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把题目所牵连到的问题给你们讲明白,下面我们看康德的原文。〔案:《道德底形上学之基本原则》第二节,于此不具录〕
第二节头一段先表明:道德不能依于经验,也不能依于范例,它是先验的原理。因为道德法则从意志自律说,从good will发的道德法则是无条件的,不应当说谎就是不应当说谎。这是从理性上讲的,不能看经验上是不是好,所以说不能依于经验。这个在中国儒家最容易了解,只不过没有康德那些名词罢了。所以,王阳明讲良知,从良知建立天理,你朱夫子讲道问学、格物穷理,从格物穷理这里建立道德法则,那个道德法则建立不起来的。所以,阳明对于朱夫子是一个扭转。依王阳明,道德法则是良知决定,所以说良知之天理。王阳明扭转朱子,你朱子说要道问学,道问学就是要参考古今圣贤,看看古人经典怎么讲,要格物穷理,那么,你那个道德法则永远建立不起来。王阳明说良知决定,一下子扭转了道问学的路,这个扭转非常深刻。
王阳明说良知决定,他举了两个例:“舜不告而娶”“武王未葬而兴师”。所以,只有王阳明才可以了解孟子的思想。王阳明是明朝人,比康德早,康德是晚辈后生。“舜不告而娶”,这照常理讲是不合法的,怎么能随便结婚呢?但是,舜如果告诉他父母,他父母一定反对。这个时候去问谁呢?往哪里找根据呢?这个靠自己决定,靠良知决定。这个良知的决定就是现在存在主义所言“存在的决断”。“存在的决断”这话可以用的,存在的决断就是不能参考任何人,也没有成例可参考,这道什么问学呢?这不是很简单吗?一下子给你转过来了。
依存在主义,宗教信仰的问题、爱的问题,要靠你自己存在的决断,你不能问别人,问别人没有用,问你的老师、朋友、父母都没有用,每一个人都要从头来,要自己决断。这个自己决断就是:is or not,或此或彼。但是,讲道德的决断发自良知,这是存在主义达不到的。存在主义只讲存在决断,并没有讲存在的决断发自哪里。所以,存在主义还是不见道。它对实际的人生的感受是有一点。海德格尔的哲学里面没有道德的成份,是杂牌哲学,粘牙嚼舌,毫无道理。现在年轻人都喜欢讲这个。
康德这种道理就是通常理性,但现代人不懂,越讲越糊涂,这就叫做学究的蒙蔽、学院的蒙蔽,这就是哲学家的糊涂。所以,康德哲学诉诸通常理性,尽管他讲得那么专门,他没有与通常理性不同的地方。
下面一段文章你们自己看,这段文章不容易了解。尽管依照无条件的命令而行,也许现实上很少,也许没有,现实上的行为都是有条件的。投桃报李已经是最客气的了,哪里有无条件的呢?但不能说现实上没有就不当该如此。道德就当该如此,现实上有没有是另一个问题,是你自己不行呀,并不是那个道理是不对的。所以,康德这个地方说道德法则当该如此无条件地命令。至于如何实现这个道德法则,要有动力。讲到动力的问题,他不够了。实现道德的动力不够,佛教也发生这个问题。道德的动力就是实现这个道德法则。这个道德的动力问题,康德讲得不够,但是,我们道德行为当该这样做,康德所讲没有问题,你不能说现实上没有就不当该如此,尽管现实上都是有条件。
你们看最后两段,35-36页。这两段总括前面所说。
当我们再进一步复说:除非我们否认道德底概念有任何真理性或有任何涉及,涉及于任何可能的对象,否则我们必须承认它的法则必不只是对人妥当有效,且对一般地说的一切理性的存有亦妥当有效。(《道德底形上学之基本原则》,第35页)
“它的法则”意即道德法则,这个有绝对的普遍性,它不限于人类,它涉及一切理性存有。这种观念中国人不太讲,但讲原则、法则也不是限于人。虽然没有康德这种词语,但这些意思都有。《论语》云:“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仁”不限于我们人,也不限于孝悌。表现仁最亲切最基本的是孝悌,但仁并不限于我们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最后是天地万物为一体。中国人虽然没有康德的那些抽象词语,但这些意思不是都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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