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六条规定:制定推荐性标准,应当组织由相关方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制定强制性标准,可以委托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未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专家组承担相关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的组成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
标准技术审查,是制定标准的关键环节,也是保证标准质量的决定性环节。
标准技术审查会不同于科研项目验收会,也不同于唱赞歌般的项目成果鉴定会,重要的是要科学客观公正的指出标准存在的问题,并确定能否通过审查。开好标准审查会,需要三方配合:
(1)标准起草组,要认真准备送审材料,包括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汇报人应熟悉标准主要内容,能够熟练应对专家提问。汇报时要简洁明了,标准文本上已有的内容不必大段重复,要重点介绍标准核心内容和未采纳的不同意见情况。应安排专人记录专家意见。提前起草好《技术审查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及时修改。
(2)技术审查专家,应提前审阅送审材料,尽可能带着意见上会,避免“临时抱佛脚”找问题,重要意见应在会上提出,不要会后再说,发言时要简洁明了。
(3)技术审查专家组组长,除了懂业务知识,还应该了解标准审查流程和要求。按照标准章条顺序组织讨论,避免按照专家名单顺序发言。要能把握审查节奏,及时提醒专家“有意见就提,无意见就过”,对分歧较大的内容要有拍板的魄力或决策措施,避免无谓的争论不休。要确认起草组是否已听明白专家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标准要做好问题总结,给出后续改进建议。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