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的冬天终究是来了,彻骨的冷,风可以肆虐的钻进严实的呢大衣里,带走最后的那一点温暖。在风和雪的相互嬉戏打闹中,我的感觉一点点的被剥离,一如我的神思。
当初为了那场荒诞不经的爱情,逃命似的躲到了莫斯科,心念着诗人的家乡必定诗情画意、浪漫缱绻的吧,普希金笔下的冬天是那么的活泼美妙,温暖甚至于热烈。我以为我可以徜徉在金色的冬日下,融入壁炉的光辉里,抑或驰骋在郊外的白雪上,感受他笔下的浪漫,一个人,也温暖,也许。
“老板,给我来一份红烧肉。”南方的冬季总是湿冷到骨子里去,可是有一诺在的冬天,从来都是阳光明媚,微风和煦,那些来自冬季的问候,都被一诺霸道地挡了回去。冬天还没有就位,秋叶才刚刚凋零,一诺早早的就给我准备好了 “岁寒三友”:手套、热水袋、暖宝宝。不曾想这样帅气的大男孩竟有如此细腻的一面,在他的眼里,我看到了爱情的样子:满心满眼都只有眼前的我,连微笑的眉眼都透露着偏爱和宠溺。
“丫头,你真是红烧肉的铁杆粉丝,要不我以后叫你肉丝吧,Rose,不错不错。”一诺坏坏的调侃起我来。
“Rose和Jack?”我们不约而同的想到了泰坦尼克。“不要不要,他们俩的结局太悲情了。”我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眼泪一时间模糊了视线,看向一诺时都觉得恍惚了。一诺轻松的玩笑话轻易地触及了我的脆弱,果然,越在乎的越患得患失。
“傻丫头,你想什么呢?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你记不记得我对你说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乖,不哭了哦,看,你都成了小花猫了。”一诺轻轻的捧起我的脸,替我拭去不小心溢出来的眼泪,“丫头,我的人生在遇到你之后才作数,所以经后你所有的日子,我都要承包了。”他说得一脸严肃,小酒馆柔柔的灯光下,帅气的脸认真起来也那么好看, 我不由得破涕为笑。原来,心可以因为一个人在瞬间跌入冰点,也可以因为同一个人在下一秒如沐春风,这辈子我是栽在一诺手上了吧。
早恋,这个曾经被我嗤之以鼻的行为,此刻正魔咒般的发生在我的身上,魔怔了吗我?
我以为,电视剧里的那些桥段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呵呵,我还忘了有个词叫“事与愿违”。
我果然是个视觉动物,沉迷于一切美好的事务,不知不觉,来到了圣瓦西里大教堂,她应该是莫斯科最美丽的建筑了吧,我记得从红场的远端望过去,这座带着九个五颜六色的洋葱头般可爱的教堂,仿佛阿拉丁用神灯连夜给美丽的公主造出来的那座宫殿,让人仿佛置身于童话世界,有那么短暂的一瞬间,我真的忘记了伤痛,仿若被洋葱头散发的光芒治愈了,只那么,一瞬间。
“天冷吧?多加件儿衣裳,小心别着凉咯,还好吧?我们都好。”母亲打来了国际长途,短短的一句嘱咐,便匆匆挂了电话,简短,但是每周必打。异国他乡,听到家人的声音,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勾起无限的惆怅感慨,方才的沉迷被淹没在了一种无边无际的情愫之中,大抵是一种被叫做乡愁的滋味吧。
在所有的感官中,味觉应该是让人印象格外深刻的吧,到哪里,都惦记着家乡的味道,小时候总觉得妈妈的红烧肉里有秘方,每每总是吃到恨不得把盘子舔得能照出自己的脸来。如水的记忆涌来,美好的,纠缠的,不分青红皂白统统来报道了。
终于迎来了毕业季,室友如月调侃我:“都说毕业季就是分手季,安,你可要小心看好你家一诺哦~”故意把这个“哦”字拖了长长的音后,狡黠地冲我眨了眨眼。我笑了笑,一诺温柔的笑脸出现在脑海里,当时的承诺也不甘寂寞,回想在脑海里“丫头,我的人生在遇到你之后才作数,往后余生,我都要承包了……”嗯,我的一诺这辈子都不会离开我的,像是对如月的调侃给予回应一般,心里默默地自我肯定。
谁曾想,一语成箴。
回过神来,我发现自己的鼻子已经没了知觉,四肢也不听使唤了,果然瘦小的人相较于那些丰满的人更脆弱,没有了强大脂肪的抵御,寒冷轻易刺骨。对了,我不就是要融入到这莫斯科的寒冷里清醒自己,浴火重生吗?有人说最甜的蜜糖可以使人味觉麻木,爱情大抵也是如此吧,轰轰烈烈、生死相随的爱情太过浓烈,往往不得善终,偏偏那么多的痴男怨女如飞蛾扑火一般闯进来,体无完肤地走出去,爱情和面包的选择,多数的人还是会选择面包吧?那些山盟海誓、至死不渝也只有在不饿肚子的时候才作数。
那天,没有电视剧里的倾盆大雨,反倒艳阳高照,春光明媚,这样美好的一天,竟是给生生地浪费了,真当可惜。一诺跟往常一样,把我带到了那家我最爱吃的红烧肉的餐馆,今天餐馆的生意出奇的好,难道是毕业了,大家都要留恋一下?我傻傻的摇摇头,这些跟我没关系,只要我的一诺在就好了。才不需要留恋呢,我跟一诺都商量好了,就留在这个城市里,恋爱、工作、成家,安心守护着彼此,平淡而温馨。
还是那碗熟悉的红烧肉,看到红烧肉的时候,我的眼睛都是发光体,完全没有注意到一诺今天的异样。一诺看着我,许久都不说话,过了许久,红烧肉已经被消灭的就剩半碗了,我习惯性地把剩下的一小半推给一诺,抬头刚好对上一诺红红的眼圈。
手中的筷子顿住了,预感到接下来一诺说的绝对不是我想听到的,我突然好想逃离,可脚却好像被钉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安,对不起,我们以后都不要再见面了。”一诺低着头,缓缓的抛出了这个足以让我粉身碎骨的炸弹。一时间,我连“为什么”都问不出,眼睛直直地盯着他,多么希望能看出眼前的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一诺。
没有了温暖的笑容,一诺冷得可怕,说完这句,一诺起身夺门而出,走出了餐馆,他的背影渐渐模糊成了一个点,最后,彻底消失在了视线里,他,竟一次也没有回头。
我怔怔的呆在那里,我不懂一诺的意思,只有剩下的那半碗红烧肉静静的陪着我。我不知道自己后来怎么会发疯似的打一诺早已关机的电话,一诺就这么消失了,我知道那个关于爱情的美梦被无情地吵醒了,空落落的,整个人就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不会笑了,也不会哭了。
父母见我日渐消瘦,便托做生意的亲戚把我接到了莫斯科,心想也许时间和空间可以治愈我吧,半年后,朋友说一诺娶了他老板的女儿,我只淡淡的“嗯”了一句,原来我竟把爱情托付给了这样的一个人,现实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残酷。原来,童话里的王子与公主的故事真是骗人的。
莫斯科的大街上,偶尔也有一些情侣和夫妻路过,或十指相扣,或相互依偎,眼神里流露出的爱恋都要溢出来了。原来,恋爱中的样子大家都是如此的相似。
罢了,人这一辈子,总是要经历一些伤痛才能将每一步走得更加坚实有力,每一次的成长总是伴随着刻骨铭心的磨难。如果爱情没有迎来最好的结局,那么说明这段感情只是为了最好的爱情而必须经历的洗礼,何必为了别人的面包为难了自己呢?放下他,其实才是真正的放过了我自己,不是吗?我忍不住自嘲。
至于和一诺的回忆,就让我封存起来吧,至少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感受到的是一诺给我满满的爱和温暖。谁不曾年少轻狂呢?不论他离开的初衷是什么,我突然觉得自己理解了,他也许有自己的苦衷吧,希望他做了一个让他能感到幸福的选择。只有放下了,才可以祝福对方吧,突然之间,豁然开朗了。无问东西,只求心安。
给母亲回了电话,“妈,我想吃红烧肉了。明天到家。”母亲在电话那头欣喜的点点头“好,好,回来就好。”电话依然简短而温暖。最醇厚的情感总是孕育在最朴实的言语里,无论经历什么,家人总是在默默陪伴,无论走到哪里,家乡总有避风的港湾,无论吃过怎样的饕餮盛宴,也总是比不上母亲的那一碗诱人的红烧肉。
我要回到,那个充满温情的红烧肉的城市,重新寻觅属于我的爱情,别了,圣瓦西里大教堂;别了,普希金;别了,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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