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概率公式(由因求果)
定理:设试验E的样本空间为S,A为E的事件,B1,B2,…,Bn,为S的一个划分,且P(Bi)>0(i=1,2,….,),
则P(A)=P(B1)·P(A|B1) +P(B2)·P(A|B2)+…+P(Bn)·P(A|Bn)=
贝叶斯公式(bayes)(由果导因)
定理:设E的样本空间为S,A为E的事件,B1,B2,,…Bn为S的一个划分,且P(A)>0,P(Bi)>0 (i=1,2,…,n),则
其中将A看成结果,将B看成导致结果A的原因
例:某电子设备制造厂使用的元件是由三家工厂提供的,根据以往的记录有如下数据。
元件制造厂 | 次品率 | 提供元件的份额 |
---|---|---|
1 | 0.02 | 0.15 |
2 | 0.01 | 0.80 |
3 | 0.03 | 0.05 |
设这三家工厂的产品在仓库中是均匀混合的,且无区别的标志.
(1)在仓库中随机地取一只元件,求它是次品的概率;
(2)在仓库中随机地取一只元件,若已知取到的是次品,求此次品由三家工厂生产的概率分别是多少?

解:设:事件A:取到一只次品,
事件Bi:所取产品由第i家工厂提供,i=1,2,3.
易知 B1,B2,B3是S的一个划分。
先将随机事件符号化:
P(B1)=0.15,P(B2)=0.80,P(B3)=0.05.
P(A|B1)=0.02,P(A|B2)=0.01,P(A|B3)=0.03.
(1)"由因求果的概率问题"
由全概率公式
(2)"由果导因的概率问题"
由贝叶斯公式
1、乐器中随机地取3件测试(设3件乐器的测试的结果相互独立),如果3件中至少有一件在测试中被认为音色不纯,则这批乐器就被拒绝接收.设一件音色不纯的乐器经测试查出其为音色不纯的概率为0.95;而一件音色纯的乐器经测试被误认为不纯的概率为0.01,如果已知这100件乐器中恰有4件是音色不纯的.试问这批乐器被接收的概率是多少?
解:此题通过音色纯与否,判断乐器是否被接受,显然是一个
已知100件乐器中,随机抽取3件测试,一共有C1003种取法。取法分为4种情况,并且作为样本空间的划分。
取到的乐器音色情况如下:
样本空间 | 音色纯数量 | 音色不纯数量 |
---|---|---|
H0 | 3 | 0 |
H1 | 2 | 1 |
H2 | 1 | 2 |
H3 | 0 | 3 |
由于乐器被接收要求测试中音色都纯,因此四种情况下,都应该被检测纯正。已知音色纯被测试纯的概率是0.99,而音色不纯被检测成纯的概率是0.05。由于测试的结果之间相互独立,即P(AB)=P(A)×P(B)。
因此随机抽取3件乐器情况的概率为:
抽到乐器的概率P(Hi) | 并且被检测纯的概率P(A|Hi) |
---|---|
因此通过全概率公式可得:乐器被接收的概率P(A)为
+
+
+
2、甲, 乙两人进行乒乓球比赛, 每局甲胜的概率为p,p≥1/2. 问对甲而言,采用三局二胜制有利, 还是采用五局三胜制有利?
解:
若采用三局两胜制,若甲胜,则有三种情况
情况 | 胜局过程 | 胜利概率 |
---|---|---|
H0 | 甲-甲 | p2 |
H1 | 甲-乙-甲 | p(1-p)p |
H2 | 乙-甲-甲 | (1-p)*p2 |
因此采用三局两胜制,甲获胜的概率为:
若采用五局三胜制,若甲胜,则有三种情况
情况 | 甲获胜局数 | 胜利概率 |
---|---|---|
H0 | 3 | |
H1 | 4 | |
H2 | 5 |
因此采用五局三胜制,甲获胜的概率为:
如此,若问采用哪种制度更有利,就是比较p1和p2大小。
当p>时,
,五局三胜对甲更有利。
当p=时,
,两人获胜概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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