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茨比是谁?
为什么说他了不起呢?
带着这两个问题,我翻开了这本书。初次接触时,我把书名看错了,我看成了了不起的比尔盖茨,我以为是在讲前世界首富比尔盖茨的故事,仔细一看原来不是的,也怪丢人的!不过,这也更加激发了我的读书欲望!
我(尼克)从西部来到纽约做证券经纪人,租住在长岛,在别人口中,我知道了邻居盖茨比,一个喜欢举办宴会的富豪,却没有几个人认识他。在观察中我发现,盖茨比始终注视着对岸的一盏绿灯,仿佛那就是他的信仰。接着,我接到了盖茨比的邀请,参加他的舞会。我慢慢地了解了盖茨比。盖茨比并不是什么富人的后裔,他本是一个农村出来的穷小子,他爱上了富家女黛西,却发现黛西除了爱他,更爱金钱。于是从战场上回来后,他想尽一切办法开始赚钱,等到他有足够的钱时,黛西早已嫁给汤姆布坎南。盖茨比没有灰心,他买下了黛西家对岸的豪宅,每逢周末举办舞会,就是想有一天黛西会出现他的舞会上。由于我和黛西的关系,盖茨比终于又见到了黛西,而我对盖茨比的了解更多了。他把她想象的太完美了,当他的爱情梦想破灭时,他的人生也走向了终点。
在其他人物的陪衬下,盖茨比的伟大慢慢的显现出来。他生前的那谢谢食客,在他死后没有一个人前来和他告别。人性的丑陋一下子暴露出来,而这种低压槽也让我逃离了纽约,回到西部。汤姆虽然有钱,但相比而言还是很吝啬,更加没有责任,在黛西生孩子时就找不见人了,他时不时约上他的情人到纽约相会。贝克是有名的运动员,但她谎话连篇,骗他人也骗自己。黛西在事情败露之后却一走了之,仿佛他和盖茨比之间的爱情根本没有过一样的。
读完全书,有一种怪怪的感觉,谈不上悲伤,只是有一种淡淡的萧条感,或许是最近家里和学校都很忙,我没有认真思考。但是还是有两个地方很触动我,一个是盖茨比追求梦想的那股执着劲儿,他察觉到黛西爱钱,他就想办法让自己富有,因为黛西不喜欢,他就关停了所有的娱乐,最后梦想破灭后,他还是在那里痴痴地等待。另个一是盖茨比葬礼的冷清和他生前的热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就想吃腐肉的蚊虫一样,哪里有腐肉,就一簇而上!
我也明白了,盖茨比的确是了不起的,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也许我明白了作者的写作意图,也许还不明白,是要告诉我们执着于无缘的爱情是错误的,还是要说明上流社会的奢靡,还是想告诉我们二战后美国的萧条,我却为盖茨比的执着所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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