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他二十四岁,事业春风得意马蹄疾,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也在那一年,他同时爱上两个女孩。一个姓白,如夜晚窗前的白月光;一个姓朱,如缀在胸口的朱砂痣。两个都让他割舍不下。
白小姐活波灵动。他赠白小姐一枚钻石戒指,白小姐樱唇一撇,眼角眉梢全是笑意:“这还差不多。”朱小姐温柔沉静。他赠朱小姐一个红翡翠镯子,朱小姐秋波澹澹,喜悦而羞涩:“谢谢你,我很喜欢。”
更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喜欢白小姐多一点。他带白小姐看电影,白小姐会大方地倚在他怀里,趁他不备,偷偷吻他。下雨天,他送白小姐回家,调皮的白小姐会突然打落他手中的雨伞,在雨中与他紧紧相拥。
他觉得,这才是爱情该有的样子。烂漫,刺激。一如他送给白小姐的那枚钻石,质地坚硬,璀璨夺目。
相比之下,朱小姐显得太过安静了。看电影的时候,朱小姐不会与他太过亲密,只会默默地将水和零食放在他手边最适合的位置。朱小姐也从不会在雨天将他的雨伞打落,只会掏出纸巾,无言地为他擦拭散落在肩头的雨珠。
与朱小姐的日子,一如她手腕上的红翡翠,光泽温润,细腻妥帖。
但是,那些醉酒的、失意的夜里,他更喜欢呆在朱小姐处。白小姐不喜欢听他的喋喋不休,烦了,会嗔怪地看他一眼,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样脆弱。”
朱小姐不一样。她会为他泡上一杯清茶,托着腮歪在沙发里认真听他倾诉。朱小姐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跟着他的叙述,时而忧愁,时而悲悯。为他打抱不平的时候,那双翦水秋瞳充满了愤怒,目光灼灼,直烧到人心底去。
他想,他心里也是有朱小姐的。可白小姐给的轰轰烈烈,排山倒海将他淹没。他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直到一天,他意外出了车祸,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弹。白小姐与朱小姐同时来看他,发现了对方的存在。白小姐怨他、恨他。看着重伤下的他,白小姐伏在床头大哭一场,飘然而去,再也没有回来。
朱小姐不是没有怨恨的。她那双眼睛里的痛楚,剜心剜肺,让他不敢直视。但,朱小姐留了下来。给他喂饭擦身,给他取药按摩。在朱小姐的悉心呵护下,他康复地十分迅速,再过几天就可出院了。
夜里,他望着趴在病床边,疲惫睡去的朱小姐。心底的那份爱意,汩汩而出,盈满胸间。没有了白小姐,他并未有多么难过。相反,白小姐的离开,才让他明白,自己真正爱的人是朱小姐。
白小姐给得了轰轰烈烈,却给不了细水长流;陪伴得了春风得意,却陪伴不了失意落魄。而人生,最刻骨铭心的,不是平生欢愉,而是那些身在低谷的日子。
窗前的白月光,散了也就散了,顶多失意一阵子。但胸口的朱砂痣,剜下会痛。并且,那伤痕,会留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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