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几个朋友微信问我,钱借出去收不回来怎么办?要打官司吗?有的是看在朋友关系很好的份上,手上只有转账记录,没写借条,等还钱的时候,朋友就失联了;有的人借钱的时候倒是比较客气和有担当,还主动言明利息多少,结果真到还钱时候利息、本金和人都不知所踪。咪蒙就曾写过:人生中最难以开口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还钱吧”。其实也是,你想想,他们问我借钱,花着我们的钱,去了我们想去的地方,吃着我们想吃的大餐,买了我们想买的包,过着我们想过的生活。而我,穷得在家吃面条!最可恶的是,特么的他还发朋友圈!
问朋友讨债真是一个力气活,感受上不仅和当时借钱时攻受地位互换,而且对方还硬了起来。如果到诉讼了,那真是撕破了脸皮,友谊的小船彻底翻了。
但是诉讼的话,真以为只要打官司钱就能拿回来钱来吗?下面给朋友们分享借钱中最常掉的三大坑和大家叨叨,希望大家能绕坑而走。
坑一:只有转账证明,没有借条
这当属借钱给熟人最易入的大坑。有的人心眼细,银行的转账凭证会备注“借款”,更多时候碍于情面连借款两个字都不好意思写。怕写了朋友就觉得自己留一手要打官司,不信任朋友,搞得自己尴尬。朋友借钱,江湖救急,哪里还考虑到借条、备注这些。只能默默心里安慰自己,反正是转账,赖不掉的,到时候总说得清。
那么只有银行转账凭证没有借条到底能不能说得清呢?
最高院的裁判指引说,“原告持有的银行汇款凭证仅能证明其向被告汇款的事实,不足以证明该款项系原告向被告的借款。被告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抗辩的,因汇款款项的性质不明确,不足以证明借款合同关系的成立,故原告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及借贷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意思是转账只能证明你转了笔钱给我,至于这笔钱的性质还需要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因为这可能涉及到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你以为是借款,我可以大言不惭得说是还款,是支付的货款、是结清的某项目款项,更可以理直气壮得说是咱们关系密切,是好闺蜜、好基友,这明明就是当初送我的钱,怎么你丫现在还竟然反悔了?!
因此,在对方不承认借钱的情况下,光有转账凭证来证明对方欠钱是不行的。仅凭转账凭证没有借条,虽然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不会胜诉,但还可以转战不当得利的诉讼,第二季的战斗是,那好,那你来说说你凭什么拿了我的钱,你说不出理由的话,就还钱。
坑二:诉讼主张的利息不能超过24%
借钱时信誓旦旦承诺的利息往往都很高有没有?有的人看到这么高的利息,觉得有利可图,对方又明显有钱,就大胆出借了。认为“高风险才能高收益”。最近就遇到几起利息约定超过30%的。
说到利息,你可能会问,以前不是一直听到利息的约定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吗,这和24%到底是啥关系?基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出台,现在的24%已经替代以前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规定了。
理智的你肯定又灵机一动,掐指一算,利息不超过24%,那简单啊,那我把本来想约定的利息改成罚息、违约金、滞纳金好不好呢?最高院早就对这种小心机了如指掌,又说了“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了逾期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罚息等多种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出借人权利保护的限度,总额不能超过年利率的24%。”所以,不要玩各种花样,不要以为改了名字就不认识你了,所有的各种类目的费用加起来统统不能超过24%,超过24%的那部分法院就不支持了。
坑三:房屋、车辆的担保
常言道“救急不救穷”,真要一穷二白的人来借钱还不敢借钱给人家呢。来借钱的人其实大部分都是有房有车的有没有?有的来借钱的时候还特别豪爽得把房产证朝桌子上一扔,说“放心,我拿房屋来抵押”,于是借条上也就写明了该人名下的某路某号某室的房屋作抵押。你以为这样写了,然后抱着人家的房产证睡觉就高枕无忧,抵押就生效了吗?我这就告诉你,这个抵押根本、完全就没有生效。是不是吓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房屋的抵押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方才生效。所以不办理抵押登记,光抱着人家的房产证,人家的房屋和你根本没半毛钱的关系,还是洗洗睡吧,年轻人!
最后用咪蒙这段话用来结尾,希望大家借出的钱都能平安、欢喜得回来:
最幸运的是,莫过于当我们不抱希望了,突然有一天。
他!还!钱!了!
她!!还!!钱!!了!!
他!她!还!!钱!!!了!!!!
有没有一种感觉,这个钱是白白捡来的?!
就跟我们突然有一天从衣服包包里掏出钱一样惊喜。
完全没有想过,这个钱本来就是自己的啊啊。
然而,我保证,这样的惊喜总是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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