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大兴建设,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形象建设也逐渐被重视,但是由于早期城市建设缺乏了一些合理的规划,导致现在很多中心路段不得不拆迁重建。城市拆迁问题,成为我国目前比较重视的城市问题,妥善安排城市拆迁工作,也是我国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纽带。
拆迁,本身是一件好事,城市重新规划,都是为了给我们老百姓一个更好的环境,为了城市的发展,我们老百姓应该予以支持。同时拆迁补偿款或安置区的环境都应该算是最新标准的,政府高额的补偿款,优美的安置区环境,怎么说都是一件美美的事,要不然哪来那么多拆二代、暴发户。
然而,现实中拆迁却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政府头疼,老百姓头疼,没有体现出来拆迁带来的好处。
一、拆迁的突出问题:
(一)双方利益冲突
往往遇到棘手的问题就是利益分配不公,在面临拆迁赔偿的问题中,由于标准问题,导致一些拆迁户一下子无法接受,无法满足其的内心需求,相关部门处理不及时,政策法规解释不透彻,未能及时有效调解,从而引发拆迁矛盾,甚至引发法律纠纷,导致拆迁工作进展慢甚至停滞不前的情况。
(二)拆迁工作中政府有关部门分工不明确。
拆迁工作中,政府各相关部分部门分工不明确,各项拆迁手续、拆迁证明无法及时到位。上级领导要求保质保量按期推进工程,卡死了时间点,作为政治任务安排给下级单位。在拆迁中办理一些手续却迟迟不到位,或者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手续不齐全,致使拆迁方只能硬着头皮硬上,作为强硬方,采取一些强硬手段,伤害了老百姓的心,形成了恶性循环,导致老百姓仇视拆迁工作。同时,有些拆迁赔偿标准制定的不一定完全合理,易导致不必要的误会,引发民事纠纷。
(三)拆迁中赔偿不公所引发的纠纷。
拆迁过程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拆迁方难免会忽视部分拆迁户的一些赔偿诉求,简单粗暴按照成文的标准来执行,从而引发不公赔偿的产生。同时,政策宣讲工作未到位,协调不及时,导致拆迁户做出过激行为来拖延拆迁工作进行,甚至引发社会强度关注。
二、拆迁矛盾的相应对策。
(一)做好政策宣讲,明确赔偿标准。
拆迁工作中,常见的矛盾就是拆迁户对赔偿款不满意所致。当然不排除部分老百姓无理取闹,想乘机捞一笔横财,但只要学会换位思考,体谅百姓之苦,政策宣讲到位,发动村社区居委会上门做工作,这类型老百姓还是比较少的。第二种情况就是历史遗留问题所致。一些土地权属搞不明白,这个时候就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来,协调相关部门提供相关依据证据,明确相关权属问题,当然建议适当体谅老百姓的不容易,给予相应补偿。
(二)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部门的作用。
在拆迁工作中,拆迁双方所引发的矛盾的时候,此时双方无法继续协商洽谈。此时就若出现一个中间部门进行调节洽谈工作,平复双发情绪,致使双方能在较为理智的情况下提出自己的拆迁要求,使得工作正常进行。
(三)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分工明确化细化。
拆迁工作中需至各个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部分手续在办理过程中相对而言较为缓慢繁琐。由于部分部门无法得到相关答复,致使部分工作无法进行,影响开工进程,无法达到预期市场拓展目标,造成部分经济损失。部分被拆迁方对自己的利益赔偿不满、对拆迁赔偿无法得知相关详细内容,无法找到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如上级在年度安排拆迁计划时,将有关业务单位职能部门列入拆迁小组成员单位里,实行问责制,哪个部门拖延了时间,没有及时出相关手续,就问责哪个部门,而不是简单粗暴强制执行。若有良好的政府部分分工,各项拆迁工作的进行也就相对比较容易进行。
我认为,拆迁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涉及面广,稍有不慎会引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造成一定社会舆情,但我们的拆迁方只要学会换位思考,时刻牢记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定要每日每时关心群众利益”。毛泽东曾这样要求全党:“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事实上,只有把人民的利益时刻挂在心头,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才能真正体现共产党人的本色,才能真正为人民办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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