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说:“你这个疯子,早不去晚不去,偏偏在这个时候。此行无异是在玩命。”
我说:“之前玩的不够刺激,这次来场大的,看这躯壳受不受得了这苦难。”
朋友说:“疯子,别他妈死在那儿了,老子还要你带老子去吃傣味的。”
犹豫了那么久终于是决定在二十岁之前去沙漠,这件事大抵可以让我吹好久的牛逼。
今晚收拾了很多行李,包裹了一大箱子的书和一大包编织袋的衣服被套,本就是去寻求苦难,便是不需要太多御寒的衣物,把唯一勉强能御寒的衣服也包裹其中,打算明早一并用快递寄回家。
去陌生的地方,拖家带口的难免不便,拖累自己的行程,又要顾虑太多,箱子是不准备带的,一背包的行李便是足矣。
每次出行总要说说背包里放的东西,这次也一样。我的背包里,除了一些换洗的衣物,充电器,一些必要证件之外,还带了三本书,三毛女士的《撒哈拉沙漠》,石黑一雄的《被掩埋的巨人》(带此书纯粹是因为没来得及看完,不看完实是不甘心),安东尼的《陪你度过漫长岁月——绿》(每次出行都要至少带上一本安东尼的书,使自己不忘初心)。每次都要带上几本书,一来排泄无聊,二来我总觉得书是我的护身符。一套去哪都要带上的明信片,一支朋友赠与的钢笔,最后是一支冈本(并不是本人有什么邪恶之念想,总喜欢在床铺下压一个此类物品,又因一好友C祁总是在钱包里放一支这样的物品,自己也便随之效仿,也仅做护身符所用),我这人不大信鬼神,也不大有什么需要防护的,书用来保护灵魂,使灵魂不至于变得俗气,那东西大抵只是带着心安而已。
之前说蓄谋已久,想来我渴望去沙漠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两年前写鹿男十布的故事,鹿男就是在沙漠里遇见的气球小姐,又是在沙漠的集市里遇到了兔子小姐。现在说来这个故事稀里糊涂的都不知道写成了什么模样,自己的文字也就这样稀里糊涂了,不大能成气候。看《小王子》的时候,故事也是开始于沙漠之中,我喜欢在沙漠里最后咬了小王子的蛇。其后是三毛女士的沙漠生活使之向往,最后是Echo的阿拉善之旅坚定了我要去沙漠的决心。
记得前年在日记里写道:“如果没有能力去撒哈拉沙漠感受echo和荷西的爱情,那么我想到塔克拉玛干享受自己的孤独;如果没有机会去西伯利亚大草原感受刺骨与寒风,那么我想到呼伦贝尔寻找自由;如果没有资格成为你爱的那个人,那么我想变成博爱的流浪诗人。”
我知道我在二十岁之前绝无可能去撒哈拉,所以现在我要去塔克拉玛干享受自己的孤独。想 若是“如果”的三件事都不可能实现,那么总要完成“那么”的三件事吧。不过“那么”的第三件大概很难实现,我自知博爱,也甘愿流浪,可是成为不了一个诗人。
想你,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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