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旧,是一种超能力

作者: 咩叽 | 来源:发表于2019-03-17 11:32 被阅读57次

    我妈在零九年的时候有一件憾事,那就是没能买到最新款的酒红色翻盖小灵通。

    我依稀还记得当时我妈对那种手机的执念,漆红的流线椭圆形翻盖,插有一根天线头,键盘也是很有格调的银灰,摁起电话来啪啪啪的,有一种让人舒服的机械特质。

    后来,我爸不知道费了啥功夫,送了我妈这部小灵通。虽然我不太清楚我妈收到礼物时的心情,不过我很清楚的是,没过一两年,那时髦货已经过气了,很快就被我妈束之高阁。

    零九年的时候我四年级,距离零八奥运会和汶川地震已经过去了一年。当时传统媒体还独占业界鳌头,纸媒仍然很风行。

    那一年快入夏的时候,我放学回家习惯性在保安亭取订阅的重庆日报来看,那天的头版一片灰暗,标题是,迈克杰克逊去世了。

    我之所以知道迈克杰克逊,是因为我小学同桌喜欢他,我小学班主任也喜欢他。班上风靡的“摸裆”舞几乎是我同桌的拿手好戏,而“Beat it.”也传唱度极广,成为了我班男生团体的某种精神口号。

    现在想来,小小的男孩子真是最朋克的生物,当女孩子们还在比谁的连衣裙好看,拉帮结派不许跟谁谁谁玩的时候,男孩子们已经在争先恐后地搞砸他所拥有的世界了。

    不仅如此,我的小学时代还流行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例如,星球杯、悠悠球、魔方、情书。似乎每一样东西都可以让现在坐在二零一八年闲着没事码字的我突然心痒痒起来。

    那个春天开满白花的校园,长长的石料滑梯、永远飘着酒精味的校医室、废弃的顶楼基地、一周一次的鸡腿票……怀念这些的时候,如果没有任何人冲进来告诉我今天大学里的新鲜事,我的华为手机也没有突然亮屏,我会感觉周遭的空气还与九年前很相似。

    零九所流行的事物,放到现在,统统成了复古。

    对于年轻人来说,不时兴,是会让人产生羞耻感的。不过,老年人可就不吃这一套了。

    零几年在我家老房子楼下搭起塑料棚围坐着,嚼着烟杆打着桥牌的那群老人,现在还没挪过窝。唯一变的是,今天哪家的陈婆婆又搬走了,哪家大哥又抱孙子了,明天打几把,缺不缺人。而当年在街头那些蹲着玩游戏王纸牌的男娃儿,早就不知道哪儿去了。

    就像《午夜巴黎》的男主角以为终于遇见了一个跟他一样善于怀旧的女人,却发现女人怀旧的时代比之于他,又更久远了。这是一个没有人跳出来的怪圈,当他追念着逝去的天才作家们,那些作家正在属于他们的时代同样追念他们的先哲偶像,不断推前,遥无止境。

    这似乎是伍迪艾伦的一个玩笑,又好像是一个早秋的喷嚏,摇头间忽然地走进了冷雨中。

    我于是开始知道,当我妈手中那个漆红的小灵通换成了半触屏,再到iphone4、iphone7,我们对于已经沉没在记忆中的事物,总是非常仁慈,毕竟人唯一能轻松越过时间所做的事,便是怀旧。

    这也是唯一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的生活体验,而在这个注意力经济时代,短暂忘却正在严肃进行的一切,陷入那种孩子般的忧伤,竟显得如此珍贵。

    我只希望,当我的子孙们翻开老相册的时候,他们未来的那个年代,还能有哪怕一点点缝隙,为我们这诚诚恳恳的一生,叹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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