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举一个之前学篮球投篮的例子:大学室友是校队的,也经过专业的训练,他教我投篮的流程是这样的,先教我投篮时拿球的姿势,左手怎么放,右手怎么拨,不断地练习,当我的基本姿势无误之后,再教我手指怎么发力,哪几根手指发力,再往后就面框投篮,等基本姿势都对了之后,再教我怎么运用身体的力量把篮球投出去。这些都学会之后,每次到篮球场都要花半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来用标准姿势投篮。
我以前很不理解,就算我的姿势很标准,手指发力也对了,就能百发百中吗?当然不可能。我当时认为,打篮球用这些公式是没有用的,关键还是要靠天赋。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我的篮球确实是没有学好,而指导我的朋友,投篮一直都很好。
后面才知道,我们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没有100%的,都是不断地接近100%而已,而规范化投篮姿势,就是为了不断地接近100%,按照这个姿势练习,成功的概率会提高。打官司,做案子也是如此,规范化一些流程,就能很好地提高成功的概率。我先说我认为比较重要的三点:
第一,一定要写代理词(辩论意见)
对于律师来讲,大部分的案子其实不是特别地困难,针对看起来比较简单的案子,很多人都喜欢带着一张嘴去开庭,不准备任何的书面材料。
很容易就阴沟里翻了船,因为小案子能争取的地方本来就不多,如果开庭的时候没有处理好,没有说清楚,可能就没有空间了,人的大脑在有些时候是不可靠的,也有时候大脑没问题,但是自己的嘴巴不一定就很争气。还是有个书面的材料会有保障,当你实在没有状态的时候,哪怕照着读一读也是好的。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法官也喜欢你带书面的材料,他看完会给你加分。
第二,写质证意见
这里的质证意见,包括原告和被告。原告在起诉的时候已经提供过证据清单了,很多人会不再管。但是随着案件研究的深入,可能会发现证据有新的解读角度或者之前没有注意到的内容,所以要准备好,在法庭上做补充。被告的质证意见更是如此了,对于原告提供的证据,要研究得细致入微,咬文嚼字。
看着证据思考怎么说和写证据能证明的内容,结果是完全不一样的,呈现出来的东西也是不同的,等你写完证明内容之后,你会发现证据存在的很多问题,甚至也能推测出对方可能提出抗辩的地方。开庭不一定要照着读,但是对于提高概率很有帮助。
第三,类案检索,尤其是新类型的案子。
虽然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法院内部对同一类型的案子,判决的尺度是有规范的,不能出现同类判决差距很大的情况,所以看看同类型的案子怎么判决的,会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当然,检索的意义还不止于此。看判决的时候,可以看到案件中别人提供的证据有哪些,法院判决说理的内容什么,对方会提出哪些抗辩,相关的法条有哪些等等。看完再对比自己手上的案子,基本上就知道,该怎么准备了。
为什么有的律师能给当事人底气,不是因为他真的非常精通法律,大家都一样,精力有限,法律那么多。他可能只是做了充足的准备,知道这一类型的案子会怎么判决。
个人认为,不管是自己去打官司,还是请律师去打官司,这三点都是比较重要的。不管大大小小的案子,如果养成了这三个习惯,都不会出大的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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