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飞霞很崇拜武则天,那是她的偶像。
小时候是这样的,崇拜者就是自己成长的方向。
多年以后,回过头来发现,自己的身上也会有喜欢者,崇拜者的影子,不过自己还是自己。
这是很令人欣喜的成长体验。
崇拜其实就是立志之初,虽然当时不知道要怎么去走,方向是什么,但是很清楚什么是喜欢,什么是不喜欢的。
喜欢是一份情绪,却也是兴趣和立志。
这也是强大的动力。
有人喜欢,肯定也有人不喜欢。
当了解到这一点,生命就开始扩张,有意去探索未知领域,看看人家跟自己有什么不同。
谷飞霞碰到的人跟她不是一个档次,一个维度的,她当然不愿与之为伍。
不是完全不接受不同意见,而是根本就是两种人。
原文是—— 不能置之不理
出了天后祠,谷飞霞愤然说道:“那两个家伙太可恶了,霍大哥,要不是你阻止我,我真想打他们两个耳刮子!”
霍天云笑道:“你有机会打他们的。”
谷飞霞怔了一怔,说道:“我以为你是不想我多惹闲事,才催我快走的。要是事情过后,再去找他们的晦气,岂不更是小题大做么?”
霍天云道:“小题当然不应大做,大题就应大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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