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与格律

作者: 东崂观海 | 来源:发表于2020-05-05 21:31 被阅读0次

    创造与格律

    --读美笔记十五

    在艺术方面,受情感饱和的意象是嵌在一种格律里面的。格律的起源都是归纳的,格律的应用都是演绎的。它本来是自然律,后来才变为规范律。

    诗和散文不同。散文叙事说理,事理是直截了当、一往无余的,所以它忌讳迂回往复,贵能直率流畅。诗遣兴表情,兴与情都是低回往复,缠绵不尽的,所以它忌讳直率,贵有一唱三叹之音,使情溢于辞。散文大半用叙述语气,诗大半用惊叹语气。

    韵只是音节中的一个成分。音节除韵以外,在章句长短和平仄交错中也可以见出。章句长短和平仄交错的存在理由也和韵一样,都是顺着情感的自然需要。分析到究竟,情感是心感于物的激动,和脉搏、呼吸诸生理机能都密切相关。

    诗和其他艺术都是情感的流露。情感是心理中极原始的一种要素。人在理智未发达之前先已有情感;在理智既发达之后,情感仍然是理智的驱遣者。情感是心感于物所起的激动,其中有许多人所共同的成分,也有某个人特有的成分。这就是说,情感一方面有群性,一方面也有个性。

    艺术是情感的返照,它也有群性和个性的分别,它在变化之中也要有不变化者存在。变化就是创造,不变化就是因袭。把不变化者归纳成为原则,就是自然律。这种自然律可以用为规范律,因为它本来是人类共同的情感的需要。

    古今大艺术家大半都从格律入手。艺术须寓整齐于变化。由整齐到变化易,由变化到整齐难。艺术家大半后来都做到脱化格律的境界。他们都从束缚中挣扎得自由,从整齐中酝酿出变化。姜白石说:“文以文而工,不以文而妙。”工在格律而妙则在神髓风骨。

    孔夫子自道修养经验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道德家的极境,也是艺术家的极境。“从心所欲,不逾矩”,艺术的创造活动尽于这七个字了。“从心所欲”者往往“逾矩”,“不逾矩”者又往往不能“从心所欲”。凡是艺术家都要能打破这个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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