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我县经上级批准,建立了15个公社(厂,矿)派出所,他们是红旗,巡检,杨河,三合,郎君,黄滩,天鹅,杨岭,南垸,义和,陈河,盐矿派出所,加上原来的城关,长江埠,化工派出所共18个派出所,我由陈河调往黄滩派出所任副指导员,原杨岭公社的特派员张木林任副所长,民警有尹述华(后犯错误,调出公安机关),杨建桥(后担任城中派出所所长,公安局副局长,因钓鱼触电身亡),裴丹平,杨和裴系警校毕业,尹学的是财政专业,中专。
在黄滩派出所呆的时间并不多,也没有做什么工作,只记得协助县刑警队破获了西湖大队老湾队的“田双清杀人案”。
83年元月14号,30岁的田双清于11日晚7:00许,赌博输钱后想继续赶本,窜至该队胡桂香(女65岁)处,要求胡推迟要他还款的时间(田借了胡的钱),遭到胡的拒绝,田恼羞成怒,用砖头将胡的头部猛击几下,后逃出现场,胡于26日死亡。在县公安局刑侦股领导的主持下,审讯了田双清一个晚上,田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被依法被判了死刑。
1983年春节过后,大约在5月左右,我被抽调到县公安局,参加整顿城关镇社会治安工作。由副局长杨立成带队,主要任务是在城关街道日夜巡逻,制止打架斗殴,接受群众报案,整顿交通秩序。
这个工作时间不长,大约三个月时间,在8月初,我们整顿专班接到通知,全体人员转岗到应城盐矿仓库执行任务。8月16日,我们到盐矿,就在一个有10间房的仓库安顿下来。一同去的还有县武警中队的一个班的战士,他们全副武装,还带有机枪,一到驻地,他们就安排了岗哨,在屋顶上架上了机枪,如临大敌。
到了8月17日晚,我们才知道全国的严打斗争开始了,8月18日,将搜捕的第一批犯罪嫌疑人送到了仓库,对他们进行了登记,分别关进了库房里。我们的任务就是看守他们,我被任命为看守五班的班长。
8月18日晚,共收押了900多人,他们分别关在7个库房内,每天早晚清点人数,保证县公,检,法联合调查组的提审,押送的安全等。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我们都佩戴有枪,门口还有武警战士站岗,一般没有出现问题。关押的人最多时达到了1400余人,这些人是由县公检法联合办案组,按照上级的要求,快审,快结,快判,在稳准狠前提下,一批一批的处理了。大部分的判了有期徒刑,都及时送到了劳改农场,有的判了死刑,立即枪决。前后一共处决了三批,最多的一次枪决了七人,如汪小权,汪菊香(女),田双清,易加新,邓黑皮,张火清,刘中林等。
在盐矿工作时间不长,比较枯燥,值得一提的一件事,就是只有12岁的儿子卫洪,在一个星期六的下午,从黄滩中学步行到盐矿,找到了我,当时心中十分难受,毕竟他年纪小。他在我那里过了一晚上,第二天我给他生活费,吃了早饭,又步行到学校里去了。
1983年底,我调到天鹅派出所,还是原职务,前任罗水生调往汤池派出所了。天鹅派出所还有两名警察,也有一个巡逻班子,几个专案人员,以陶六生为首,他们的任务一是负责巡逻,搞好治安管理,二是协助我们办理一些一般案件。83年12月20日,县法院在天鹅召开了公判大会,会后依法处决了两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他们一个是张火清,他是天鹅人,另一个叫刘中林,他是南垸良种场人。会后我正式接手工作,当时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协助县严打班子,审核天鹅地区的,在严打中被关押的这些人。这些人,有的判了刑,有的被释放了。
待续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