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看网上被传的沸沸扬扬的军训教官下跪表白学生的新闻,本想蹭个热点。但当我阅尽我视线范围内的所有报道后,却感觉自己还是来晚了,热点都被别人蹭完了。
但是,我看完这被刷了一墙又一墙的语言里渗着血的热点后,却感觉无比的窒息。
谴责,训斥,咒骂声,声声入耳,声声不堪入目!
这不过是一场再平凡不过的男女示爱的表白仪式,何以招致众人长篇幅的口诛笔伐?
有人说:教官与学生之间的不良行为,亲手埋葬了原本纯洁的爱情。是他们自己的不良行为,让爱情沦为肉欲。
试问,谁的爱情不掺杂着肉欲?爱人之间搂搂抱抱,卿卿我我,又何错之有?
为什么要带着偏见咬文嚼字的紧紧盯住教官与学生这两个词,先入为主的给他们盖棺定论呢?褪去这层身份,他们只是两个平等的异性,男未婚,女未嫁,为什么就不能谈对象?
网上有篇刷爆网络的《不撩妹,是做一名教官最基本的节操》的文章。看毕,我由衷的佩服这位作者的文笔跟抓热点的灵敏度,以及那遣词造句到无下限的道德审判能力。
虽然我也跟大多数人一样,持反对意见,觉得他们这个时候谈恋爱不合适宜,但是我却不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对他们指手画脚。而且,我觉得这事还上升不到节操的高度上来,顶多是不自律,但还不至于去质疑他的人品跟素养。
只是,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却感觉我误入歧途,不识节操为何物了。促使我想继续写完这篇文章的动力也仅仅是我觉得“撩妹”跟“节操”用在这名教官身上是“用刑过量”。毕竟,他还年轻,还有更好的未来,如果折在大家嘴里,未免可惜了。
所以,我想说,动不动就拿节操说事,节操招谁惹谁了?是别人没节操,还是我们滥用了节操?
所以,我怀着诚惶诚恐跟找茬(更是找骂)的心态决定从头到尾,逐句再仔细拜读一遍这篇大作,并隔空向写出这篇文章的作者公开请教一些兹事体大的问题。
“不管是不是现役,你的心中都应存有道德的定律,这是人与禽兽的根本区别。就好比狗可以随时野合,而你,不可以。”
这是您文章的结尾。看完,我默默的回忆了一下我身边现役的、退伍的非单身的军人小伙伴,想以此为尺度衡量一下我是在跟人做朋友,还是在跟随时野合的狗称兄道弟。
真的对不起这位作者。我想告诉您,我身边没有非人类,他们都很正常,都是人,他们的部队也没有因为他们服役期间有女友而把他们划到军犬的行列里去。
“例如,你不能撩你自己的妹。再例如,即便你是生物老师,也不能跟学生亲身探索两性生殖的秘密。再例如,教官不能撩自己的学员。我们把这个,叫做道德与节操。”
看完这些,我想请教您,撩用在此处怎么讲?别人表白那叫真爱,教官表白就成了撩。如果仅仅因为他是军人,他就不能有情欲,他就不能有荷尔蒙,多巴胺。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回家教导我们的下一代,告诉他们不要入伍,不要当兵,因为那里的人比灭绝师太还变态。毁天伦灭人欲不光是和尚跟尼姑的专利,部队更可怕。
“显然,有些道德,还并没有得到一些人的普遍认同。比如说,最近网络中盛传的猥琐教官强吻学生、教官和学生勾勾搭搭、教官跪地向学生强行表白的消息。”
这里,我想请教您,您这是一言堂吗?“我们把这个叫做道德跟节操”,您能代表所有人吗?至少您就代表不了我。
我觉得把道德跟节操用在这里是侮辱了这俩词,如果这四个字会说话,估计他们得跪地求饶,求您不要在公众面前公开蹂躏跟强奸他们。
另外,我还想请教您,“猥琐”跟“强吻”、“勾勾搭搭”、“强行表白”这些带着人身攻击跟诽谤的字眼又如何解释?这是您亲眼所见,还是那个女学生亲口告诉您她被人强迫,违背自己意愿跟教官交往的呢?
“一个教官,不管是不是现役军人,都不应该在军训时随意释放自己的荷尔蒙。不撩妹,这是做教官最起码的矜持和节操。”
“军人当然可以和学生谈恋爱,但教官绝不应该撩自己的学员。”
还是“撩”字当先!我还是忍不住向您讨教。人家公开表白,没私下耍流氓,耍无赖,而且显然那个女孩也是中意这名教官的。到您嘴里怎么就成了撩?如果恋爱在您嘴里就是撩,那全世界每天有多少人在互相撩,我们在您眼里岂不都成了行走的荷尔蒙?
您不就是嫌弃他们这种教官跟学员的关系吗?但这种关系它也有真爱。鲁迅与许广平,徐悲鸿与孙多慈,黄磊与孙莉,他们都是师生。但是,他们也都很恩爱。
“喜欢你,是喜欢你的威严、你的军装、你的霸气。这属于变态,并非常态。”
刚说教完教官,您回头又一本正经的以一副圣母玛丽苏的姿态来指责学员了。教官先表白那是撩,学员主动追那是变态。可是您自己都说了教官跟学员的关系就像老师跟学生,为什么别人师生恋修成了正果,到了他们这就成了撩妹跟变态?
“这不仅是我的观点,也是部队一贯的态度。要管好自己的两巴,不管是现役还是预备役,我从没听说哪个单位鼓励教官去找学员谈恋爱。”
这里,我忍不住要问您,您是军人吗?您写文章前做过基础调查吗?
“现役期内,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这是网上能查到的可信度很高的资料,值得注意的是,士官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是原则上要求。
看明白没?部队的要求只是说不能在驻地跟本部队内谈恋爱或者结婚,而没有说他们不可以谈恋爱。
即便这位教官所在的部队因为他表白女学生的事情,会去跟他上思想政治教育课。但我想既然他能通过部队的层层考核,人品上应该是可以的。军人的素养岂是几个撩字就可以侮辱的?军人的形象岂是一个节操就可以掌掴的?
即便如您所言,贵单位也承接过军训的活动,也下了若干“不得”的规章制度。但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甭管是现役还是非现役军人,他们也是凡胎肉体,也会偶尔纪律松懈。犯了错可以做出惩戒,但是同样他们也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所以还请口下留情,不要给他们扣一顶“有辱三军”的帽子,上纲上线的“上大刑”。
而且,我在这里还想为那些非现役教官抱个不平。
“对于那些人,我只想说。不管你穿没穿军装,你都穿了几件衣服避体。总不好裸奔,回到那个只知其母,不只其父的蛮荒时代。”
关于您的这段言论,我实在不敢苟同,也不想妄加评论,擅自揣摩。
退潮后,谁在裸泳,谁穿着皇帝的新衣在那跳圆圈舞,我相信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这里,我只想弱弱的问一句,您每天洗脸刷牙吗?
“这个世界上,男人喜欢女人,女人喜欢男人,甚至,男人喜欢男人,都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这是您文章的开头!您自己都说了,谈恋爱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那您又何必戴着有色眼镜把教官跟学员边缘化了呢?
最后,我想告诉您,蹭热点本没错,但请尊重事实及当事人。并且请您牢记作为一名网民,而且还是一名写文章写的不错的网民的基本的公共素养:不乱咬人,不乱说话,学会闭嘴,才是一个文明人最基本的节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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