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总会见证这一切的”
“不,是太阳。”
这是一个坐落在东部幽暗森林旁的国家,这个王国发生了许多流传甚广的事情,但要论最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莫过于一百年前,斯图尔特王子的旷世爱情故事。
今天是太阳节,人们都很期待这一天的到来,因为这里的的人们认为,自己所得的一切都是太阳神所赐予的恩典,为了感谢太阳神,这里的人民很久以前就设立了这个节日,日子定在冬至,也就是一年中白天最短的日子,人们认为这一天太阳神要休息,所以就为他准备了盛宴,等待他的到来。
“噢,妈妈,我非得穿这个不可吗?”爱丽丝摆弄着自己裙子的下摆
“爱丽丝,你必须穿这个,今天是太阳节,也是你的十七岁生日,长大成年的女孩当然要穿长裙。”安德烈夫人梳理着女儿的金色长发,并把各种装饰物别上去。
“可是我都约好和丽萨她们去玩了,穿成这样,我可怎么去玩?”沉重的裙子令安德烈走起路来十分不方便。
“玩什么玩”安德烈夫人敲了爱丽丝的头一下“很久以前我就和你说过你十七岁生日那天要去参加王子的宴会。”
“丽萨她们也得去吗?”爱丽丝不满地撅起了嘴
“如果有邀请函的话,那她们也能去的”安德烈夫人递给她一张华美的请柬,请柬封面刻着精细的皇室徽章——那是一个绽放光芒的太阳,质地很细腻,是用某种贵金属做的。
爱丽丝坐在通往皇宫的马车上,回味着妈妈做的草莓馅饼,安德烈夫人在她临走时许诺,如果她好好参加了这次宴会,则会给她做一个星期的草莓馅饼。这个承诺打消了爱丽丝最后一丝逃走的念头。
每当爱丽丝不听话时,安德烈夫人总会以草莓馅饼做要挟,从小到大就如此,虽然已经试过很多次,但每次都会成功
在爱丽丝嫌弃自己的没出息之后,马车也到达了皇宫。
爱丽丝走下马车,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巍峨城堡,白色的砖石在月光照耀下闪闪发光,平常沉寂的皇宫在太阳节这一天装饰的华丽无比,城堡内熙熙攘攘,都是衣着讲究的年轻人在自若的交谈,爱丽丝拎起自己的裙子,小心翼翼的穿过他们进入到内厅。外面那些人一看就是其他国家的贵公子和千金,爱丽丝可没兴趣与他们交朋友,同时她又想起自己为什么能参加这个宴会?安德烈家族虽然传承远久,但从来都不是一个大家族,与王国的那些大家大业的家族差远了,但对此,爱丽丝从来没有怨言。
在城堡的塔顶,一个身着黑色晚礼服的男子端着一杯葡萄酒,俯视着城堡里热闹的人们。
“她真的会来么?”在他身后,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问。
“她已经来了,还是我们熟识的那个样子。”晚礼服男子望着夜空中那一轮明月,思绪又回到一百年前……
一百年前的太阳节,王国同样也准备了这样一场同样热闹的宴会,其中大多都是被皇室邀请而来的,但未被邀请而来的,也有些许几个,爱丽丝就是其中之一,以安德烈这样的小家族,是没有资格被邀请的,爱丽丝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趁着安保不注意,偷偷溜进了皇宫。她只是想来凑凑热闹,从小到大都能看见的皇宫却从未进过。在知道皇宫要照例开宴会后,爱丽丝和朋友们约好要偷进皇宫。,但就目前来看,朋友们似乎被那些雍容华贵的贵族们给吓跑了,但爱丽丝从未在意自己的粗麻布衣,她身边的贵族们也没在意,权把她当做皇宫里的佣人。在爱丽丝大吃特吃宴会上的点心后,终于被人给注意到了。
“你你你,在吃草莓馅饼那个。”女仆头子朝着爱丽丝大喊“别吃了,快去给里面送餐具。”
吃得正香的爱丽丝不明所以,但她怕被发现于是就照她说的做了,她晃悠晃悠的找了半天,才找到厨房,拿了一副银质餐具往皇宫内厅走去。
那是一个金壁辉煌的大厅,为了举办这场宴会,皇宫内所有的灯都点亮了,把这大厅映的像是太阳神殿,乐师们在弹奏着柔和的乐曲,一张长到爱丽丝不敢想象的桌子摆在大厅正中间。爱丽丝被这场面给震撼到了,在门口愣了有半秒,于是她走进去时没注意脚下的台阶,摔了个趔趄,她自己勉强站稳了,但她手里的餐具可就没那么幸运了,切牛排用的餐刀和叉子被爱丽丝甩上天空后就变成了杀人的利器,正当她慌忙不知所措时。一个轻柔的男声响起。
“小姐,你的餐具在这儿。”爱丽丝定了定神,看到面前的男子手里拿着本该在自己手里的餐具,一抹绯红迅速飞上了爱丽丝的脸颊。
“谢谢。”接过餐具时,爱丽丝讲道。
男子点头示意后,便走进厅里。爱丽丝看着他的黑色暗纹礼服,心想着他肯定是某个公爵的儿子。
“唉,不管了。”她现在只想把餐具送好,然后去吃几个草莓派,赶紧离开。
厅内华灯帷幕下,爱德华公爵之子——安迪端着杯酒向身旁的人问“斯图尔特,这样一个喜庆的日子,为什么还要带着你的佩剑呢?”
斯图尔特王子闻言,指向窗外那一轮皎洁的明月,“月亮这么大,今晚准没好事。”
“话说你不应该去下面结识些美女吗?在这跟我这个臭男人有什么好聊的?”
安迪耸了耸肩“美女哪有斯图尔特王子有趣,你说是吧。”
“少来。”斯图尔特王子不屑,安迪是斯图尔特从小到大的朋友,同龄人中也只有他可以直呼王子的名字。
“我去拿些酒,一起吗?”安迪朝他晃了晃见底的酒杯。
斯图尔特警戒了很久也没什么情况,于是就跟着安迪一起去,但始终拿着他的佩剑。
大厅内,随着舞曲响起,优雅的男士纷纷邀请各自的舞伴进入舞池。斯图尔特虽然身为王子,但却很少与女性交往,之前王后艾尔莎倒是介绍过几个公爵千金给他,但他从来都是置之不理,国王知道这一点后也没说什么,毕竟王子还年轻,时间总会改变一个人的模样。
夜色愈渐浓厚,参加宴会的客人们开始离去,王子也放下戒备,开始细细品尝北部最富裕之国家——奥兰多王国所酿造的朗姆酒,丝毫没注意到身边有人靠近。
“嗯,这样口感香醇的朗姆酒,必定是来自北部,再加上酒中独特的冷木清香。”黑色暗纹晚礼服男子摇晃着高脚杯中金黄色的酒液。“只有奥兰多的矮人才习惯用冷木存酒。””
“先生说得没错,只有北方的冷冽天气才能赋予这杯朗姆酒灵魂。”王子兴致昂然,他从未遇到这样一个对酒如此了解的人。王子很快就对他伸出了友好的手,“我是多兰王国的斯图尔特王子,还请先生交个朋友”
“噢,我是威廉姆斯家族的弗雷。”弗雷握住王子的手,“早闻王子大名。很高兴能在今天见到你。”
当斯图尔特的手指碰触到弗雷的手那一刻,仿佛有一道电流从弗雷手上传递而来,贯穿王子的手臂——他从未摸过那么冰凉的手。
弗雷看到了斯图尔特瞳孔里的诧异,便迅速抽回手,解释:“体质问题,请别在意。”
王子点了点头,但他依然确信这样的温度,不应该是正常人类所拥有的。
“但我依然喜欢。”弗雷在酒架上拿了一瓶玻璃瓶装的酒,“多兰王国的红马烈酒”,他将杯中的朗姆酒一饮而尽,随后将玻璃瓶中的酒倒了出来,那是一种火红的液体,在空气中肆意散发着它的野性。
弗雷照样一饮而尽,烈酒竟令他白皙的脸暂时变得殷红,他十分满意的抿了抿嘴。他身旁的王子见状也倒了一杯,像这样的烈酒当然是要一饮而尽才痛快。但王子的反应比弗雷还剧烈,红马烈酒进入他的喉咙以后似乎发生了某种剧烈的化学反应,使王子的脸变得十分通红,久去不散。
“身为多兰王国的王子。”王子喘着粗气“我一向为红马烈酒感到自豪。”
“相传亨利国王有一匹火红的烈马,整个王国上下只有他能驯服这匹马,在征战沙坦帝国的时候,他偶然发现了一个酒庄,那个酒庄的所酿出来的酒是亨利国王从未喝过的烈。亨利国王问酒庄主人是否愿意跟随他回多兰王国为皇室酿酒,酒庄主人指着国王胯下的马说以此作为条件。亨利国王放声大笑说你能驯服这匹马那我就给你封公爵,令国王没想到的是,这匹红马碰见了酒庄主人后竟收起平时那副桀骜的模样,乖乖地听酒庄主人的话。在一旁的亨利国王看的目瞪口呆。”斯图尔特王子很喜欢这个美谈,但从来没有人愿意聆听。“然后,国王就把他带到多兰王国,封他为公爵,御用为皇室酿酒师。多兰人民为了纪念了这位酿酒师和他的红色烈马,于是就把他所酿出来的烈酒命名为红马。也就是现在的红马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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