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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两个小孩儿无精打采,一问昨晚熬夜通宵去纹身,一人一条花臂,在我面前无比嘚瑟,各种姿势拍照,我说加我一个吧,站在他们中间,撩起大臂的短袖,巴掌大的刺青包裹肩头ENOCH下边一串罗马字母。
他们很是诧异,可能觉得和我平日里待人接物的斯文气质不符。那画面让我想到《九龙冰室》里几个小混混学生看到为人师表的郑伊健白衬衣下的纹身。
提到纹身,再加上东北人的标签,人们会自动脑补画面。在大众眼里,它代表离经叛道,社会,虎,不自爱……与文明绝缘。纹身的念想在我心里由来已久,年轻时想到会不会像所有人那样到中年后悔,像烫伤的烟疤嘲笑年幼无知。等我经历了事看了些书,有了固定的审美,我觉得思想以臻成熟,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后,在一个妻儿回老家的夜晚将第一次奉献
那是我回来第一年夏天,下定决心改变些什么,有点以纹身立志的赶脚。并没有太多心里斗争,也没有疼痛,仿佛是身上的第N处纹身那样波澜不惊,可能它早已纹在了我心里。
ENOCH,没有想到太完美的图案能表达我的气质,只在大臂纹下它,留下一整条手臂等待遇见心中的完美亦或人生的一次次惊心动魄。那种刺入肌肤的压力很有快感,像是运动后的那种酸爽,我似乎能看到各种图文在我肌肤上渐次盛开的画面
音意为以诺,出自圣经。圣经中记载以诺是唯一在世间没有经历过死亡就被上帝接走的人,与神同行三百年,翻译过来有教育,传承的意思,再往前一年,我把它赐予我的儿子,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标签。
妻怀孕那会儿我难得的清闲,无聊时看圣经。这本圣经与我颇有渊源,在北京一次租房时,上一家无意留下来的,我被它的装帧吸引:只有巴掌大小,封皮是牛仔布料带一圈拉链,纸张极薄但是很有韧性,听说特殊材质可以防蛀虫,字迹很小但是排版印刷清晰,应该是专门为外出携带方便设计。从此形影不离,在每一个短暂的间隙。
我没有信仰,但是对它的文学价值很膜拜,喜欢西方文学,好莱坞电影,太多经典几乎绕不开圣经
起初,神创造天地,神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
我擦,太TM狂了,开篇就将我震慑,接下来的家谱谁生了谁就足足有两万字,可能有读史记的基础也自然的读了下来,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太美了,尤其是人物的名字,亚当,亚伯,诺亚,以赛亚,该隐,以利亚,以诺……
“儿子就叫以诺,女儿就叫诺雅”,
我斩钉截铁,独独对诺字情有独钟。家人碍于我假知识分子的颜面也就全权由我决定,为了照顾老爷子情绪,小名儿的命名权交给了他。
以后谁问我儿子的名字由来我都要解释一番,并一再强调,我不信耶稣,只是美,真美啊。
如今,我把以诺纹在身上,他就似乎永远在我的怀抱,我时常想象怀抱以诺的一整条花臂,在夏日的暖阳下,笑靥如花。
先秦时代,中国的吴越族群就有"断发文身"的习俗,《左传》哀公七年说:仲雍在吴,“断发文身,裸以为饰“。《史记·越世家》:“越王勾践,封会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汉书·地理志》也有相同记载,对文身的解说是“剂肌肤,馋皮革,被创流血,至难也,然越为之以求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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