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学院的第一个暑假,我在一家公司打工,经理派我出发到鲁西平原上的一个小县城。那天下着雨,不大,但叫人心烦。
在汽车站,我刚买完票,一转身便听到一个声音:“大哥,帮帮我,一天没吃饭,快饿死了。”我知道是个乞丐,没理他,拖着东西就走。可他紧跟着我,“您是做生意的吧,您一定大家大业,大富大贵。帮我几毛钱,我天天念叨您,念叨您生意兴隆,事业发达,身体健康……”这个乞丐真是有些与众不同,那动听的话竟将我打动了,我给了他一块钱。为了谋生而采取点手段无可厚非。可哪想一转眼再见到他的时候,他竟买了档次不低的烟和酒,售货员不解地问他时,他还挺生气:“怎么着,老子今天过生日!”这一切恰好让我看到了。
下午办完事准备返回的时候,还有最后一辆公共汽车。雨中迷失了方向的我在一个拐角的凉亭下等着,凉亭只有一个卖饮料的大汉。过了半个小时,还不见车来,我开始着急了。这时,猛然听到那大汉冲我喊:“你还死呆那里干什么?”我死呆这里!我死呆这里你管得着么?太让我生气了,没理他。紧接着,他又大步跨过来,用掌推了我一下,差点把我推出凉亭,“快走。”我火一下子上来了,举起雨伞就要自卫。“再不走,就没车了。”这时,我才注意到远处那辆返济的汽车已经发动。我猛地回过神来,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跑。
事物的外观显象同实在内涵之间,往往有一定的距离。那乞丐的话诚然动听,我给他钱也应是一件善举,但这样做实在是满足了他不劳而获的惰性,助长了他的贪欲。那鲁西大汉的怒喝诚然是粗暴,那一掌也有点太重,但这一言一行,却使我免受淋漓和流离之苦,我要十二分感激他。在生活中,对事物的把握一定要建立在对其内涵准确理解的基础上,否则,就要犯错误。我后悔给了那乞丐一块钱,同时也庆幸在凉亭里没有把伞抡过去,这样看来,我算是做对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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