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行之
八月二十七日,夜,亥时。宜祈福,求嗣。忌赴任,出行。
鲲山,筝川路。
鲲山,并不是一座山。就像黑龙江,也不是一条江。如果它是一座山,自然就不会有奥灶面、万三蹄、水红菱、袜底酥、酱汁肉、周市爊鸭这些让人一听,肚子就咕咕叫的美食。
它只是一个地方,一个有人的地方。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但筝川路,确实是一条路,货真价实的一条路。路的两旁种着樟柳,还开着各式各样的店铺,每天都有各式各样的车开过,各怀心事的人走过。
每到晚上,这条路最亮的地方,总是灯火最集中的十字路口。在灯火的照射里,斑马线就像排在地上的云片糕。
一个骑小毛驴的白衣男人,正在数地上的云片糕。一片,两片,三片,四片……
他只是想在等红绿灯的时候,打发一下无聊的时间。数到第十四片的时候,他胯下的小毛驴,突然嘶叫了一声。驴惊地跳起来,他浑身一颠,险些摔倒。拧身一看,一辆四驾大马车正歪在小毛驴的屁股后。马都是名种宝马,小毛驴的屁股上,还留着其中一只马的蹄印子。
宝马车跟我小毛驴抢什么道?白衣男人想,这驾车的车夫,莫不是喝醉了?
这时车上走出来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女人牵着他的小毛驴,走到路旁。
“你快逃吧。”她说。
“我为什么要逃?”白衣男子问。
“因为你惹了本不该惹的人。”
“哦?”
“你肯定听说过鲲山珑哥。”
“并没有。”
“……”
据说,珑哥偷电瓶车的功夫独步武林,铁掌开锁,警报无声。曾有人见他,用烟灰缸当兵器,手起缸落,将KTV小二砸得鼻骨粉碎。也有人见他,在六家镇携带折叠刀,将人殴伤致胸腔积液。他最高记录,在14年里被判刑5次,近10年在牢里度过。
一般人听到珑哥的故事早就吓得去买尿不湿了,但是白衣男子没有去买。因为他并不是一个怂人。
江湖中很少有人清楚珑哥的武功来历,性格脾气,但是每个人都知道他有纹身。
十分之一盏茶的功夫后,白衣男子就看见了珑哥的纹身。光着膀子的珑哥从车上跨下来,踏着螃蟹步,梗着脖子窜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劣质啤酒的酒气。
白衣男子看他一身酱油色的纹身,那是一片密集如乱麻的图案,暗淡的光线下,还没来得及看清究竟画的是什么,珑哥的拳头就晃到了眼前。
“天马流星拳!”
白衣男子曾听一个朋友说,江湖上最厉害的七种武器,碧玉刀、长生剑、孔雀翎、霸王枪、离别钩、多情环,都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第七种武器,拳头。因为其它武器,总会有离手的时候,而拳头就长在人的身上,就算是裸奔的时候,都随时可以伤人。
白衣男子在天马流星拳的暴击下,腾挪闪躲,但仍结结实实挨了几下。
蓦地,围观的一男一女,悚然感到一阵恶风吹来,杀气!
八月末的十字路口,莫名笼罩一层寒意。珑哥天马流星拳刚落,螃蟹步变为盗版凌波微步,牛一般冲进车厢,再出来时候,手里已经握着一把臂长砍刀。
真正的大佬,是从不自己带刀的。唐·科莱昂、杜月笙这种人,自己就是一把刀,哪怕是在葛优躺,都像是一把出鞘的屠龙刀。
但珑哥并不是大佬,他的刀,很快就拍在了白衣男子的脑门上。
这围观的一男一女想不通,以往珑哥只要亮出大刀,谁都是吓得撒腿就跑。这个白衣的男人,为什么不跑?
他们可能忘了,男人的腿,生来并不是用来逃跑的。
“夺命十三刀!”
白衣男子还是定在那里,当刀光映在他眸子里时,他突然想起,家里的沙发坏了,要买一点布料回去补一补。
珑哥并不是真正的刀客,所以并不会真正的刀法。当他砍到第八刀的时候,刀就脱手甩飞,啷当一声掉在地上。
一个不会用刀的人,当刀离手的那一瞬间,刀就是给别人带的。
白衣男子的瞳孔,猫一样收缩,一个箭步抢过去,捡起地上的刀。
杀气!
众人头顶,苍穹一片混沌,不见一丝月光。
十字路口的红灯,像一只只血红的眼睛,看着一地的云片糕,洒上胡椒粉。
路角有二胡声传来,一个卖艺的老人在唱: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遗骸。
“你以为善良很容易,善良太难了。善良拔掉牙齿就是软弱,善良带上武器就是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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