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

作者: 匍匐的写作者钟凯颖 | 来源:发表于2018-11-28 21:44 被阅读4次

    2017年8月,我曾经想着在我的拙作实体书还没有上市时,把影视版权卖了,也能顺带提一些销量。

    于是,我认识了这位“郭先生”,她本人是个比我大2岁的同龄人。

    拜她所赐,我有幸看到了人在无耻的道路上可以走多远。

    当时,她的微博认证是凤凰网的影视版权开发经理,现在只剩了一个四字个人简介:恋夏女孩。

    她所在的公司,是负责影视版权代理的。

    我按照她说的,给了她故事大纲,过了一会儿,她似乎很满意,问我的意向价是多少,可以马上出合同,我的报价是:60万

    接着,她就开始了“变脸”。

    首先,她的第一步棋是:

    “其实这个小说的版权,我建议你卖15万左右。因为你真的是新作者,要价高,销售成功会增加难度。从现实出发,先影视化,之后再高价,这样不是也不迟么?”

    这个时候,为了保险起见,我询问了我的编辑,得到的答复是:

    “15万?开玩笑吧?最少也要50万,不要跟这样的二道贩子谈合作!我们只跟最正规的影视公司合作。”

    我把编辑的回复截图给了她,她先是一阵呵呵,然后说:

    “这位大哥脑子是有病吧?我们是二道贩子,凤凰网是不正规的公司,呵呵呵呵……我当然也希望你卖得好啊,但是你要60万这样的天价,卖不掉不是也没用吗?”

    (问题来了:一,我编辑只说了你是二道贩子,没有“们”;二,他说的是影视公司,而你的公司只是代理版权,不负责拍摄工作。这是不是有偷换概念的嫌疑?三,60万是不是天价抛开不谈,你怎么知道卖15万就一定卖得掉,多出这个价就卖不掉?)

    她一顿呵呵完以后,接着开始把枪口转向了我:

    “师弟,你知道吗?我刚刚又认真仔细看了一遍你的故事大纲,你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吗?”

    我以为她有高见,还客气地问她:“是什么问题?我不知道。”

    她接下来的话,让我怀疑她的智商了:

    “你的故事大纲只交代主角推测出凶手的犯罪手法,但没详细写出作案过程,上来直接就说人都死了,这就很牵强。而且,我觉得凶手的犯罪过程不具备可观赏性和美观性。”

    我回复她:

    “师姐,现在的刑侦类作品对于犯罪手法和过程几乎没有细致描写展现的,不然通不过审查,还会被领导人批评有诱导犯罪的嫌疑。而且,故事大纲只是关于作品的大致梗概,不可能写特别详细的……”

    而她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再回复我了。

    (问题四:什么叫“犯罪过程不具备可观赏性和美观性”?意思就是我也得去杀个人吗?)

    可惜那个时候我还是太愚蠢了,还相信她是好人。

    没过几天,她在朋友圈转发了一条她公司重金征稿的消息,我问她相关情况。当时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的,但接下来她的话就闹心了:

    “这个活动的审稿人是我……上次我就给你估价了,你当时听到价格就放弃了,你忘了吗?”

    我回答说:

    “师姐,15万是我绝不可能接受的价格,这本书花费了我将近5年的心血!”

    她的回复,或者说运用借口的能力,变得更圆滑了:

    “影视版权的价格高低,取决于它的质量,跟作者花了多少心血没关系的呀!我客观认为,影视版权的价格不会超过15万,未来10年内,我看你都是这个价了……你如果觉得自己的作品非常好,不想卖15万,可以坚持,也许也会影视化。”

    (多好的借口,让人没法反驳,对吗?)

    在这个过程中,她还讲了一个故事,真假不知道——

    “我以前认识一个小姐姐,她写得真的很好,但是影视也才卖了30万而已……”

    (如果这事儿是真的,那她一直在压15万的价倒是可以理解了:在她心目中,没那个小姐姐写得好的作者,影视版权价格统统只能一半……)

    我回复她:“聊私信的时候,有位前辈跟我说,他的《诡案罪》影视前两年卖了单本30万,一套卖了200多万,他后悔死了。”

    她的回复依旧奇葩:“所以你要擦亮眼睛啊。”

    (呵呵,你是变着花样侮辱我是吗?前两年卖30万都觉得低,现在你极力要我接受你15万名为“建议”实为“威胁”的报价,谁的眼睛需要擦亮点呢?)

    后来,她跟我说:“这样吧,你把你的书全文Word发我一份,我再好好评估一下,看看能不能高价。”

    (这里插一句:在没有签约确定合作前,以任何形式向作者本人索要Word全文的行为都是“耍流氓”,最多只能给30%)

    我不可能给她,真的以为我傻吗?你要是看完全文,然后说还是15万,你不是稳赚不赔?你要是拿着它去牟利,最终受利的不还是你?

    我敷衍她:“除非我编辑同意,不然不可能给你。”

    她说“你不是出版了吗?给我一份又有什么关系?算了,那你还有什么作品吗?发过来我评估一下吧。”

    我随手把我在2016年获得天涯论坛“微时代”全国网络短篇小说大赛二等奖的作品《铁链金刀案》给了她,毕竟这篇文的版权在天涯论坛,而且上面能免费看全文,她没这个胆量拿去外面牟利。

    而她的回答,再次在我意料之中。

    第二天早上,她一脸“菜里有屎”的语气跟我说:

    “哎,师弟,你的我看完了,太短了,不好改啊……卖影视也不会超过1万的。”

    (该文全篇7900多字,短、不好改是事实,但跟影视能卖多少钱关系不大。无意冒犯,也不是我膨胀:《无证之罪》照原著拍就是一部院线电影的长度,拍网剧不是照样扩充了6倍左右长度观众也看得有滋有味吗?《画壁》原著200字左右,不也能扩充成150分钟左右的电影吗?)

    紧接着她开始提出“好心的建议”:

    “这样吧,我一会儿去写合同,给你高价点,6000块。因为还要扣税……”

    我这个时候已经懒得理她了,她自始至终就没有任何诚意,假话、空话、套话、感情牌……什么都说了——

    唯独,没有真话。

    (在这里普及一下税法:收入36000块以内的,扣税3%。如果按照她前者说的1万块,那么扣税后还剩9700块;但是按照她后者说的6000块,扣税后则剩5820块,这中间的3880块钱就被她蒸发掉了……)

    后来我忙于其他事情,也没顾得上其他了。

    过了大概半年,我随口问她:“师姐,当时我发给你的《铁链金刀案》你应该没卖出去吧?”

    她的回答是:“没有,合同我都没写,你得版权自由才行……”

    (呵呵。她的人品和信誉度肯定有问题,既然是这样,当时你怎么不说这个问题?要不是我问,你还想把我当傻子玩是吧?)

     

    忍无可忍之下,我拉黑后删除了她。

    除了上面说的,她其实还有更多“经典语录”,可惜拉黑她的时候,我没来得及截图,她的微信号我也记不起来了……

    她现在的微博昵称是:@瘦小的郭先生

    现在她从事的,是剧本类的编写工作,

    但奉劝各位,遇到这个人,最好绕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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