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作者: 紫湘Via | 来源:发表于2022-11-18 13:57 被阅读0次

    小区里最醒目的位置总是会张贴各类信息,广告类的比如各大商超、卖房的、娱乐场所的、饭店的;通知、公告类的如各种活动;防火类的,比如我们小区严禁电动车进楼层,为此还特别在电梯里故意装上一条铁凳占面积。

    最近有一条禁止标语贴的越来越明显,连电梯里面都贴上了,那就是“禁止高空抛物”。其实这一条,小区一直在宣传,贴的纸质标语坏了,又贴上新的,但还是屡禁不止。

    先说一下我亲眼看到的两次吧。一次是小区下面停车位上的一辆白色车上落满了西红柿鸡蛋汤,四散开来。第一反应是有些滑稽,因为当时有个电视剧里美女沐浴的画面特像一锅西红柿鸡蛋汤。但细想一下,这还挺吓人的。

    是报复吗?还是无意的?那幸好洒的是车,若是人,该是怎样狼狈呢?抑或是受很严重的烫伤、砸伤,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一次更危险,我刚走出便利店的门,只听啪的一声,一个开水壶的内胆砸在我前面不远的空地上,幸好道路中间没有人。这很像是一种故意,他是寻开心吗?若是不小心,为什么内胆不是和壶身一起下来呢?

    不管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高空抛物都是令人不齿的行为。它会严重危害人身安全,造成不可逆的后果,因此它又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2021年,它还被列入刑法。

    看到一个以鸡蛋举例的宣传视频,说一个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拋下来可使人当场死亡。这是多么严重的危害呀!

    人们从高层上抛下来的东西也是千差万别,有砖头,有剩饭、潲水、果皮,还有尿液等等恶心的东西。在我的脑子里这样的事情是不可思议的,到底是为什么要高空抛物呢?

    我想了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习惯问题。有的人垃圾随手扔惯了,明明垃圾桶就在他前面几步的距离,他就是懒得走过去扔,即便是在家里也一样。有垃圾桶,瓜子壳也会吐的满地都是,一句话吃完再打扫,懒散惯了。

    2. 情绪使然。有的人并不知道怎么释放自己的情绪,排解心中的郁闷,会因一点小事就怒火中烧,做出极端的事情来。会不挑时间不挑地点,摔东西以示心中的不满。

    3. 纯属寻开心,求刺激。比如他可能就是喜欢听那水壶内胆砸到地面上的声音,做自己明知道是禁止的事情,然得逞过后有种说不出的开心,类似人坐完过山车失重后的那种开心,肾上腺素飙升。

    4. 自己受到不公对待,就与天下为敌的变态心理。比如那些专门扔恶心一类东西的,我不好大家都别想好。

    5. 纯属不小心。这种说到底也还是自己的警惕意识不够,思想不健全,考虑不周。

    那要怎么做才能杜绝这种行为呢?其实很难,因为这关系到个人素质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

    只有加强宣传教育,让“禁止高空抛物”的规条深入人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从小培养不乱扔杂物的习惯;运用高科技手段,如小区可安摄像头监控;出台严厉的惩罚措施,如《民法典》和《刑法》里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唯有这样才能唤醒人们的意识,提升全体国民的素质,让“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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