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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书每一本都能让你哭着看完!他就是中国的狄更斯!

他的书每一本都能让你哭着看完!他就是中国的狄更斯!

作者: 书影流光 | 来源:发表于2018-11-03 23:17 被阅读0次
    公众号:金吾不禁夜

    余华很像我的高中历史老师,这是我在行文前的第一句话,这也是为什么刚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对余华这个作家印象颇深。除了大一时间彻读三毛的系列作品外,余华是我读过出版物最多的作家,余华的作品有很多吸引我的地方,主要是因为他涉及文革十年,因为他深入描写真实生活,因为他非凡的语言能力。

    人们常说红.卫兵时期长大的人们是见证共和国发展的一代,改革开放的时候他们正是20岁左右的年纪,余华出生在58年,真实地生活在那个年代,他的作品里有着出版物里少有地对文革的真实,具体的描写。这两年,一有机会,我就想结合史料、书本和交流(与现实生活中该年龄段的人),去了解和认识这段历史,我觉得对这十年的评价会有些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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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所有余华作品里的人物,我都曾在我的成长经历中找到原型,他展现出淋漓尽致的人性是阅读他作品的一大乐趣,这帮助我理解。理解事物,理解人的本身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这也是我一直赞同善解人意的人格调定会高于平均水准的原因。

    他的语言诙谐,场面感丰富,把最真实或者最粗俗的生活形成文字,他从生活中寻找感人至深场景的能力超强,欢快的笔触和现实的残酷相得益彰,张弛有度。阅读余华的书给我感动、沉思和放松的多种体验。

    第一次读余华的小说,是大学语文的《十八岁出门远行》,这篇小说发表三十年了,按我的判断,在当时的新潮胜于十年前人们刚接触韩寒的感觉。语文课堂教室很大,确实有些索然无味,让我怀念高中的语文课堂。但是回想起来,大学语文内容的广阔,仅仅是目录就极大地影响了我几年来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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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读余华的书,是2013《第七天》刚出版的时候,那时候刚开始不间断地看纸质书,一贯评价为气势恢宏史诗风格的余华书写了一些未来荒诞的事情,一位普通人死后七天里的所见所闻,看的我云里雾里,觉得跟《活着》电影体现的那个余华相去甚远,一度觉得盛名之下。看的时间有点长了,具体的小说情节已经忘记了,只记得书的封面隐约写着,现实比小说更荒诞。

    紧接着的寒假,我看了张艺谋导演的《活着》,我想我认识的绝大多数人都是看过这部和我同龄上映的电影。电影的英文名字翻译成To live,按我仅存的英语知识来看,to这个词便体现了活着的艰难,它需要主观的努力,一个有些生活经历的人很难不在这部片子中找到共鸣余华的原著《活着》更是这个道理。文字的脉络要胜似影片,文字阅读的感动要比影片更深刻。那时而立之年的余华,其作品被张艺谋、葛优、巩俐这些当时已经走红的导演和演员接拍,且获得多项国际大奖。是这部作品,让我喜欢上他的缜密的叙述方式和真实的万钧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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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作品之后的作品便是《许三观卖血记》,恰巧我的阅读顺序和他的创造历程大致吻合,这部作品在当时像是最新时事改编的小说。获得大奖仍然保持旺盛创造力的他,让我类比国内某位创造力极强的摇滚歌手,很多人对之不以为然,你若是稍微欣赏一下,即使不喜欢,也会投致敬意。一部小说从许三观的年少写到年老,每次困难的时候,许三观都通过卖血得意渡过难关。有好几处我是有深刻印象的,比如文革期间许三观的妻子在三个儿子跟前讲述年轻时的被强行哔咚的故事,真实又讽刺到近乎残忍。比如许三观一路卖血救子,还是喜当爹的子,再比如许三观再去卖血才知时空轮转,老之将至。

    《在细雨中呐喊》也是写于90年代,坚持了余华一贯的风格,他从个人的角度,从个人家庭、家族的角度去体现社会的历史,生命本身的发展。我接触过性学的皮毛,弗洛伊德派觉得这世界任何事情都是可以通过性学的角度得以解释,我觉得任何通俗小说作家不能在这一方面充分把握时,都很难完成真实完整的故事,比如陈忠实的《白鹿原》、比如贾平凹的《废都》,以及接下来我要写的《兄弟》。推荐留意这部小说对朦胧时期性心理的描写和作品中的性变态(也称性倒错)。在校园男女不敢牵手相约的年代,这样的作品简直是让人想看不敢看敢想不敢做。

    《兄弟》更像是余华这样跃进出生、文革成长红色一代的自传体小说。近沪城市的背景下,李钢、赵胜利、刘成功一群具体时代特色姓名的人物从文革走到市场经济。全篇我印象最深刻的片段是下面几个:李光头偷看五个姑娘的屁股、宋凡平死在文革期间(尤其是入棺,我强烈建议阅读第20-21章)、李兰为自己买棺还有扫荡腿等。对于余华来说,这部作品的特殊之处是首次把小说人物融进两个时代的变迁,他本人说过,欧洲国家四百年经历的变迁,中国只用四十年就完成了。最让我唏嘘的是,是小说中对林红的人物形象的变化,变化的就像我们的四十年,变的比现实更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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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是余华的一本杂文集,是余华所有作品里口碑最差的一本。杂文集就像就像是没有实体店的鲜花店,一些希望见到橱窗的客户就没法在app和网页里寻找到认同一样。从他读过的书、走过的路、遇到的人,我更知道他为什么是他。另外加一句,他和李健是好朋友,关注NBA球赛,是马刺的老球迷。

    余华常给年轻人的忠告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长久以来,我以此自诫。出国后,我常以为自己的万卷书和万里路相辅相成地进行着。毕业之后,生活工作的压力陡增,阅读时间也变的碎片化,但只要戴上耳机,拿起纸笔,敲起键盘,我就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余华的文字朴实,没有炫技,没有玄机,我记在脑海里的,是他在《许三观卖血记》的序言里引用了海涅的一句诗:“生活是痛苦的白天,死亡是凉爽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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