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亨里奇在书中所倡导的理论叫做:文化-遗传协同演化,或者叫做双重遗传理论(Dual inheritance theory,简称DIT),即基因与文化的共同演化作用,造就了我们“人类成功统治地球”。
要评价这样的理论,我们首先得从社会科学与演化生物学两方面着手,看看他们在各自的理论框架内所遇到的问题。
社会科学,特别是社会学和人类学(以及其他交叉学科,广义上包含了经济学、政治学),早期的经典理论通常认为,人类社会是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社会科学家把那些仍旧过着采集狩猎的社会称之为原始社会,无论研究者是否带有种族和文化偏见,这些社会科学家始终是西方中心主义式的。经济学者也是如此,认为发展到市场经济阶段的社会才是高级的,而仍处在以物易物阶段的社会是低级的,所以他们以市场经济为核心,构建起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学理论。
随后人类学的广泛研究,否认了上述人类社会单线演化的观点,提出了多线的社会演化理论,每个文化都有其独特的发展,每个社会传统和文化都值得重视。这种多元文化主义,就很容易出现问题。此时结构主义试图将多元文化从毫无共同和比较性的泥潭里解救出来,但很快遭遇到了解构主义的批判。
人类文化之间的比较研究在后现代主义那里变成了“西方文化的霸权”,最著名的便是由福柯影响而发展出来的“东方主义”(萨义德)批判。最后,西方科学、医学等也变成了一种权力话语,如此等等。
另一方面,在生物学领域,自20世纪30年代的现代综论提出之后,为演化生物学家提供了基础范式,到了50-70年代,哈密尔顿亲缘选择理论的提出,特里弗斯三篇重要论文的发表之后,演化生物学中“自私的基因”成了主流,以此为基础,社会生物学以及后来的演化心理学纷纷构建其各种研究和理论。
如果说社会学和人类学看到了人类社会和文化之间的不同,缺乏相似性,那么演化生物学和演化心理学关注点更多在于不同社会之间的共通性。以亲属关系为例,人类学家发现各个社会里各种不同称谓,并试图通过比较研究发现其共同之处,例如所有人类社会的亲属关系都区分男女、区分长幼等,演化生物学和演化心理学试图为这种寻找生物学遗传上的解释,如亲缘选择理论解释了我们是按照亲属关系的遗传距离来进行互惠的。
演化生物学和演化心理学试图直接跳过人类文化这一层属性,把人与人之间的相似性归结在基因(遗传)上,一个知名的例子就是“教养与遗传”或者“先天与后天”之争(见朱迪斯·哈里斯《教养的迷思》),原本主流观点是来自社会学的,认为人类心智是一块白板,后天教育就是在这幅白板上进行,把儿童培养成才(见斯蒂芬·平克《白板》)。后来来自生物学领域的证据提出了反驳,尤其是分子遗传学指出,孩子出生后就已经预制了很多先天的能力,这种能力是我们的祖先在演化过程中留给我们的“遗产”,而后天的教育,或者父母的影响非常微弱。
撇去各个领域学者之间的争论,利用常识我们就能知道,若是没有先天的认知条件(可塑性的大脑),任何后天的教育都无法进行;当然如果没有后天的教育,仅靠演化而来的装备,我们也是不可能长大后成一种喜欢吃特定食物(如米饭)或者喜欢某种音乐的个人。
基因可以作用在个人的性状上,但不可能决定一个人的音乐喜好。虽然对于同卵双胞胎的研究表明,被分开抚养的兄弟姐妹,多年后发现竟然喜欢同一个人的音乐。这看起来像是基因(遗传)决定个性的例子,然而,虽然被收养在不同家庭,或者相隔异国,但西方社会还是具有很多共同的文化,比如找到生长于50年代美国任何一个地方的两个人,都有可能喜欢猫王的音乐。哪怕是60、70年代一个生长与中国,一个生长于印度的两个人,都有很大机率喜欢披头士的歌曲。
因此,虽然演化生物学和演化心理学在解释人类共性的问题上,进行了很多探索和研究,但实际上大部分时候并没有告诉我们什么新的知识。例如戴维·巴斯的跨文化的大型研究,结果表明了一个我们都熟知的道理:男人喜欢年轻美貌的女性,女人喜欢有钱有地位的男性。
当然,不可否认演化生物学和演化心理学在一些方面给了我们一个长期的观点,即我们的一项功能为何进化而来?比如怀孕初期女性的晨吐,是因为胎儿为了防止母亲吃进去有害自己的食物所演化而来的防御性机制。
在大致明白了社会科学和演化生物学各自面临的问题之后,我们才可以理解文化-遗传协同演化理论的重要性。
文化-遗传协同演化理论(DIT)的基本论点是,遗传基因无意塑造了我们人类认知的基本先天条件,但文化让我们依靠基因缓慢的突变才能得以演化的瓶颈,文化能够加速或者延缓基因带给我们的影响。
以亲缘选择理论为例,该理论认为,人类发展出互惠的能力,是基于基因相似度,例如和我们相似性近的人我们就会帮助他们多一点,离得远的或者没有血缘关系的我们便提供很少或者根本不会提供帮助。著名的生物学家霍尔丹曾经说过,只有当两个兄弟姐妹,或八个表亲掉进水里,才会搭救(因为亲兄弟姐妹之间的基因相似度为50%,而表亲的相似度是25%)。
但实际上,很多人看到人落水后会去搭救,不管是不是亲属。这里文化的力量占据了上风,在一个群体里,见死不救是文化所强烈谴责的,那么这个人会在这个群里很难生存,甚至于被驱逐的风险。同样,其他不被群体认可,或是群体禁忌的行为和规范,如果违反了,那么同样会损害当事人,其基因很可能被清除。这是文化-遗传共同作用的一个例子。
这里提出了演化生物学(心理学)一直以来的难题,那就是互惠、利他主义如何演化而来,在“自私的基因”占主流的学科中,特里弗斯的互惠理论成为了基础范式,将群体选择理论驱逐在外。近年来博弈论和合作的神经机制的发现,让群体选择理论有了死灰复燃之像。
基因作用于群体和个体之争,如同上述的先天与后天之争一样,如果通过文化-遗传协同演化的观点来看,根本就不是问题了。基因当然作用于个体,每个人有不同的身高、相貌和智商,社会文化倾向于选择那些更加亲社会的个体,给予其声誉或者权威,那么这个个体的基因就会得以扩散。然而如果这个聪明的人反社会、或者与社会格格不入,那么就很难在群体中生存,更别提如何繁衍自己的基因了。
文化让人类超过于自然遗传的缓慢机制,同样也把那些不符合社会规范和文化习俗的个体排除在外,可能这些人是天才。我们回到了福柯所提出来的“知识即权力”的观点上,文化的确是一种强大的筛选压力,让人自我规范。
最后,简单回顾一下DIT理论的发展。早年将文化与遗传结合来进行研究的理论者有唐纳德·坎贝尔,当然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最后所提到的文化“模因”也有所影响,真正建立模型的是马库斯·费尔德曼和卡瓦里·斯福扎(斯福扎的评价见我的两篇书评《基因能告诉我们从何而来吗》以及《人类起源,还欠缺中国浓重一笔》),随后鲁姆斯登和E.O.威尔逊的《基因、心灵和文化》一书也提出了模型,威尔逊本人也一直对此摇旗呐喊,从早年提出社会生物学到近年来倡导的人文和自然科学知识大融通(见我的评价《第三次启蒙》)。
其次就是罗伯特·博伊德和皮特·理查森的《文化与演化的进程》,博伊德两人最新还合著了《不单是基因》(Not By Genes Alone,中文版翻译为《基因之外》)。此外,托马塞洛的《人类认知的文化起源》也非常杰出,而最新关于DIT理论的著作就是亨里奇2017年出版的这本《我们成功的秘诀》了。
本书作者亨里奇是罗伯特·博伊德的学生,而博伊德的《文化与演化的进程》则受到了斯福扎的启发。在追溯《人类简史》的作者赫拉利的思想起源时,我画出了这样的路线:赫拉利>戴蒙德>斯福扎,那么我们画出亨里奇的思想起源则是这样:亨里奇>博伊德>斯福扎。再次向这位意大利遗传学家斯福扎表示致敬,同时,在DIT领域里,还有更多值得我们挖掘的研究空间。
在此仅举一例,演化生物学家特里弗斯提出来的亲子冲突理论中,包含了父母与子女、同胞子女之间和夫妻之间的冲突,基于基因的相似度,那么根据DIT理论,文化目的在于解决基因的冲突,我们便可以据此来研究儒家伦理规范,是如何解决这些冲突的?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已经开始了自己的探索:《儒家孝道的发端和影响》,或许并不完全足够,但也表示社会科学的学者已经打开自己的视野,将演化生物学、演化心理学甚至是认知科学与脑科学引入进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