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妈自从写了那本《我和阿Q不得不说的故事》以后,成了未庄一带的著名作家。因为此书的发行量大得惊人,吴妈也成了富婆,住着别墅,开着宝马,早就没有了半点佣人的样子。
这天,吴妈驾车来到了未庄最有名的西餐厅。她经常来这里,餐厅的服务人员对她毕恭毕敬,称她为“吴作”,满脸堆笑地把她引导向一个最舒适的位置。
吴妈刚坐下,却看到阿Q也来了。只见他西装革履,晃着膀子,一副大款模样。吴妈晓得阿Q早就不是原来的阿Q,人称Q总。只是,那副骨架总是改不了的,所以,吴妈一眼就认得出来。连忙站了起来,笑意盈盈地对阿Q招手道:“Q总,这边来!”
倒是阿Q并没有立即认出吴妈来,只是觉得一个很胖的娘们跟自己打招呼,肯定不是坏事。走近一看,才认出原来是吴妈。笑嘻嘻地道:“原来是吴妈呀,您可比原来俊多了。”心里却骂道,胖得像一头母猪。在阿Q心里,吴妈只是个佣人,而他是一个著名的企业家,他可不能在这样的场合与一个佣人坐在一起,所以,虚头巴脑地打个招呼,就要准备另寻他处。
吴妈在心里却是这样想的,我是一个作家,和一个企业家一起坐坐,不算过分。于是,大咧咧地拽过阿Q,说,Q总,今天我请你吃法式西餐。蜗牛、鹅肝、牛扒,你喜欢哪样?
阿Q这才想起来,吴妈是作家了。可是,一想起《我和阿Q不得不说的故事》,就心生恼恨。他读过这本书,通篇胡扯六拉,错字连篇。尤其让他不能容忍的是,吴妈写的那些不堪入目的风流韵事,都是没有的事,尽管他当年央求过吴妈 ,要和她睡觉。现在,当阿Q看到吴妈丰满的前胸,胖胖的胳膊以及那些招摇的戒指耳环时,突然心生恶念,这个女人,需要修理修理。
阿Q说道:“Q某不才,承蒙吴作招待,不胜感激之至耳。(这套话阿Q很熟,许多场合下都可以用。)蜗牛、鹅肝、牛扒都可以有,再来两瓶波尔多的葡萄酒吧。”
酒菜很快就上来了,碰过一杯,吴妈说道:“前些日子,小D和闰土来过家里采访,问我对你的评价,我实话实说,对他们讲了两条,一是Q总从来不搞破鞋,二是Q总具有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哈哈哈,吃一个蜗牛吧,这东西,味道很特别,吃,吃。”
阿Q吃过一个蜗牛,呷了半杯红酒,呲牙笑道:“吴作真会夸人,我真的从来不搞破鞋。”说完就捂嘴嗤嗤地笑个不停。阿Q此时想起来去夜总会的诸般情景,他不能确定,那是不是搞破鞋。
可是,吴妈却不明白阿Q笑从何来,心里突然就有一种柔情蜜意,情不自禁的拽过阿Q的手,问道:“Q,你还是一个人过吗?”
这个“Q”,可是犯了天大的忌讳,吴妈不懂,阿Q现在只喜欢别人称他为Q总,没人敢直呼阿Q,尽管吴妈的“Q”表达了一种亲密或不能言说的暧昧,但是,这是阿Q绝对不能接受的。
这波尔多葡萄酒也有些度数,阿Q也有些上头,他把吴妈的手掰开,眼睛通红的吼了起来:“我一个人过怎么了?你以为我和你一样?身边没有个老爷们就受不了是不是?”
吴妈张口结舌。她正在努力回想着哪句话说错了的时候,阿Q丢下了一句话:“我再也不想见到你”。说完,里倒歪斜地走出了西餐厅的大门。
吴妈瞅着阿Q的背影,骂道:“狗改不了吃屎,王八犊子就是王八犊子,快滚吧。”骂完,自顾自地大嚼大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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