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尹伊儿
刷微博时,无意中看到歪果仁研究协会发布的关于儿童性侵案的视频,感触颇深。
这个仅有七分钟的视频,主要向我们再现了马来西亚,韩国,美国,英国这四个国家经典性侵案例以及政府采取的法律措施。
性侵是个严肃的社会问题,我们不能不去碰触,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也不是一件坏事。
“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全世界都在努力”四个国家经典案件
①马来西亚 童婚案
来自马来西亚的姑娘蔡萱讲了一个发生在砂拉越州的童婚事件。施害者对十几岁的女生进行性侵。但他为了掩盖罪行,强行与受害者结婚,因此逃避性侵的法律处决。而当时的马来西亚并没有相关法律制裁这种行为。这件事也引起了很大的社会争论。
②韩国的《熔炉》和《素媛》
韩国人朴省彦提到了大家所熟悉的两部电影《熔炉》和《素媛》。这两部电影均由韩国真实性侵事件改编。
《熔炉》是以2000年至2004年间韩国光州的一所聋哑障碍人学校中性暴力事件为蓝本拍摄的。从2000年开始,该校的十多名老师包括校长在内,对住宿的听障生施暴或性侵,而受害学生年龄范围却在7—20岁。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素媛》,它讲述了未成年女孩素媛不幸遭到猥琐大叔性侵,之后如何走出心灵的阴影和家人如何面对生活的故事。
而真实的“娜英事件”却比电影里还要惨烈。
2008年12月韩国人赵斗淳对8岁小学女生娜英实施了残忍的强奸和殴打。事发后,经医治诊断,女孩的内脏器官受损十分严重。子宫,阴道,肠道都受到了重创,并导致女孩终身不孕。同电影中一样,女孩出院,安装了人造肛门,一生都要带着便袋生活。
事件披露后,引起了韩国民众的公愤,并多次进行集会游行。
然而,施害者在受审时却辩称,自己那时因醉酒而身心虚弱才导致犯罪。为此,法院给他减刑,原本超过十二年的有期徒刑现在只判为12年。
而现实又是可怕的。朴省彦说,从赵斗淳入狱到现在,就只剩下三年的时间他就要出狱了。而三年后恰逢娜英十八周岁。但是韩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相关法律要求制约他今后的行为。
③英国的“杉树行动”
美国留学生Dylan讲到了一个曾震惊整个英国的性侵案。
原BBC著名主持人吉米·萨维尔(Sir Jimmy Savile)生前曾是英国家喻户晓的电视明星,他有个主持了20年的节目《Jim’ll Fix It》,在节目中,他帮助了许多儿童观众实现他们的愿望。生活中,他自己也积极参加各种慈善事业,也因此被授予骑士勋章。
但在他去世约一年后,就被人指控性侵儿童。之后,当地十多家警察机构陆陆续续接到了各种萨维尔的性侵指控。这事传遍了大街小巷,英国警方开始立案,对过去40年萨维尔在内的被指控性侵儿童的嫌疑犯展开调查,名为“杉树行动(Operation Yewtree)”。据调查统计,大概记录了四五百名儿童受到过萨维尔的侵犯。
④美国的梅根事件
1994年,一名7岁的美国小女孩梅根·坎卡被刚搬过来的邻居残忍的性侵并杀害。案件发生后,警方调查得知,原来犯罪者是个性惯犯,曾两度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刑。伤害梅根的时候,他刚刑满释放,但当地执法机关对此完全不知。
这些案例告诉我们什么?
恶,不分国籍,也不分种族,更不分职业。
坏人永远不会把这两个字写在脸上。面目狰狞,早已不是坏人的外部特征。
我们可以看出,性侵者存在于各种各样的人群中。即便是一定有知名度的,或是受社会信赖程度高的专业人士也可能会是性犯罪者。
他们也许是道貌岸然的老师;也许是救死扶伤的医生;也许是和蔼可亲的邻居;也是备受崇拜的公众人物……
而恰恰因为这些人身份的特殊,使我们放松了警惕,让我们不敢轻易去怀疑。这就让犯罪分子能够有充足安全的时间空间肆意妄为,逍遥法外。
而且,我们的意识里,受过法律制裁的人通常会得到教训,不再犯类似的错误。然而就因为我们这种错误的观念,便忽视了这帮惯犯犯罪的发生,让他们有机可乘。
我们的法律也没有对这帮人今后生活行为进行制约。惯犯再犯罪,这无疑是悲哀的也是最惨痛的。
“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全世界都在努力”面对儿童性侵,各国推出了哪些相关法律?
①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的姑娘说,在今年她的国家也推行了新的法律,分别在三个方面对儿童性侵案作出法律规定。
一、案件中儿童的证词可以直接被采纳信任。而在此之前,儿童的证词必须要用其他证据来辅助。
二、关于性侵者法律规定,性侵者在社会上如果是受信任程度比较高的人,比如老师,医生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受到的惩罚会比较严重。
三、对于知情不举报者,等同于相同犯罪。
②韩国“熔炉法”
韩国的这两件重大性侵事件引起了韩国公民的愤怒,政府很快就修改了强奸尤其是强奸幼女的法律法案,推出了《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部分修订法律案》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 “熔炉法”。
根据修订法律:性侵女身障者、不满13岁幼童,最重可处无期徒刑;废除公诉期。加害者如任职于社会福利机构或特殊教育单位可加重处罚。
韩国甚至还推出了对侵害者进行“化学阉割”的处罚。
“化学阉割”是一种药物控制法,对性犯罪者使用控制内分泌药物,使其失去性欲。法律规定,法官可依照案情,对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成人罪犯处以“化学阉割”,持续时间不超过15年。
而且性侵犯者还要带上电子脚铐,时刻监视他们的行动。(电子脚铐是具有定时自动以无线电等方式回传功能的手环,确保犯人仍在可监控的距离范围内。)
③美国“梅根法”
梅根的父母忍受着失去爱女的巨大悲痛,并发起了一场修改现有法律的运动,要求政府制定法律。
1996年5月17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梅根法案》(Megan‘sLaw)。
法案规定,美国各州必须建立性罪犯和骚扰儿童罪犯的档案,并规定各州必须知会有性侵前科者入住的社区,将有性侵儿童前科者的个人资料公开在互联网上,供民众查询及事先采取保护措施。
也就是说性侵者获释出狱后,必须在居住的当地社区登记报备个人行踪、住址、驾照。体貌特征等,警方也会将上述信息公之于众,在互联网广而告之,以示警醒。
如何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
我们总以为对于小孩接受性教育太早,而现实中,坏人永远不会觉得孩子太小。
视频的最后,歪研会会长高佑思的爸爸指出了以色列父母常用的三个办法。
一、家长之间要跨过孩子密切沟通。
二、让孩子画出今天发生的事情,获取直观信息。
三、让孩子对于自己当天的困惑进行提问。
我们不难看出,这三个办法是十分合理又行之有效的。
尤其是第二个办法让孩子画出来。我在实习时就发现,越小的孩子越喜欢画画。
画画对于孩子来说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他一定不会拒绝。而且,小孩的语言表达能力可能有限,但是画画却可以做到像模像样。家长可以通过画画直观的获取信息。
“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全世界都在努力”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全世界都在努力。
一、
我们都后知后觉,被爆出后,我们才会认识到事情的可怕程度。
视频里这个马来西亚的姑娘说的好,“这种事肯定不会细说,但是一旦主流媒体切入了这个边缘话题,将它公之于众,大家才会逐渐意识到这是一个应该正视的社会问题。到最后应该演变成全社会都要承担的责任。”
性侵是个很隐晦的话题。
不论在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被性侵者,都不会大张旗鼓的说出口。而对于孩子的父母,出于保护孩子自尊的心理,再加上性格的保守,就有可能选择禁声,与犯罪者私下解决。
这些所作所为直接导致了这种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被隐藏,另一方面也使得坏人变本加厉,犯罪更加猖狂。
二、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也最容易受到伤害的人群。他们是我们这个社会最低的底线,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没有人有绝对准确的预知能力,只有事件浮出水面才会想办法解决。
于是,一部电影推出了一条新法律;
于是,一个小女孩改变了一个社会问题。
面对社会不良问题,我们不能不去了解,不去抵制。一个人的力量或许是轻微的,而全国上下13亿人口加起来的力量却无穷的。
保护儿童身心健康,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真正做到让儿童能够在和平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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