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学英周口太康焦点网中九坚持分享第289天2018.12.10星期一
为了使当事人真正能朝目标前进,在持续对话的过程中,关于当事人朝向目标改变前进的承诺也是很重要的。引导当事人对目标有所承诺的一些原则包括:
1,咨询师需具备使用“要”,而非不要的语言习惯,用“要”来帮助当事人找到她所要的正向目标;
2,运用当事人的语言来强调当时的目标,是咨询师从当事人的谈话中听到的他的愿望;
3,在于当事人的交谈中,要多次重复确认当事人想要的目标;
4,多问当事人所有的行动细节以提高行动意愿;
5,提醒当事人已经做到的并将问题的变化与结果进展列为改变脉络的里程碑;
6,在咨询中,有时不断地重新约定目标是常见的事。
以上内容摘自白皮书第70页。
目标是当事人想要的、正向的、可行的、具体的、可操作的、清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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