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顾清俞来到“不老”托老所,和展翔聊天,主要是聊冯晓琴。展翔说冯晓琴是个好女人,没提防顾清俞忽然凑近,在他脸颊亲了一下,展翔一时间惊呆了,“你……”他看向顾清俞,脸上是被轻薄的表情。
展翔号称是爱顾清俞十年的男人,可是面对女神主动送吻却是如此反应,这正常吗?顾清俞走后,连展翔自己也想不明白。
后来,施源要去加拿大继承叔叔送给自己的豪华别墅。顾清俞送他去机场后,心里很失落。她把自己和施源的合影发在了朋友圈,后面写了一句“愿各自安好”。这个朋友圈她屏蔽了所有人,只给展翔看。展翔会意,当即去了顾清俞所在的酒吧门口等她。
顾清俞上车之后,展翔忽然扳过她的脸,在她唇上吻了下去。到达她家楼下后,顾清俞邀请他:要不要上来坐坐?展翔并没有赶紧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反而开始贫嘴。然后,两人就告别了。
面对喜欢了十年的女人,展翔为什么是这个表现?看了《心居》原著,我才明白,为什么展翔喜欢了顾清俞十年,但最后却娶了冯晓琴的原因。
1. 喜欢了顾清俞10年
展翔已经喜欢了顾清俞十年。为了得到女神的欢心,展翔去学英语、学钢琴、甚至学书法,就是为了配得上自己的女神。可惜顾清俞心中一直有一个初恋白月光施源,她喜欢了施源二十年。
为了博得女神欢心,展翔了很多努力,可是这些努力很多时候都是无用功。他学了好几年的英语和钢琴,却每每连顾清俞的英文名字Sandra都拼不对;学了五年钢琴,可还是连do re mi fa……都搞不清楚,每每在家练琴,都会被邻居投诉噪音扰民。
顾清俞已经跟施源领完证后,一天晚上展翔来看她。整个过程中,展翔除了贫几句,全程都是仔细看她,面带微笑,很沉默。展翔临走之前,严肃跟她说:其实今天特地跑来,就是想郑重跟你说一下,新婚快乐!
展翔想着,自己喜欢了十年的女神结婚了,虽说是假结婚,但是,顾清俞的对象是喜欢了二十年的施源,这事也保不准了。一向爱贫爱闹的他也不由得安静起来,好像也并不伤心,倒像是完成一件事似的有一种释然。
两个月后,顾清俞和施源竟然真的离婚了。展翔有点不相信,但是心中是高兴的,于是他买了钻戒,又搞了一个求婚。
他知道顾清俞喜欢浪漫,于是拿一打气球,底下绳子绑住首饰盒,再用红笔在气球上画个大大的“心”,让它飘到顾清俞窗前。谁知那天一阵妖风,径直将气球吹开,线也断了,眼看着愈飘愈远。
幸亏展翔事先有准备,盒子里只是一张卡片,戒指揣在裤兜里。展翔是上海郊区农民的苦出身,骨子里是务实的,农民靠天吃饭,不是玩浪漫玩出来的,虽然他这么爱顾清俞,也还是顾及到大风有可能吹走戒指,所以,他只是玩玩浪漫,身家还是要保住的,戒指面对面给,更稳当。
展翔骨子里就是一个上海郊区农民,做什么事情都是比较保守的,但这些恰恰就是顾清俞不喜欢他的原因。
虽然说面对一个喜欢了自己十年、有钱,而且也不讨厌的人,她心里是欢喜的,但是她却不能爱他,就是因为他骨子里缺少那种为爱疯狂的特质。
所以恰恰是这些小儿科的浪漫不能打动女神,这些展翔都不在乎。在他心中,爱顾清俞已经成为他生命中的执念。这点,顾清俞跟她很像,爱施源也是她的执念。
2.冯晓琴是个好女孩
七八年前,冯晓琴在保险公司做销售。有一次朋友的朋友请吃饭,席上有一个史胖子史老板,他的母亲是安徽人,算是冯晓琴的老乡。于是,冯晓琴就缠着史老板买保险,结果史老板就买了几份,还介绍朋友给她,其中就有展翔。后来,展翔把顾磊介绍给冯晓琴。说,小姑娘人很不错,可以考虑娶回家。
三十来岁的顾磊从来没谈过恋爱,一见冯晓琴就喜欢上了,两人交往不到半年就领了结婚证。说起来展翔还是顾磊和冯晓琴的媒人。就为这,作为好朋友的顾清俞经常调笑展翔,十八只蹄髈有没有吃到。
顾家是上海老式家庭,每周末都要大家庭聚餐。冯晓琴嫁给顾磊后,面对一个这么复杂的偌大的顾家,小姑娘从头学起,把一大家子人照顾得妥妥切切的。每天做一日三餐,照顾老太太、公公、丈夫还有儿子小老虎。每天都是连轴转,忙得脚不沾地。
而且顾家每两个星期就要举办一次大的聚会,公公顾士宏三姐妹一家子都要来吃饭。
冯晓琴虽是顾家媳妇,却更像是专职保姆。每周六例行的家族聚餐,只有冯晓琴一人在厨房忙前忙后,其他人都悠闲地在客厅闲聊,顾家人并不将冯晓琴及其弟妹视作家人,顾婶理直气壮地要冯茜茜去做自家保姆,邻居家失窃被顾父认定为冯晓琴所为,顾清俞暗中调查弟媳冯晓琴……
但是,冯晓琴即便心有怨恨也只不过是“瞪一眼”就罢了,哪怕遭受奚落和污蔑时也始终是一副不动声色的低姿态。
顾磊去世是不幸,是危机也是转机。从此冯晓琴开始了探索自我的独立价值,而不是一个顾家人的保姆。
这些展翔一直看在眼里。展翔作为顾磊和冯晓琴的媒人,他对冯晓琴的人品和能力都是肯定的。所以,当冯晓琴建议他盘下小区后面那幢楼的房子做托老所时,他仔细听冯晓琴分析着,然后同意了。
白天小区里走来走去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中国现在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上海是老龄化城市,据说三分之一都是六十岁的人。那就至少有800万老人。老人也有自己的需求。因此,不要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头,要做就做别人没做过的,至少我们尝试过。成功了当然好,不成功也对得起自己。
史胖子以为展翔就是想讨冯晓琴欢心,跟他说,那个小女人,每个汗毛孔都是心眼,密密麻麻。你要对她有意思,不如干脆送她一套房子,干脆利落。
展翔这个时候还是以为自己喜欢顾清俞,其实他心里老早就喜欢冯晓琴了。他不愿承认而已。
原著中展翔屡次请冯晓琴喝酒,他这样说,真是怪,你酒量差,酒品也谈不上,偏偏我每次喝酒都喜欢找你。
3.两个吻后的选择
一天,顾清俞来到“不老”托老所,和展翔聊天,主要是聊冯晓琴,因为他说冯晓琴是个好女人,没提防顾清俞忽然凑近,在他脸颊亲了一下,展翔一时间惊呆了,看向顾清俞,脸上是被轻薄的表情。
虽然后来,展翔自己也懊恼得想撞墙,想着自己当时应该立刻回吻过去才是。
从这里就能看出,展翔并非真的喜欢顾清俞这个人。他只是以为自己喜欢。顾清俞只是一个他遥不可及的一个梦。这个梦中的情人真有点真动作,他便会愣住。
那天晚上,展翔与顾清俞起了争执,争执的原因是两人对冯晓琴的评价。顾清俞说冯晓琴是心机婊,但是展翔坚持认为冯晓琴是个好女孩。所以,顾清俞这个吻来得有点莫名其妙,不是锦上添花,也不是承上启下,倒像是地上冷不丁冒出的一块石头,让人打个趔趄。
那天晚上,他说晓琴是个好女孩,要搁平常,顾清俞不喜欢听,他就会停住,可这一次,他不管不顾地继续往下说,到后来竟像是下结论的样子,说,她真的是个好女人。
当然, 展翔这么说也不是空口白舌,自从开始办托老所以来,他几乎每天都跟冯晓琴相处,对这个女孩的品质和能力都是有目共睹的。
火灾那晚,展翔心急忙慌来到现场,一眼就看见冯晓琴一手拉着一个老人从火场里奔出来。然后瞅个空子又往里冲去。当时展翔惊得去拉她,没拉住,只扯下一片衣袖,事后说笑,展翔说自己当时一颗心突然间沉下去,像是世界末日。
在生死关头,展翔忽然看清自己的内心,如果自己失去这个女孩,那么活着也没什么意义了。
晓琴拼死抢了张老太的记事本出来,身上脸上焦黑一片,头发也烧掉一大撮。她自己这么说,张老太的时间可能也就有两个月了,记事本是她的灵魂。
连顾清俞都说展翔好像有点喜欢她了。对此,展翔自己是否认的。他说自己只喜欢顾清俞,一生一世的喜欢。
确实,展翔会一生一世喜欢顾清俞,正如施源是顾清俞心中的白月光,顾清俞也会是展翔心中的白月光,是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梦中情人。
顾清俞在送走施源去加拿大后,心里很失落。她把自己和施源的合影发在了朋友圈,后面跟了一句“愿各自安好”。这个朋友圈她只给展翔看,展翔会意,当即去了顾清俞所在的酒吧门口等她。
顾清俞上车之后,展翔忽然扳过她的脸,在她唇上吻了下去。到达她家楼下后,顾清俞邀请他:要不要上来坐坐?展翔并不是赶紧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反而开始贫嘴。然后,两人就告别了。
可以看出,在吻过顾清俞以后,展翔发现原来自己不喜欢顾清俞,两人身体上的接触展翔一点没感觉。原来,他以为自己非顾清俞不娶,是因为自己喜欢她。其实不是。他是一直仰望她,这个女孩,高冷,能干、独立,他看她,一直像看一幅油画,只能是远远地欣赏。走近了是不行的。
其实对于婚姻,展翔并没有想清楚自己要什么。原来喜欢顾清俞,只是因为顾清俞是自己的一个梦,自从顾清俞结过婚后,他对顾清俞的心思就淡了。这说明之前所谓十年的感情并不是爱,而只不过是一个男人求而不得的一种懊恼罢了。
对于男人来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原著中有这样一句话:她知道,他也知道。仿佛一根橡皮筋,扯得太紧,久而久之便松了,没劲了。不是矫枉过正,但至少也是没把握住分寸。
展翔靠炒房发家,四十岁就已经实现财富自由,但是他一直想做点事证明自己不是爆发户。一直到冯晓琴帮他把托老所开起来,人生这才算有了点意思。而且这点意思在冯晓琴同意接收老黄以后更加有意思了。
老黄在工作期间收到工伤,身体残疾之后,父母坚决要打官司,不得已把他送到了“不晚”托老所,不晚的职工很多都不同意接收,但是冯晓琴收了。为此,展翔特地拿出20万专门用在老黄身上。
我记得看过一句话,要找一个合适的人结婚。这对每一个人来讲,都很重要。但是,即便找到了合适的人,也不能代表你的婚姻就一定幸福。众所周知,想要拥有幸福的婚姻,如何经营,才是关键。而经营婚姻的重中之重,就是——夫唱妇随。
如果展翔娶了顾清俞,怎么样夫唱妇随?想想都会发笑,这俩人太不搭了。
但是,展翔娶冯晓琴,一定是夫唱妇随的婚姻。这样的婚姻一定会幸福。这两人有很多相似点,但是性格上又互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