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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也把老师或班干部或某些“积极分子”口中所说的“集体荣誉感”当成一种有神圣意味的东西。
虽然不是所有的集体活动都会十分积极地参加,但只要自己参加了活动并且表现得还可以的话,就会觉得赚到了某种抽象的积分,获得了某种认同。
有时候因为实在很不喜欢而没有参加,心里也会有种不安的感觉,好像自己是个异类,好像不参加这个活动就是不正常的。
有时也会学着大众的口吻,把那一小撮不愿参加集体活动的同学批判一番,面不改色,义正辞严。那时候的我,也会把集体荣誉感当成尚方宝剑一样神圣的存在来运用。
而当我终于好好地体验了开放的环境,尽情感受了自由独立,亲历了充分的尊重与被尊重,某些原来觉得不可侵犯的、想当然的东西,才渐渐走下了神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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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学校搞文艺汇演,班上决定要出个大合唱的节目。
首先,这里的“班上”是谁?这就是个很值得玩味的问题。
再有就是所有同学自愿参加,结果真的所有同学都自愿了。
你不自愿,就是没有集体荣誉感。
大家都在努力为班级争光,就你特殊?
说是自愿,可到头来不自愿的同学却要受到来自老师、班干部、其他“积极分子”甚至普通围观群众的道德层面的遣责。
总有人会在成长过程中渐渐看清,所谓集体荣誉感有时候只是一个消灭个性,便于集中管理的工具。
有人会发现,大家积极地奉行着集体荣誉感,有时候只是为老师、班干部的升迁与个人实利做了嫁衣,普通众人,到头来只得了一个空头的集体荣誉。
在所谓的集体里面,可能有人嘴里说着主义,心里全是生意,而集体当中的普通个体,费心劳力,不计个人得失,浑然不知自己可能只是别人的一颗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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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还有没有比较阳光的正能量的集体荣誉感了?
这个,我还是愿意相信有。
比如一个很喜欢打篮球的同学,当他需要参加代表班级的篮球赛时,他就容易有集体荣誉感。
比如一个不喜欢自习课刷题的同学,当班级在最后一节课要安排人手到外面搞清洁时,他就容易有集体荣誉感。
当一个人在集体中切实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被关爱,感受到集体给予的面对生活的力量,如此在集体需要时,他才容易有集体荣誉感。更确切地说,是自发的,而不是被强行灌输的集体荣誉感。这时即使需要作出一些个人牺牲,他也更容易心甘情愿。
一个人努力为集体争光,最终必然是因为他在集体中发挥才能比自己一个人单干要发挥得更好,在集体中个人的成就比一个人单干更大。
要集体的成员心甘情愿地为集体作贡献,成员就有资格要求这个集体是体现成员大众的意志的,是为大家着想的,而不能是为某些掌握着特权的人谋私利的。
如果一个集体是严密的,那么它给大家带来的利益也必须要足够全面、切实、到位。
如果一个集体是松散的,那不好意思,有兴趣有机会可以聚一聚,搞点事,没兴趣没时间的话,恕不奉陪。
最后再行吐槽:说好的凭大家自愿,能不能别对不自愿的同学进行各种绑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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