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紧急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名学校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工作禁令、招生信息“十公开”等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具体我们来看一下。
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今日强调,要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纪律,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严格特殊类型招生管理,严格预留计划管理,严厉査处高考移民,健全招生工作监督机制。
此外,通知还要求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要求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逐一核查所有新生信息,对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要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按照教育部的招生录取时间表,各省份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7月20日之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应在8月底之前结束。
教育部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要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利用随迁子女政策,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高考报名已经结束,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内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特别是”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查各类违规行为。对高考加分资格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加分政策使用范围,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对于高考招生录取管理,《通知》要求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切实落实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主体责任,稳妥做好报名、考试组织、评卷、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高校和省级招办应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中央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周密细致地做好高职扩招百万的补报名、组织专项考试、加强资格审核等工作,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
今年高考,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如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应按当地公布的办法执行,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此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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