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是件大事

作者: 顏金鏞 | 来源:发表于2018-03-31 17:34 被阅读0次
    在我后来的所有回忆里,他一直都是这般闪闪发光的模样。

            某天,你无端想起一个人,他曾让你对明天有所期许,但是却完全没有出现在你的明天里。

                                                                                  ——— 我遇到过这样一个人

           我的高中分成两段,先理科班,再转文。

           初恋发生在高一理科班。班上有个男生,不修边幅,头发蓄很长都不剪,但是爱好独特,思维活络,毒舌,但成绩很好。班里很多女生都不待见他。有一次班级里面调位,我们于是成了前后桌。有一次,他无意看了我的作文本,然后用笔在上面写了一行字,大概意思是描述一些感受。这样一去二来,我们之后的交流就频繁起来。直到语文老师把我叫去办公室,说为什么最近几次的作文写得差不多。里面大量描述的事实都很雷同。后来才知道,我们竟然多次在作文里面写到同一件事。这在当时让我非常惊讶。

            学生时代对一个人有好感非常奇怪。他捉弄我,用铁丝把我的椅子腿和他的桌子腿绑在一起,导致我摔跤。我因此翻脸。因为这个事情他跟我道歉,道歉的方式是他吃面包,蛋糕给我(以前我不吃面包)。再后来,微妙的情绪发酵。他本来是不住校的通学生。竟然忽然住校,然后每个晚自习下课,他都等着我最后才走。我比较胆小,学校回宿舍走一段路比较黑,没路灯,每次他都先走,然后用一个小手电在那里等着我,然后一起走回宿舍去。就这么一小段路,我就觉得很温暖。

            晚上一次自习课停电了,同学们都跑出教室去玩。我不敢出去,他就留下来陪着,一直没有走,整个班就我们两个人,安静的坐着。他悄悄说:“你别怕,我不走。”直到供电恢复。我从来没有觉得哪个黑黢黢的夜晚有这么可爱迷人。后来他买了一个电子辞典,我们就用它传递信息。他把写好的话存在里面,只有我知道密码,看了以后我也把回复的写在词典里,次日清晨给他放在座位抽屉里面。这个小小的电子辞典记录了太多美好的琐碎小事,是那个懵懂年纪我们认为沟通的最好心思之一。很多周末我们一起回家,一起走学校外面那条火车道,大家什么都没说,但心里清楚,青春的情感在萌芽,总觉得对方在自己眼里闪闪发光。


            像这样的细节还有很多很多。但是真正的转机发生在一次当“绿衣天使”(学校班级轮流维护校园卫生,每次3天,每学期一次,这3天不用上课)的活动中,我们分在了不同的区域。但是做完清洁,我们竟然发现都在找寻对方的身影。最后我们在小食堂边上的老银杏树下遇见了。有一堆同学在那里玩儿扑克打发时间,我们干脆也在旁边坐下来。然后我告诉他,牛仔裤被扫把勾破了,很大一个洞,他马上脱下衣服盖上来。然后让我等他一下,去趟教室。等他回来的时候,他带了一听银耳雪梨的罐头给我,还有一大堆贝壳和螺。罐头是他妈妈给的,他说他觉得我会喜欢吃。贝壳是他喜欢的东西,给我,希望我也喜欢。之后,空气凝固。他说,我今天想说一句很久就想说的话,“我喜欢你,很喜欢你”……年纪小,突如其来的表白让我手足无措,我说,“我该怎么办?”说完我们都笑了。那个下午,美好得永远忘不了。我们都忽然不讨厌银杏树的落叶了,一起打扫,然后一起回教室。我如今记得的,都是阳光透过银杏叶照射到他脸庞的样子,熠熠发光。


           自此,一切都波澜不惊的,没有人察觉我们的情绪。就这样默默照顾对方,直到高二的到来。我的理科成绩越来越糟糕,所以挣扎以后,托一个政教处任教的姐姐关系,我决定转文。因为怕他难过,我决定先不告诉他。然后一个课间,我请同学帮忙,把所有东西一口气搬走,文科班的教室在下面一层。就这样,我走了。我以为晚自习下课他会来找我。一天没有,两天没有,无数天,都没有……理科班的同学有时候会来找我玩儿,我侧面向他们打听。结果,他居然在我走了之后就没有住校了。从此,晚上我再也没有遇见他。也再也没有说过话。


            直到毕业。
           

            很莫名。很奇怪。很遗憾。傲娇又懵懂的年纪。这样的情感迅速覆灭。
           

            念大学的时候,他在重庆,我在成都。每年的生日,空间里都有同一个人留言,那是他。但我一直不知道。大一下学期的一个周末晚上,我们联系上了。并且他拨通了我的手机号。那天晚上,我们聊了4个小时,期间,他的手机还更换了电池。但我们只是问了对方的生活,只字未提曾经。直到我忍不住。

            我说,你为什么后来不来找我。
            他想都没想反问我,“你走了,难道不是因为讨厌我?”
            那一瞬间,我几年的郁闷和难过,终于决堤,我一直抽泣。他在那一端沉默。挂电话的时候,我们说了再见,而事实上,就再也未见,直到2015年闺蜜结婚。闺蜜是我们共同的朋友,所以那天,我们都有出席。我内心激动兴奋又黯然。激动的是,十年了,整整十年,我没有见到他的样子。黯然的是,他的身边坐着他的妻,我因此也没有勇气走过去打招呼,他也终于不能走过来问一声我好吗。我拿着手机假装拍着舞台,事实上,他拿着帮闺蜜婚礼放的礼炮正对着我,所以我的整个取景框满满都是他。这个时候,我才仔细看了一下他的样子,好像一点都没变,又好像,已经面目全非。忽然想起,我们曾经用无比尖锐刻薄的话讽刺过对方,也一度将自己的鄙薄和不堪完完全全展示给对方,接着我们又用无限的真情和眼泪向对方告白。至于那天中午,桌上吃的什么,婚庆司仪说的什么,我全然已经忘记了,只有他的侧脸连同过去的匆匆韶华,一并保留在脑海里,抹不开去。

           我曾深深爱过你,在那样简单幸福的年纪。如今我们都平安喜乐,也算是冥冥中对这份单纯的报答。愿你也会在某个这样的深夜里,偶尔想起我们也曾经在青春期荷尔蒙的暧昧里,思绪翻涌过。愿我们将来终有一日,不必思念过去,不必顾虑来时,把酒言欢,自然轻松。

             每个人的生命里,总有那么一段或者几段时光是我们希望单曲循环的,因为它足够让我们感到幸福,足够让我们在一些迷茫的岁月里让回忆泛滥成灾。有些人他看到了你的伤疤,但同时也接过了你手上递过去的刀,这样的人是可爱的。还有些人,他可以给你一束光亮,但也会用这束光刺痛你,这样的人,是值得离去的。曾经认为的爱情,定时广阔无垠,后来竟发现,它也可以小得如同翁达杰在《英国病人》里说的“爱情如此的小,它只能穿过针眼。”小到我的心里再也找不到多余的地方去停留和容纳。仿佛如同一场梦,我们如此短暂的相逢~

              所以,没跟你在一起,其实,我也很高兴。当我的怂和你的怂叠加在一起的时候,我已经再也不留恋当初你负手而立的样子

          亲爱的我的初恋,我曾多次的跟我的先生提起你,他一点都不嫉妒,反而很感激,感激你在我最贫瘠的岁月里给了我爱和尊严,保护了我的青春。你是我少年时最美的诗篇,是我整个青春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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