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二叔家的沙发上,曹炀和二婶和二叔聊着天。每年的中秋节和春节,曹炀都会提前到二叔家去串门,也是履行晚辈拜访长辈的礼节。每次走过场般匆匆去,又匆匆回。聊天的内容无外乎一些生活中的鸡毛蒜皮,以及交换一些彼此不了解的家长里短。
其实,曹炀小时候和二叔的关系并没有如此的客套,反而非常亲近。她一直认为家里的人都像奶奶一样疼爱她,直到一件事件的发生。
那是四十多年前的事情。那时的曹炀还小,所以很多的事都没有留下记忆,但唯独这件事,因为受的刺激过大,就这么深深地刻在了脑海里。
起因好像是爷爷想翻盖老房子的屋顶,买了一些青菜放在厨房里。曹炀亲眼看到二叔带着他的儿子,也就是曹炀的堂弟,从里面拿了三根黄瓜出来。然后就看到二叔把其中的一根黄瓜在身上擦了擦,掰下一段给了堂弟。堂弟先用舌头舔了舔,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然后才开始一小口一小口的啃着黄瓜。躲在一边的曹炀馋的使劲吞咽着口水,认为堂弟吃的一定是天下最极尊的美味。二叔和堂弟匆匆离开了,曹炀还在那里回味想象中的美味。
七十年代的中国农村,用一穷二白这个词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又有谁家炒过菜吃呢?曹炀记忆最深刻的莫过于母亲用锅焅点胡油,曹炀在干干硬硬的馒头上挖个坑,放点捣碎的盐巴,滴上点胡油,掰着馒头蘸着吃,这就是菜了。记忆中最美味的东西,是母亲用点白面,搅成糊状,放上点盐巴和葱花,放在蒸馒头的锅里蒸熟了当菜吃。蒸那么一碗咸糊糊她们一顿饭就可以抢完。
村里其他人家的状况也强不了哪里去。所以一旦有这种盖房子需要人的事情,很多青壮劳力就集结了过来。那时盖房子是不结工钱的,东家只需要管好中午和晚上两顿饭就行。当然,这两顿饭要有平时在家吃不到的菜,里面还要适当有点肉星,甚至可以适当地提供一点酒提劲。
因为翻盖屋顶的原因,爷爷才用牙缝里挤出存下来的钱买了菜备用。曹炀知道其中的缘由,虽然馋得要死,也不敢像二叔那样去拿黄瓜。但堂弟吃黄瓜时那享受的模样在她眼前萦绕不去,心里的想法翻过来覆过去,最终没有战胜咬心的馋虫,偷偷地潜入厨房,心惊胆战地掰掉了一个黄瓜头,匆匆地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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