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多少病种够用?

作者: 阿静说险 | 来源:发表于2017-11-11 17:58 被阅读10次

    目前市场的重疾险所保险种在50到100种,病种差距很大,保费不一,尤其是非医学专业人员,在选择产品时,面对眼花缭乱的病种,不知道该如何选择了。那我们今天就拨开病种迷雾,解决到底该如何选择重疾险的问题!

    一、多少种病种够用?

    下图是2015年中国城市居民主要疾病死亡率占比图,其中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导致的死亡占比达到了70%。

    根据疾病发生率比较高的重大疾病,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25种基本覆盖了绝大多数人群的疾病,由协会给出统一释义,监管要求凡是保险产品采用这些疾病必须采用这些规范释义;其中六种常见重疾(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终末期肾病)的发生率在较多年龄段的重大疾病发生率中占比为60%-90%,最高的占比达94.5%。

    再看一下重大疾病中理赔时的病种分布情况,见下图: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理赔率最高的前三种疾病分别为: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和脑中风后遗症(属于常见六种重疾),而三者理赔占比达到90%。而上图中的8种疾病都属于25种重疾,理赔占比达到了97.6%。

    也就是说,重疾险只要涵盖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疾,就包括了常见的基本重疾。从这个角度来看,行业规定的25种重疾基本满足了种类要求。

    二、多少保障算多?

    重疾险是典型的保障型的保险,也就是说我们不应以概率及投资的眼光去看待一款产品,无论是25种重疾还是100种重疾中的任意一种,一旦发生在家庭支柱身上,对一个家庭来说,都是毁灭性的打击。重疾是可怕的,在预算可控下,有更多疾病选择的情况下,是不建议放弃更多的病种。

    但如果你问“有没有必要以更高的费率去购买一份覆盖更多疾病种类的重疾险?”的话,我的建议就是:慎重考虑,根据自己预算,不要盲目加保。

    保障25种高发性疾病之后需要考虑是:病种多次赔付和轻症赔付的问题。

    三、病种分组要选好!

    目前市场上有很多保险产品可以进行疾病分组,可分为四组或者五组,每组病种只有一次理赔机会,不同分组可再次理赔。

    首先,目前来看,重疾理赔两次还能够生存的人应该很少,所以不大可能有机会享受更多的理赔次数;所以建议配置保险时,可以考虑两次赔付就可以,不用过多关注多次赔付。

    其次、前面图上我们可以看出理赔时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和脑中风后遗症为高发风险疾病,如保险产品在分组时把高发疾病分到一组,那理赔时出险两次的概率也大幅降低了。建议如果配置分组重疾时,可以重点看一下高发险种的分组。

    下面这款产品把重疾分了五组,分别为恶性肿瘤、器官功能严重受损、心血管疾病、脑中风后遗症和其他疾病。把高发性疾病都给分开了。可以参考一下。

    四、看轻症!看轻症!看轻症!

    所谓轻症,也就是重大疾病前期较轻的疾病,针对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若干种常见、多发的疾病,在未满足通行的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标准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约定比例向客户提前或者额外给付部分的保险金额。举例来看一下:

    很多客户购买了重疾险后,认为癌症确诊了就可以理赔。有部分客户在初次诊断为“原位癌”(原位癌就是指癌细胞只出现在上皮层内,还没有扩散和转移,是癌的最早期),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发现——原位癌不属于重疾,不能赔付。

    这种情况造成很多人认为保险是骗人的!明明患了癌症,却不能赔付。重疾险“重疾”和很多人所认为的“重疾”不一样,比如刚才说的“原位癌”,只能算重疾中的轻症。

    而很多轻症属于重疾的早期阶段或者轻度情况,或者是某种疾病的临床治疗阶段。发生轻症的概率要远远大于发生重疾或身故的概率,轻症责任实用性更强。

    所以要重点考察轻症责任中险种多少、赔付标准和赔付次数。

    总结:

    单纯选择重疾险,价格差距不大,建议选择险种更多的;重疾分组要看清是否高发疾病分开;轻症病种看清赔付几次,是否分组;另轻症都是各保险公司自己定义的,相同疾病释义不完全一样,更应阅读条款细则,区分赔付标准......

    因此,如果你身边没有一个专业且负责的寿险顾问,就要自己多看看条款,配置到合适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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