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到简书上有一篇文章,文章中有一句话,原文我忘了,但是我理解的大致意思是这样的:“写作的人,真正有格局的,都是外向型的,笔下写的都是他人,是我们生活的社会;而那些格局不太高的人,写的都是自己的事,写来写去,都离不了自己的生活圈子”。
还有一种说法,说是一个人写作写到一定的字数,就写不出来了,因为他之前写的都是自己的事,写到一定程度,该写的都写完了,就把自己给掏空了,就无从写起了。
能说出这样两段话的人,一定是已经在写作这条路上走了很久、很远了,已经达到某种高度了。
对于这两段话,像我这种写了还不到三十万字的小白,虽然能理解,却无从感同身受。
不过,这两段话也点醒了我:不知道日更应该写些什么的时候,何妨多写写自己呢?写写前尘往事,写写以前生命历程中遇到的各种人事物,往深处写,往细处挖掘,总会有些写头的。
至于那篇文章中说到的格局,我觉得我还是算了吧,一个人若是连自己都不了解,哪里会有格局去了解他人和社会。
想是这样想,但是一直都没有动笔!
还是那个原因,觉得一个人把自己像洋葱一样拨开,然后铺展开来给别人看,是否真的合适。何况有的往事直接就是创伤性的,甚至是不堪的,既然要回忆往事,这些创伤性的不堪往事总不免会被想起,造成第N次伤害。
今天读到了简友“小小的小情绪”的一篇回忆往事的文章《泡脚》,觉得有所触动!这是我第二次读到她回忆往事的文章有所触动了,第一次的文章叫《古树》。
她的文章又点醒了我,又使我有了一种想写一写前尘往事的冲动。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也说不上来。
作为一个在80年代尾巴上出生的人,到了我这个年龄,终于要真正告别曾经的年少轻狂了。父母年事已高,开始把父母的养老问题放在心上;以前年轻不懂事,只想按着自己的想法生活,现在,看着日渐老迈的父母,只想怎么能让父母开心怎么来。
回首前尘往事,能记得起来的,一半在21世纪,一半在20世纪。不管是21世纪还是20世纪,终究是过眼云烟!
还是写吧!虽然都是过眼云烟了,总得捕捉些影子回来,就当作是对青春岁月的一个告别,就当作是纪念!
至于纪念的时候,会带出的一些痛心疾首或是刻苦铭心的往事,那就带出来吧!就像是结痂的伤疤,并不是你遮住,不给自己看到,它就不存在了。而且与其遮住伤疤,自欺欺人,倒不如强迫自己多去看看,看多了,看麻木了,渐渐地说不定感觉就不会那么尖锐了。
就像是对付恐高症一样,越是害怕,越是腿软,我就越是盯着往下看,一直看到自己的心里多多少少能适应那种高度下的画面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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