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3月,天鹅派出所撤销,我被调到了南垸良种场派出所工作,职务未变。
南垸良种场位于应城县南部湖区,汉北河以南,东南与汉川杨水湖乡接壤,西南市是汉川县新堰镇,西北过汉北河是应城义和镇。南垸良种场国土面积17.21平方公里,人口7000多,场部驻地熊家台,北距县城21公里。如要到应城,要过汉北河,在天鹅镇搭车。
南垸良种场原系四荡湖,五荡湖等湖泊淤积而成。原为应城天鹅良种场,1975年2月,撤区并社时,更名为南垸良种场。1978年,设木梅管理区,1984年元月撤销公社,建立区乡,为木梅乡,实行乡场合一,直属县政府。当时,南垸良种场下辖一,二,三,四,五个分场,还有一个原种场,另有河岺,梅港,木剅三个行政村。厂直属单位有粮管所供销社食品所,还有一所中心小学。辖区有48个村民小组,1300多户,有7142人,耕地面积15,336亩,厂办企业有拉链厂,熔炼厂,我去之前还有一个糖厂。
我84年接手工作,派出所条件非常差。派出所是1982年建立的,第一任领导是张某某,派出所还有一个副指导员,他是个部队转业干部,从县司法局调下来的。我到任时,二人各住一个单间,在寝室办公,交通是一人一辆自行车,通讯是一部手摇电话。到了1985年,总场才安排了一排平房,有6间,我和刘指导一家住了两间,招聘民警毛树德住了一间,还有一间作为办公室。办公室里三张桌子,几把椅子,一部电话机(后来局安排了一部电台,因效果不好,撤了)。到了88年,局配备了两辆建设牌摩托车。
派出所一共有5名工作人员,正式警察只有我和刘指导,还有两位招聘民警,一位专案人员。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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