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的王监生,向来豪横,看中了和自己田地挨着的五亩良田,这五亩田地是张婆婆的。王监生想占为己有,与自己的田地组成一个正方形,但又不想花钱,就想出了一个损招。
王监生就伪造了地契,贿赂了县令某,县令收了钱财就把这五亩良田断为王监生所有。
张婆婆无可奈何,只得把田地给了他,但是心中很是愤愤不平,整天到王监生门前去骂。
王监生不堪忍受,买通邻居就把张婆婆给打死了,并把张婆婆的儿子招呼过来看;当张婆婆的儿子来到母亲的尸体前时,王监生立刻让人绑了他,诬蔑他杀了自己的母亲,并把他扭送到官府。证据确凿,张婆婆的儿子不胜毒刑,迫不得已,只得认下这莫须有的罪名。县令向上级报告后,登时就凌迟处死了。
总督苏昌闻听说了这件事后,以为儿子及时不孝顺,殴打母亲也应当在自己家里,不应当在田野间,众目睽睽地看着的地方。而且这个母亲遍体鳞伤,儿子殴打母亲,肯定不至于如此残忍。
于是下令福州、泉州两位知府,在省里中城的隍庙中一起会审。两位知府各有成见,仍准备照之前定罪。张婆婆的儿子被绑住将要推出庙门,大声呼叫:
“城隍!城隍!我一家奇冤极枉,而神全无灵响,怎么能享人间血食呢?”
说完,庙西厢突然倾倒。在场的人以为庙里的柱子向来腐朽了,也没怎么在意。刚将张婆婆儿子牵出庙,庙里两个泥塑的皂隶忽然自己移动并向前走,用两个棍棒夹叉在门口,人不能过去。于是围观的人群开始躁动,两个知府也很是害怕,重新对此案进行审理,这才案情大白,洗清了张婆婆儿子的冤情,而将王监生绳之以法。
从此,城隍庙的香火也比之前旺盛了不少。
译自《子不语》卷九 莆田冤狱
木兰秋菊简评:
监生是明清两代取得进入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能进入最高学府来读书,自然不是一般的人,至少是识文断字的人。但这样的人中竟夹杂着如此人间恶魔。为了区区五亩田地,伪造地契,贿赂县令,唆使他人打死手无寸铁的老婆婆,还要嫁祸于她的亲儿子。真是做尽了世间的恶。
张婆婆无权无势,无钱无财,又气不过,只能骂用最低级的报复骂来解恨,但没想到却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还给自己的儿子也带来了性命之忧。腐败昏聩的县令收了钱,就不管什么是非曲直了,张婆婆的儿子因此险些丧命。
幸运的是总督发现了案情中的种种疑点,责令两位知府进行会审,没想到两位知府竟然和县令一般昏聩,眼看只能被无辜冤死,张婆婆的儿子,无奈的大呼城隍,进行责备。城隍神显灵,才让真相大白,沉冤昭雪。
据说城隍爷是阴间的地方官,他公正无私,善恶分别,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从不放过一个坏人。因此那些受了冤枉的人,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常常到城隍庙去祈祷,希望城隍爷能够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寄希望于“城隍司法”。
看到这个故事,想起以前农村分地,一般都会在地垄两端的下面各埋下一截木棍作为标记,但是渐渐就有霸道的不断把地垄往邻居那边倾斜,为了多种一行庄稼。
因为这个事情吵架和打架的事也时有发生,往往刨出那木桩或是重新丈量,还是得以真相大白的。一般也不会演绎成如此恶性事件。但那个企图占便宜的从此肯定会留下个贪小便宜的恶名声。
我们常说贪小便宜吃大亏,不是自己的千万别去惦记,更别用非法手段私自占有,你定会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的,一定会付出更沉重的代价的,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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