物之间的联系和语言艺术的强度,仿佛自己是个天生的博物学家、修辞学家。
对于词、词性、词组、修辞手法,我背得滚瓜烂熟。名、动、形、数、量、代、副、介、连、助、叹。我还发现课文讲解里少了拟声词。双声、叠韵、叠音、连绵,这些奇怪的词语是我的最爱,具有修辞功能。主谓、动宾、偏正、并列、补充、介宾、的字、所字。修辞手法里,我最喜欢隐喻、博喻、排比、反语,很与趣味,觉得顶真有些造作。对于用词,我和王老师偶尔会持有不同的意见。他批评一个学生用词造句“我的母亲从不任劳任怨”中,误用了“任劳任怨”一词。该词见于散文《回忆我的母亲》,词义是褒义的。我当即表示反对,说如果同学的母亲真的很难懒惰,从不任劳任怨,那么这个词语就是用对了。这正如用“漂亮”造句,“她长得不漂亮”也是用对了。用关联词“即使……也……”造句,“他即使失去生命,也要出卖朋友”,也是用对了。由此可见,语文从组词、造句、作文,处处体现着思想内涵,跟数学不一样。其实,楚剧《站花墙》里,王美容唱了句“罄竹难书我衷肠”,这才叫成语误用。可是王老师是权威,最终将我的声音压制下去。有时,我在造句、作文里用一些“或人”“懵懂”等罕见、生僻的词汇,都会被王老师用红笔圈出,责令改正。我对文学语言探索的最初兴趣,因此逐渐被他扼杀了。
令我困惑不已的,还有方言词汇与书面词汇的区别,现实生活中明明充满方言土话,只用规范汉语作文是不是脱离我们的实际生活?方言词汇里很多字词找不到书面词汇对应,而且发音古怪,无法拼写,这让我很是委屈、为难,最终倒向了书面词汇的怀抱,脱离了活生生的现实生活。
那时,顺序、倒装、疑问、反问、祈使的单句已成小儿科,我对复句、长句开始迷恋起来,“即使……也……”,“尽管……还是……”,各种并列、承接、递进、选择、转折、因果、条件、假设的复句,显示出一种极强的逻辑性、精准性,这些暗暗培养了我的逻辑思维,以至于平时说话也运用了这一思维,却引得别人发笑,以为是学生腔。难度高、挑战强的,是以复句为基础的多重复句即长句训练,写起来有些绕口,分析起来有些费舌,但是我极为喜欢这种语言的森林、词语的迷宫,每次写起来,洋洋洒洒几十个字,甚至是一个段落,一挥而就。
开始只是以为在造一个长句,完成造句训练的任务。后来,明白这是中国语言与西方语言的用法差异,中国多用短句,逻辑性不强,而西方相反。再后来,我发现这种长句有利于训练我内在的激情与才思,很多才气逼人的作家都喜欢运用长句。我自己私下不断捉摸、探索长句表意的可能性,有时在作文里,一个长句就是一个自然段。
教语文的王老师不喜欢我的通篇作文,有时却将这种奇特的自然段落挑出来,作为范例加以表扬;他喜欢一个男生用漂亮词句写内蒙古大草原的风景,而我感兴趣的是语言即词语本身。在自己的小本子里,我甚至运用一个长句,写完了一篇小品文,中间的逻辑联系绝对严密。写完了这个长句,我如释重负,既然无人欣赏,不如撕掉,恰如黛玉焚稿断痴情,了却一桩心愿。最后,我觉得长句毕竟有别于现实生活的造句习惯,逐渐放弃矫揉造作的长句运用,改用符合中国人习惯与趣味的短句形式,且注意遣词造句,险怪与自然杂糅其中。
那时,唯一没有被王老师修正的,是我用钢笔练的正楷字,他大加欣赏,公开表扬我是全班写字写得最好最快的人。我用未经临帖、自己捉摸的正楷字,抄录了林黛玉的两首诗《问菊》和《咏菊》,在《红楼梦与戏曲比较研究》和《散文知识与写作》的扉页,似乎是与她形影相吊。自幼沉迷于《红楼梦》的我,没有成为备受宠爱的贾宝玉,却在自己的精神塑形里,成了宝黛合体的双性人。尊重女性,有女人缘,喜欢幻想,自怨自艾。至今,我的书架里还保留住了前一本书。林黛玉仿佛是杜丽娘,在那扉页里灵动起来,对着一丛菊花,顾影自怜,轻声吟唱。因为自己出生于秋天,命脉所系,我还背诵、抄录了黄巢的两首菊花诗,《不第后赋菊》和《题菊花》,跟曹霑的两首菊花诗形成对比,一文一武,自相矛盾,任我驰骋,足以见证我的矛盾性格与全频气度。
那时,我从《语文报》上还读到刘禹锡的两首玄都观桃花诗,陆游的四首沈园爱情诗词(犹自记得“满城春色宫墙柳”“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朱德的几首咏物诗,以及刘湛秋、普里什文等人的散文诗。我还对自己小时候唱过的民歌、听过的民间故事、熟悉的谚语、熟语与歇后语,忽然倍感兴味,凭着记忆,逐一记录下来。有关天气的谚语最实用,如“日晕三更雨,月晕午时风”,“云往东,雨成风;云往西,雨成堆;云往南,雨沉船;雨往北,雨冇得”。
邻居本家的一个老头,其父亲是我的曾祖父的堂弟,据说以前读过私塾,接受了许多旧式教育。其名看似简单,实则很有学问,是《周易》卦辞开篇的两个字,很大气,却不为村人所知。村人的名字简单随意,几乎没有引经据典的。但是他似乎无福消受这份志向,一辈子孤僻消沉,郁郁不得志,甚而与村人格格不入。他的诸多言行被村人传为笑谈。他平时喜欢写各种祝辞、打油诗、三句半、四言八句之类,属于民间文艺。可能还写有一些古体诗词,我猜测。我将村里广为流传的几首打油诗记录下来,甚至跟他的遗孀聊天,打听他原作遗稿的下落。那个喜欢跟我母亲聊天、给我讲故事的老太,感叹说遗稿全在阁楼上的箱子里,烂纸一堆,然后警惕地盯着我,拿别的话题岔开了。她家儿女全是农民,后来出生的孙子也是农民。那些遗稿肯定全毁了。这份文化遗产算是废了。
那些被我抄录在一叠方格信纸上的民间文学作品,不过五六页,而我甚至有在村里采风的冲动,连续予以补充。正在这个节骨眼上,有天,同村本家的荒到我家来玩,看见书桌上的一叠信纸,不顾我的犹豫与遮掩,强行打开观看,而后悻悻的,讪讪的,显出轻蔑不屑的样子,不免让我有些恼怒。等他一走人,我便赌气撕毁了那一叠文稿。我是预感到不妙,想及时收藏起来,被他锐眼发现,抢过去看,闪着眼睛,然后出言不逊,打击我的积极性,使得我采访、收集民间文艺的积极性大为挫伤。喜欢表态,喜欢评论,显示自己的立场,同时小肚鸡肠,挖苦讽刺,害怕别人出人头地,这是老家很多人的臭毛病。
复读初三时,我十七岁,遇到难得举行一次的全校作文竞赛,而且最难得的是不限文体,不限题目,不限题材。两个班的人全部都参加,在各种自教室里当堂写作,像是一场考试,各有两个老师监考,不容作假。我拿到油印的试题纸,极为兴奋,一番权衡,依然选择小说形式。喜欢自由自在、倡导自由主义的我,最喜欢作文竞赛“三不限”,而一经严格限制,我可能就没戏了。该故事以曾在我家做帮工的一个村人为原型,兼及我们茅店村的某些人事,做了大量加工,具有人道主义、文化主义与趣味主义的色彩,而且是一篇散文化的乡土小说。
那时,小说阅读量极少的我,并无小说文体的切实概念与常识,有些随心所欲,全凭自己的趣味与感觉,第一次创作大篇幅的文学作品(相对于平时的小作文、私人札记),竟然玩起了散文化、诗意化的小说。可能我那时对小说《红楼梦》深有体会,领悟到了一些细腻深致、秀丽哀婉的小说笔法。可能我那时看过刘绍棠的散文《榆钱饭》,在叙事与写景、议论中兼顾推进。我的文学处女作竟然是一篇乡土小说。这篇三千字左右的、乡土气息浓郁的短篇小说《茅草小传》,意外获得初三组一等奖的第一名,也即全校第一名。红榜张贴,我一时成为班里的“才子”,引起班里许多女生的仰慕,主动找我搭话,虚心求教。比如询问我平时看何书刊,喜欢哪个作家,文学观是什么,还写了哪些作品,是否发表过作品。那年是虎年,大约是属鸡男的转折年,桃花星四射,让我有些飘飘然。家境困难的我,最在意的竟然是没有奖金、奖品。
其实,在作文竞赛时,我便隐隐感到一个监考老师的异样目光。他是教历史的,是我们同村的人。他来回走动,看过很多同学在写的作文,在我身边停下欣赏时,便啧啧有声。他跟另一班的同为监考的语文老师交头接耳,我也感受到了他们对我的热烈赞赏。王老师不是我们那天的监考老师,而是在另一班的考场监考。按照评阅规则,他不负责我们班的作文的初评,等到两个班汇合,才进入总体的复评。事后,他沉吟良久,踱步过来,跟我搭讪,称我是“开了窍”,然后没有别的话说。假如他负责我的初评,估计分数不会最高。他其实不理解我,不欣赏我,若是被安排在我们教师监考,可能会让我有些压力和包袱。
不久,班主任大约想搞一个语文教学改革实验什么的项目,要将我们的获奖作品刻印存档,也不知是为了研究,还是为了纪念。他对我的小说的个别改动之处,还特地来征求我的意见。我没有时间及时回复,课后就用小纸条告诉了他。既然是蜡纸刻印总汇,总该送我们一本吧?最终没有,他只是为了自己的项目。那篇小说的手写原本底稿,至今还在吗?后来,大约是两年后的高二,我极为想念这篇小说,就凭着自己强大的记忆力,将它重录,再予修改,留存至今,算是我十七岁时的处女作。那本初中时记录奇妙语句的小本子,早已被我撕毁,撒向校园角落的池塘,化作流水的垃圾,化作历史的尘埃。但是,这次获大奖只是昙花一现,随后作文中的一些议论文、说明文,因是被动写作、命题作文,我还是做得不理想,不合王老师的法眼。学习任务重,前程要紧。
因为顾虑重重,偏向学业与职业,我一直不敢全身心投入写作,只偶尔为之,且极少公开发表。到了三十而立的年纪,我的文学创作成效依旧甚微,还称不上是一个作家,也没有找到自己擅长的文体和题材,在小说、诗歌、散文、戏剧里乱转,像是全能型。其实,那次昙花一现之后,我除了私下写一些被称做诗歌、散文、日记、书信之类的作品,几乎忘记了自己是文学青年、文学爱好者。一个始终处于人生困境、放不开手脚的文学青年,注定没有枝繁叶茂的好局面。我庸人自扰,自甘堕落,保持沉默,看重生活。
创作《茅草小传》之后,依然是初三,我的写作兴趣大增,很想继续写作品。有次,我对教室正墙的水泥黑板上斜射的阳光有所感悟,突发奇想,很想写一篇幻想小说、奇幻小说。故事的大致框架我至今记得:古代的“我”偶然捡到一块玻璃,如获至宝,对国王说,它能折射美丽的光线,能照见真实的自己,能回到久远的过去。于是,“我”骗取了许多好处,包括官位、黄金和公主。最后我发动政变,自己做了国王。这篇幻想小说到底没有写成,主因是功课太忙,我分心写出来,恐怕要耽误一天时间。再说,我猜王老师不会欣赏这类无稽之谈的东西。没人指导,没人欣赏,我的超凡幻想力只好束之高阁,胎死腹中。
临近初中毕业时,班主任王老师举行一个主题班会,每人畅谈自己未来的人生理想,并说明理由。不记得当时同学们说了些什么,大约是工人、军人、医生、教师、科学家之类的。轮到我发言,我站起来,简洁有力地说:“我将来要当一个文学家,用我的文字描写理想,反映现实,感染他人,反思社会!”大意是如此。四十几人的班里,大约只有我说要当文学家。身为语文老师的班主任,只是看了我一下,嗯了一下,没再说话。其他同学发言后,他都会评价一下,轮到我发言,只有嗯了一下,不作任何评价。我有些失望,我和他之间似乎有些隔膜,他平时就不喜欢我的作文,我也干着急。我的整个中小学阶段的语文老师里,只有高二时的一个女老师喜欢我的作文。
班主任王老师的沉默,是一种回答,在他看来,我似乎有点拙,有点悬。小学写记叙文,我傻眼起来。初中写议论文,我同样惶恐不适。文学是感性的,形象的,情绪的,经验的,想象的,而现在却只需要抽象理性,许多超出我的经验之外。行动囿于沙洲,事件所知甚少,没见过世面,没研究过问题,如何对各种普遍性的现象和问题进行评议啊。写来写去,无非别人的套路和模式,缺乏个人的意见,缺乏新意,味同嚼蜡。还有什么演绎法、归纳法、类比法、反证法等论证方法,明显是模式化、概念化。我平时的语文作业和考试的议论文都写得一般,没有灵感,没有材料,没有观点,磕磕碰碰,谈何文学梦啊?我深感自己的才情被压抑,没有高人指教。语文老师的教法与标准过于古板,没有激发我的想象力与创造力,却反过来质疑我的文学才华,质疑我的人生理想,苍天啊。
大约因为这次口出狂言,大约班里平时都知道我的爱好,大约我获得了全校作文竞赛初三组的第一名,一天晚自习,我身后座位的菌,偷偷推了我一下,问我还写了什么文学作品,我的笔名是啥。我说没有别的作品,但随口编了一个很长的外国名字,里面有很古怪的“古斯塔夫”字眼,大约是为了逗趣吧。我没解释明白,她也没听明白。她私下还拿着这个笔名,去请教身为班主任的语文老师。王老师看到的可能是古怪,女同学看到的可能是浪漫。菌是初中时唯一跟我“有关系”的女生,也是我文学创作的唯一铁杆粉丝。
初中时,我的绰号是“正楷快手”,我自号“古斯塔夫”。高中时,我的绰号是“多情公子”,“忧郁王子”,自号“混世魔王”。大学时,我被称为“酒协主席”,“朦胧诗人”,“桂花诗人”,自号“多余人”。汉皋工作时,我被称为“文书圣手”“国一嘴”“秋天诗人”,自号“刀笔吏”。到了江南,我的别号是“科幻教师”“山林诗人”,自号“北郭隐者”“王半仙”。中年后,自号“空明居士”,“愁容骑士”。这些都是后话。
初中时耽于幻想的我,到了高中时,除了偶尔写作一些散文、诗歌,一时兴起,依旧“即兴创作”一篇自鸣得意的奇幻小说。暑假之夜,躺在屋前竹床上,即兴讲给邻家孩子消遣的,一个关于蟒蛇的故事,讲了五个夜晚才讲完。我肚子里装着一大堆故事,别人讲的故事,《故事会》《小小说选刊》里读到的故事,各种报纸上读到的故事,小人书里的故事,文学书里的故事。出于娱人自娱的需要,我经常捡出其中最生动、最传奇且符合少儿思维的一部分,讲给弟弟、堂弟、表弟、邻家孩子听。其中讲得最多的是狼外婆、阿凡提、猎人、沙漠的故事。唯独这篇关于蟒蛇的故事,完全是我即兴自创的。邻家男孩经常赖着我讲故事,不久嫌弃我的故事讲完了,在激将法之下,于是我说要自创一部长篇。
按照讲故事的语速,每分钟180字左右,每小时一万字左右,每天讲述两小时,五天就讲了10万字。那一年,我应该是十九岁,也即读高一的暑假。这个自己口头创作、没有名字的长篇小说,有些写了提纲,有些打了腹稿,然后现场即兴发挥,或者根据听众的反应有意渲染,颇似古代的艺人说书,也即“说部”的关目提纲结构。这应该是我那时节的文学代表作,也是我此生儿童文学的代表作,可惜其具体内容没有被及时记录下来,随风而逝。只消一月功夫,诸多细节便全部淡忘了。可能是我暑假里忙于看书、学习吧,只当讲故事是一种消遣,真正动笔补写、润色起来,可能要耗费一个月的时间,赔不起。况且长篇小说需要很多的纸张,这不是一个笔记本、作业本能够解决的。那个听过的邻家男孩,第二天就带了附近一个男孩来一起听,最后两天村里有三个男孩一起听,围拢于我的竹床边。随后,他们转述给村里其他孩子听,在村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因为有村人告知了我。现在,他们也该淡忘了吧。
我大体记得开头的几个情节和场面:芦苇茂盛的小沙洲,住着一户渔民,只父女两人,以捕鱼为业。女孩在河边玩耍,见河面漂流一堆柴草,上有一株红花。出于好奇,随水追逐。经过一片树林,花忽然不见了。晚上,女孩没有回家。父亲急坏了,翌日驾船,顺着下流寻找,素来光秃的树林开满了红花,很是惊异。天暗下来。河中间一条青黑色的埂子,是蟒蛇。渔民惊骇,绕道而行不得,准备跟蟒蛇搏斗,那东西没有害人,却是带渔民去了一个神秘的地方。最后,渔民也没有回来,只有一条狗坐在他们家门口,整天叫唤。因为故事太长,后面的情节就不记得了。这个属于民间文学、儿童文学的故事,很有江南水乡和乡土文学的色彩,如果需要追加一个题目,就叫《红花与少女》吧。邻家孩子最感兴趣的是蟒蛇,关键时刻承担重要的叙事推动作用。
后来我才知道,沈从文年轻时也喜欢给自己的九妹讲故事,一边写,一边讲,创作了14万字的《阿丽思中国游记》。他借鉴英国儿童文学巨著《阿丽思漫游奇境记》的技法和风格,讲述十二岁的英国女孩阿丽思在中国城乡旅行的故事,具有荒诞色彩,是1920年代中国社会的寓言与批判。他创作这部此生唯一的长篇小说,还在著名文学刊物上连载,引起很大反响,而那时他二十六岁。后来我才意识到,我的《红花与少女》借鉴了陶渊明的散文《桃花源记》,语文课文里有的一篇范文,而且开头部分有点像沈从文的《边城》,但那时我并未读到这部中篇小说。到了大学,我在校刊发表了一篇乡土小说《听泉》,是我创作的第二篇小说,依旧是散文化、诗意化的风格。
我的初中生活,一边是枯燥无味的课堂知识教育,一边是自我表现的文学鉴赏与创作,与现实生活大大脱节,开始将我塑造成游离现实生活之外的“书呆子”,被村人一再嘲笑的“老童生”。有次,父亲和邻居大叔商量要借什么东西,邻居大叔要我代写一个借条,我只简单写了一个数字,他看后大为惊异,说我连借条都不会写,学校老师是怎么教的。经他指点,我才知道是如何写的。其实很简单,只需按照法律条文撰写即可。他没说错,课堂上老师只教如何写美妙而空洞的叙事文、议论文、说明文,根本不教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应用文写作。一个热爱文学的青年,竟然不会写一个借条!
整个初中阶段,我印象最深的英语课文,是狄更斯的《双城记》的节选,题目叫《all these things are to be answered for》,反映了沉痛的社会现实,且其间有一个美丽且凄婉的少女。后来查证,这是我们高二时的英语课文。大约因为初中时读过大仲马的《黑郁金香》、小仲马的《茶花女》,以及《德希蕾日记》,都是自己课外阅读的文学作品,我后来对英法现代文学产生了莫名的好感和强烈的兴趣。尤其是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萧伯纳、司汤达,自然主义作家福楼拜、莫泊桑、左拉,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梅里美、拜伦,浪漫主义作家哈代、劳伦斯、夏多布里昂,象征主义诗人波德莱尔、兰波、叶芝。尤其是夏多布里昂,性格、经历都很复杂,酷爱旅游和冒险,最后退居书斋,撰写卷帙浩繁的《墓畔回忆录》,死后安葬于故乡圣马洛港口的一座小岛,没有姓名和日期,只有一个十字架,刻着“自为墓志铭”:“一位伟大的法国作家愿长眠于此,只听海声与风声,过路人,请尊重他的遗愿。”15岁的雨果曾经立志:“我要么成为夏多布里昂,要么什么都不是。”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连篇累牍的《紫蓟传》,正是我的《墓畔回忆录》,哪天最终写完了,我该回天上去了。
初中时,我很满意的作品除了文字形态的东西,还有我不断做着的心理形态的梦幻,很有想象力,大约梦幻也是一种创作。
像是独自行走在故乡的江边,一片空寂迷茫。晓风残月,柳岸沙白,十里长堤,纤尘无痕,一切细腻、纯净而温柔,如风行水上。低头见地上有一个白白的小石子,拾起来,是自己的牙齿。
幽暗而凄清,我坐在水边,不知在等待什么。一只巨大的奇鸟飞来,落入河里,拼命挣扎。我赶紧下去,逮住它。似锦鸡,又似凤凰。据说此物种已涉临绝迹,似是最后一只。
乘小船漂到一座小洲,循着叮当的打铁声走去,树林茂密,山包上一座白色的石屋,由整块大理石雕成。进屋,上楼,叮当声是从楼顶发出的。爬上楼顶,荡然无存,唯有绿树环绕。
行至江边,绿树成荫,怪石嶙嶙,昙花瑶草,雾气迷蒙。正沉吟间,一艘画舫划来,船首站着两古装美女,冲我微笑,邀我上船。我登上船,她们示意我进去,我掀开船帏,里面竟是一个狰狞丑陋、披黑斗篷的老妖婆,怪笑着伸出利爪。我被抓住,也似被压住,吓得大叫。
一位少女遭人逼迫、追杀,到了一处悬崖峭壁边。她倒下悬崖之际,我飞身跳下,抱住她,手里抓住藤蔓或峭石。经过一番跟斗,终于杀退敌人,救出少女。高兴之余,见一张纸条上写有我的名字:“狄人杰”。难道我前生是狄仁杰?但是,我对此人并不感兴趣啊。
初中时节,与我同时做着文学梦的不止我一人。那次作文竞赛,初三组一起得奖的后两名,是班里的女生蓿与葫,她们都是《人民文学》的持有者、阅读者,是我羡慕的两名女文青。《人民文学》那时大约一元钱一本,而这些钱可能是我五天的菜钱。自从获奖后,我转而成为被人羡慕的文艺青年,时不时得到她们的亲近与问候,大多是问我最近写了什么作品,而非跟我约会谈心。跟我约会谈心、月下散步的文艺女生,到了高中时才出现。我的文学“启蒙老师”不是某个老师,不是某个亲戚,也不是某个报刊,而是现实生活本身,事我自身的思想素质,因为我往往是凭借自己的生命去感悟,去写作,走的几乎是“野路子”。
进入高中后,我和葫还在同一个学校里读书。她似乎不在意学习成绩,不在意高考,彻底滑向创作,兼做了学校电台的编辑,学校小草文学社的成员。她偶尔特地来找我,郑重向我约稿。我们平时没啥交往,但是那次作文竞赛的“同袍之谊”是牢固的。蓿于初中毕业后,托关系直接进入某厂工作,很多年以后,路上遇见我,主动打招呼,特地问我还是否搞创作。我说有时写写,然后反问她。步入社会的她,茫然摇头,露出一丝苦笑。她俩都有长相,有文采,有灵气,待人真诚,比我上大学后遇见的一些女生,要强很多。最适合我的女孩,可能就在中小学阶段。此后我遇见的女孩,越来越离谱,几乎个个都是妖魔鬼怪,兴风作浪。昔日在林间跳舞的少女们,有的进城做工,有的辗转求学,有的爱上老师,有的搭上表哥,先后都到城市定居、工作,各自走着不同的进城之路。
在文岭中学,萍比我早一届,是班里的著名才子,用今天的话说,是美男作家。他经常手持一份令我羡慕的《人民文学》,说些俏皮话。晚自习,班主任在教室外看着学生自习,他说“野耳朵在偷听”,气得班主任教训他。他与我的唯一联系,是他与邻家女孩柚相好,同一个学校,最终成了我的邻家女婿。但是,我们相处不来,天生不合,因而他宁愿去接近那个后来偷车被抓的邻家男孩,都油嘴滑舌。美男配美女,美文加美情。他们爱得昏天黑地,像是在创作一部乡村爱情小说。在教室后的野葱地,在那几丛水竹之间,他们竟然私拜天地,盟誓爱情。初中毕业后,柚外出打工,他私下送她到河边,至情至义。
不顾父母的强力阻拦,他们到底结婚。婚后日子艰难,萍于是放弃文学梦想,跟随哥哥改卖猪肉,沿村叫卖。生意不好之时,他就抢夺哥哥的老主顾,冒名送货,将半头猪肉送到指定的一家饭店里,及时出手。哥哥得知后,气得发狂,手拿一把杀猪刀,满村一路追杀,到底砍伤了他。我考上大学后,他似乎酸溜溜的,趁我不在家,向我母亲借去我留在家里的所有文学书刊,再也没有归还。经过生活的一再磨练,他后来成了作家吗?其实,我在大学能坚持读中文系,已是对得起当初的梦想与豪言,即使没有成为作家,也算是痴心不改。
很多年以后,我在石门一家印刷厂打暑期工,偶遇前来提货的王老师,很热情地上前打招呼。一日为师,终生为师。将近老年的他,木木地望着我,微微点头,似乎不认得了。我说出自己的名字,他想了半天,不置可否,还是微微点头。可能被我的突然出现给整蒙了,他取了一堆崭新的作业本,匆匆走了,老板娘忽然记起没给钱,赶紧追了出去,弄得场面有些尴尬。据说,他在原来文中的门口开店,每天忙于做小生意,有些颓唐。
其后,在蜿蜒曲折的鹞子湖山路上,我去姑妈家拜年,偶然遇见王老师的女儿小堇,也是我的同班同学,都骑车走亲。她是个爱说爱笑、脸蛋胖胖的女孩,以前很少跟我交往。此时节,她变得成熟了,漂亮了。她没有忘记我,热情打招呼,似乎一见如故,还保有亲密的同学情谊。她外祖母家,我姑妈家,都在那附近,而我们初中毕业以后,就只遇见过这一次。人的记忆与感情,大约与身份、性别有关吧。小堇一向朴实本分,似乎全无父亲的文学基因。不过这样也好,少在人间受罪。文字的大厦是一堆废纸,而思想的芦苇是极其脆弱的。
很多年以后,已然中年的我,偶然看到一本新近初三的《初中语文》,版本不同,有些范文似曾相识,如《岳阳楼记》《醉翁亭记》。那个曾经痴迷文学的男孩,离我已经遥远得似曾相识,若有若无,只是相册里发黄的三寸照片里的一个点。一个斑点,一块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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