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库存现金管理的基本规定
企业在管理库存现金的过程中,大部分的企业存在一些问题,如"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和私设"小金库"等。在实际工作中,出纳人员要遵循现金管理基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
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保管库存现金,即超出限额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而如果低于限额的,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将当日现金收入用来补足现金限额,这就是"坐支现金",是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
(二)严禁设"小金库"
"小金库"是指私自在单位库存之外保现金和银行存款。私设"小金库"本身是一种侵占、截留和隐瞒国家与单位收入的违法行为,会扰乱各单位的正常现金收支活动。因此,相关机构明令禁止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三)严禁用"白条"抵库
"白条"是指不符合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的字条和单据,而"白条"抵库是指用这些不合规的字条和单据代替合法单据,从而私自挪用库存现金或贪污公款。若有"白条"抵库,就会造成库存现金实有数比应有数少,影响正常现金业务的开支,从而使现金收付业务不能及时处理,账目混乱。另外,如果"白条"丢失,则会造成单位的实际损失。
(四)单位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部分企业以及个人利用单位公款私存,形成账外"小金库"或获取利息收入,损害单位利益。为了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相关制度明文规定单位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现金的安全
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现金可临时放在出纳人员的办公桌抽屉里,其他现金都应保存在单位的保险柜中,不能随意存放:出纳人员不能携款回家;个人现金不能放置在单位的保险柜中与单位现金混在一起;单位现金不能借给私人使用;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或将现金送存银行时要做好安保措施。
(六)现金收支两条线
各单位的现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支现金"。
(七)现金管理的"八不准"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代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人或持有的现金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7.不准发行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二、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管理
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规范现金管理,同时能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正常使用,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商定。
凡是在银行开户的单位,银行会以各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数额作为其库存现金的限额。而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限额可放宽在5天日常零星开支以上,但最多不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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