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天津男子张轶凡,在几个月内疯狂给妻子购买十余份保额超过3000万的保险。最后在普吉岛的酒店内,当着20个月大的女儿面将妻子残忍杀害。
这种禽兽不如的行为,引发网络上一片声讨。也有不少文章教大家结婚之前该怎么看人品,如何慎重选择。
谨慎选择的确很重要,可是这么多的杀人骗保事件中,保险制度难道没有一点责任吗?
首先,被人买了几千万保额,当事人却不知情。其次,保险公司对这种高额投保不应该慎重审核吗?
如果身故保险制度设置在细节方面更周全些,这么明显的预谋杀人事件在购买保险阶段就可以被制止。
保险公司之所以不积极完善,我想是因为一桩桩杀人骗保事件发生后,受害的都是他人,事件最终也会在对凶手的惩罚和声讨中成为过往。实实在在拿到保费的却是保险公司。
制度杀人于无形,对其放任不管难道不是帮凶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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