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晃悠悠地骑着小电动。走到我们镇唯一的中学门口时,刚巧下课铃响了。我对照着手边外卖单上电话,拨了过去。“能麻烦你稍等一下吗?我们老师又在拖时间,”电话那头方梅特别细小的声音传来,我把手机话筒紧紧贴在耳边才勉强能听清。
我想到方梅拿着手机偷偷躲在书桌下,时不时地抬起头观察老师的方位,细声细语说话的样子,不禁偷乐起来。
校门口涌出的学生越来越少,在几个稀稀拉拉的学生身后,方梅走了出来。因为她在东张西望找她的外卖,所以我一眼就认出了她。
我冲她招手。我在从背包中拿出盒饭的过程中,她一直跟我说着对不起。临走时,她疑惑地问我:“怎么以前没见过你?”
“我是店里新招的,原来的那个走了。”小镇不比大城市,虽然听起来是“外卖”,其实不过是老板自己雇人在送。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方梅。她还告诉我她高二,以后还会见到我的。她离开的时候还回头向我挥手,多么可爱的女孩。
2、我算是小镇上的老住户了,当初跟着父母举家搬到大城市去。我大学毕业后,又独自一人回来了。我喜欢写作,这里安静,纯朴,风景环境都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一丝矫揉造作。白天在家写写字,投一些稿子。晚上就在家不远的“黄焖鸡米饭”店里送外卖。
确实如方梅所说,我能经常见到她。我把外卖送到她手里,她笑嘻嘻地向我挥手道别。常常是傍晚,路灯下昏黄的影子拖得老长,暗蓝的天也流光溢彩起来。
我估算过,通常方梅每个星期至少订两次饭。
有一天傍晚,我骑着电动再次朝着中学门口走去。这已经是三个星期以后了。
我拿出外卖给了她。她没有走,欲言又止的样子。然后她说道:“你还忙不忙?不忙的话能不能陪我聊会天,如果忙就算了。”
我看看手机,没有老板的来电。我支起小电动的支架,随后我们在一颗大榕树下并排坐下。
“你说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样的?”方梅的眼睛直直向前看着,路灯穿过榕树叶子的斑驳光影洒在她的身上。
我瞬间想扇自己一耳光,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个我就抓狂。大学只想着玩英雄联盟,穿越火线,没有相处过女朋友,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混了个毕业证。
我特别想对方梅说“这个不要我问我,我也是个门外汉”。但我怕丢人,索性观察街上走过的行人。他们穿着什么衣服,留着什么发型,手里拿着什么。
“要不我叫你学长吧,看起来你比我大,”方梅说道。我说:“哦”。
继而方梅和我说她喜欢上了她的同班同学肖何。怪不得她一副落落寡欢,忧愁的样子。
肖何不爱学习,人长得瘦瘦高高。他常常汗流浃背,因为他喜欢打篮球。上个星期全校举办了各个年级的篮球比赛。“加油”的条幅飘扬在深蓝色的天空下。篮球赛如火如荼进行着。方梅的同学们渐渐忘了条幅的事,他们只顾地拍手叫好。只有方梅一人举着条幅,眼睛望着肖何,没有离开。方梅用细细的胳膊硬是撑着。直到比赛完成,她才瘫坐在地上,两条胳膊像是没有知觉似的垂立在身体两侧。
肖何搂着一同比赛的同学,接过了一群女生递过去的水。他没有看一眼远远坐在地上的方梅。
青春里再小的悸动,都足以打击一颗脆弱的心。心旌荡漾的前奏,或许只是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
但我还是用小心翼翼地口气对方梅说道:“或许是他没有看见吧?”
方梅撕下一片榕树叶。她把叶子左对折,右对折,然后沿着折痕缓缓撕开。接着,又把它们拼回去。可她手掌上的托着的已经不是一片完整的榕树叶了。
3、再遇到方梅是两个月后的事情了。我停下小电动,打开店门,就看见方梅坐在仅有四张桌子大小的小店内。她正吃着黄焖鸡,脚边还有一只黄色毛发的小土狗。小狗吃完了她脚边的肉后,就会用无辜的,水汪汪的小眼睛望着方梅。它呜呜叫着,一只前爪轻挠着方梅的腿。然后,方梅再从碗里给它夹几块肉。它迅速埋头吃起来。
我拉开方梅对面的凳子,坐了下去。她放下碗筷,却突然哭着说:“学长,我妈不让黄黄进家门。”我赶忙给她递过纸巾,她却越哭越厉害了。正在做饭的老板突然笑着说道:“那就留我这吧,你想它了来我这里就行。”
在那以后,方梅再也没订过餐,她想吃了就会来店里。她说这里的黄焖鸡比其他家的都好吃,黄黄也爱吃。甚至有一段时间,她每天会来。黄黄听到脚步声就知道方梅来了。它用前爪使劲拍打着门,跳着叫着冲向门外。
我说:“高三学习也越来越紧张了,你经常来不要紧吗?黄黄不用担心,我会替你照顾好的。”
方梅全年级排名前五的成绩也越来越坏,直线下降。肖何喜欢《七龙珠》漫画。有一次,她听到肖何说柠佳的素描悟空画的特别好,肖何还特地把用铅笔素描出的悟空画像拿到眼前,连连称赞。于是,她用自己的零花钱偷偷买了素描教程和《七龙珠》漫画。每晚,在台灯微弱的灯光下,一画就是好几个小时。
方梅的书桌里都是自己精挑细选出的满意的素描作品。一天,方梅的同桌不小心翻到这些。同桌拿起一摞就跑到肖何面前,声音大得全班都听得到。“哇塞,你看,这些都是方梅为你画的。”
方梅心跳加快,她紧紧捂住发红的脸颊。随后,在全班的注视下,肖何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肖何平静地说道:“谢谢。”然后又慢条斯理地踱着步子走向自己的座位。惹得全班一阵唏嘘。精彩的开头,平淡如死水的结尾。
4、后来,方梅带肖何来过店里一次,不过他很讨厌黄黄。要不是方梅拦着,我一拳直接就捶到他的脸上。
黄黄刚从店里出来准备迎接方梅,就被肖何一脚踢飞。他骂道:“哪来的野狗,最不喜欢狗了。”我捏紧的拳头正要抬起,方梅赶紧拦下我,让我带黄黄在门外先待着。方梅的眼眶憋着泪水。她在肖何面前故作自然,他们吃完饭就离开了。黄黄一直想抬起瘸着的腿追她,送她。我抱着黄黄,它没法动,嘴里呜呜叫着,眼睛盯着方梅越来越小的身影。
这期间,政府下达文件。小店所在的破旧的区域已经被政府列为下一个改造项目,每间房屋的外墙都被贴上了“拆”的字样。
高考时,方梅和肖何分在了一个考场。一个女生把一个纸条传给了肖何。方梅认的那个女生,她是柠佳,肖何曾赞扬过她的素描画的好,惟妙惟肖。刚刚抄完,监考老师走到肖何面前,命令他交出纸条。肖何盯着监考老师,平静地像吃一块糖一样,把纸条吞下肚子。
老师怒吼,眼睛像看嫌疑人似的盯着每一个学生说道:“谁传的纸条?站出来。”柠佳的身体已经抖成筛子。如果柠佳说出纸条上的内容,肖何的成绩就要作废。方梅冷静得出奇,不慌不忙地站起来说道:“老师,纸条上是我写给肖何的情书。”
肖何的成绩探到二本线的尾巴,勉强进了一所二本大学。方梅因为作弊,成绩全部作废。
含着泪,我读着仓促的青春5、这些事都是后来我才知道的。我的父亲突发脑梗塞,下半身全部瘫痪。家里的重担落到了妈妈肩上。不得已,我锁上了小镇的家门,陪在父母身边。去南京1年以后,我在街上偶然遇到了背着旅行包的方梅。
我问她:“为什么不复读?你聪明,是能考个好大学的。”
她垂下头:“不想复读了,太累了。三年的高中生涯折磨死人。她强颜欢笑,继续说道:“现在多好。背着旅行包,看山,看水,看风景。去从没有去过的地方。”
我看到她眸子里散发出不易察觉到的一丝悲哀。不是因为卷子晃眼,书桌上惨白的灯光。肖何对她的拒绝足以击溃她。
从那以后,我从未再见过她。
只是,三年后的国庆节前一天,她打电话告诉我她明天举办婚礼,对方是一个开书店的。
他温柔,博览群书,懂得很多。他每天开着车在她家门口等她,在公司楼下等她。她拒绝坐他的车。他坚持不懈,没有一天不在等她。最后她向他伸出了手,她同意了。不会拍照的他硬是用三天把自己的拍照水平研究到炉火纯青,他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在镜头里拍出最美的她。她一个电话,他随叫随到。总之,他对她好的不得了。
她说她找到了对的人,很幸福。
一次偶然间,从一个曾经是我中学老师的口中得知,肖何也是在国庆节结婚,新娘是柠佳。和方梅同一天。
6、又过了一年,因为工作关系,路过小镇。从车里探出身子,满眼尽是高楼大厦。曾经的小店和家的位置已经没法认出。
我在高楼间的夹缝之中随意走着,还是老板认出了我。
我问他:“你还在这里?”
他领我走进了他的店内,相比以前在小镇的店大了不少,装修得也很气派。尝了下他做的黄焖鸡,还是熟悉的味道。
我的眼睛梭巡着看向店里店外。老板告诉我:“别找了,丢了。”
老板叹口气:“小土狗一开始还挺正常的,不叫不闹。方梅后来没再来过,它就每天在门口望着方梅来的方向。只要把小土狗关在店里,它就又叫又闹,又砸门,又砸玻璃。门上尽是爪痕,玻璃都砸坏了好几块。我晚上累得很,也不能日夜守着它。结果,有一天早上开门时,它已经不在了。”
“方梅不是经常爱骑着小电动载着小土狗玩吗。就在丢之前的前几天,一个邻居把借来的电动车准备还我。邻居骑着电动,小土狗迫不及待地就跑上了踏板。它在电动车上精神抖擞,蹦着跳着,简直像个威武的将军。可它抬头看到骑电动的不是方梅时,马上就重新跑回店门口——它一直在等方梅的地方。那天应该是它走丢之前最快乐的一天吧。”
老板踱到店门外,点燃一支烟,猛地吸起来。
以前在小镇的时候,我好像记得老板说过:“烟这鬼东西,真不知道有什么好抽的。”
——END
我是波斯橘猫。一个爱讲故事的猫公子。如果你喜欢我的故事,请多多关注,喜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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