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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体(intelligence)就是每一理性存有除掉其动物性的一面,它本身就是个智体。这个intelligence是个名词,它不是说纯智所思的东西,它本身就是个智体。就是说,每一个理性存有,它本身就是一个智体。智体就是一个理性的存在,就是说,它是能发智的思考的这么一个存在。睿智体指人讲,指理性存有讲。这些词你们一定要懂,不懂就不要乱用。中国人不太用这些词语,“理性存有”这些词太抽象,在中国人来说,人就是人。所以,碰上这类字,中国人没办法译成中文。譬如,谢扶雅就说“理性存有”这个词太抽象,中国人很难懂,所以,他译作“理性的侪类”。“理性的侪类”就是说理性的那一类东西,这看起来很中国化,但一样令人难懂。所以,我看,还是译作“理性存有”最好。有时候说理性的存有(rationalbeing),有时候说理性的自然(rational nature)。康德这里所用nature不指本性讲,理性的自然就是理性的存在。我们平常所说理性的动物(rational animal),这个最容易懂,但是,理性的东西不一定是动物、不一定有动物性。
人当然是一个rational being,但人不是纯粹的一个睿智体,因为人有感性的这一面,有感性的这一面,你就属于经验界,属于感触世界。假定单从智思界看,每一个理性存有纯粹当智体看,就是把感性的成分给你抽掉,把你感性的一面忽略掉。这样你才属于智思界。那么,你是以什么样的身分而属于智思界呢?就是你作为一个有效因而属于智思界。什么叫作有效因呢?有效因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efficientcause。有效因就是由一个原因它能产生一个结果,这种因就是有效因。睿智体作为一有效因而属于智思界,这个时候,这睿智体当一个noumena看,当一个noumena看,而又能作为一有效因,那么,你想这个睿智体是从哪方面看的呢?要从意志看。因为意志才能作为一个原因,意志自由活动,自发地决定一个东西。意志自由这个因作为原因是属于noumena的、属于智思界的,也就是属于纯智所思的东西。这个原因决定我们的行动,我们的行动一表现出来就成为那些结果,这个结果就属于phenomena、属于现象世界。我们知识中的原因、结果,我们经验科学、自然科学中的原因、结果,都是属于现象界的。原因、结果就是causality……
所以,意志自由不在经验范围之内、不在现象范围之内。照我们生活中的活动讲,一切现象都在自然的因果中,都是有条件的,我上哪里找自由呢?所以”你顺着自然因果往后追问,找不到那个自由的。所以,假定要肯定自由,必须跳跃一下子。因此,自由属于超越的概念,它属于noumena,它不属于现象,照我们的行为讲,就叫做意志自由;照万物讲,后面的那个第一因就是上帝。康德现在讲定然律令是就着我们的生活讲、就是就实践理性讲,不是知识问题,不是从自然因果那里讲。可是,我们生活中的一切活动还是落在自然因果中,都是有条件的、有制约的。眼睛看不清楚要戴眼镜;讲话声音小要借助扩音器。日常生活中的这些结果都当作现象看,如果你顺着这些现象追问,哪里能找到自由呢?找不到自由。这个地方假定自由属于noumena、属于智思界,这完全从实践理性上讲、从道德上讲,这个自由是moral freedom、是意志自由,不是政治上的那个自由。
有人说,你要求自由,自由是小资产阶级的装饰品,现实生活哪里有自由呢?我在这里演讲要靠扩音机,肚子饿了要吃面包。哪里有自由呢?这种人没有良心。在这个地方要求自由是权利的问题,是political right。
康德这里讲的自由是从道德上讲的,是我们的意志的自由。假定意志不自由,就不能有道德。如果都是被动的,被决定的,道德就不能讲。我是被动的,我就不负责任,不负道德的责任。要在道德上肯定自由,这个自由就属于noumena的,这在现象领域里找不出来,必须进到另一层理论。不同层次所说的自由要区分清楚。要不然,自由是小资产阶级的装饰品这种论调就出来了。
康德说:“由于其作为一有效因而属于此知性界,他始名其因果性曰意志。”(104页)正因为他作为一有效因而属于知性界,他才名其因果性曰意志。这种因果性,它作为有效因,它当然产生一个结果,这个时候,他的因果性叫做意志的因果性。意志的因果性也叫做自由的因果性。意志的因果性跟自然因果性(natural causality)不同。意志的因果性康德名之曰特殊的因果性(special causality)它是一种特种的因果性,跟自然因果性不是在同一层次上。尽管它的结果在现象界,但它的原因属于noumena,所以叫做特殊的因果性。自然因果性则因与果都在现象界,不管其原因与结果的申列拉多长,通通属于phenomena,都在同一层次。所以,你们要注意“特殊的因果性”这个名词。
特殊的因果性,照康德的说法,原因属智思界,结果属于现象界(感触界)。因与果分两界。原因是我们的感触直觉达不到的,不能呈现的,结果属感触界,它就呈现在眼前。这个地方依照中国人的想法,依照儒家的想法,并不那么简单二分。譬如,孟子讲性善之“性”,是从仁义礼智之心决定的性,这个性体当然属于noumena,儒家也承认,这不是属于感触的,不是经验的对象。但是,从这个性体而发出来的结果,也不一定马上就完全属于现象。在结果这个地方有两种身分:一种身分当现象看,一种身分当物自身看。这个康德没有,他想得太快,没有仔细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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