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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学习第18天《权修第三》篇第6段

《管子》学习第18天《权修第三》篇第6段

作者: 流水王丽霞 | 来源:发表于2023-09-26 08:05 被阅读0次

    《管子》学习第18天《权修第三》篇第6段

    原文阅读

            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兵之守在人,人之守在粟。故地不辟,则城不固。有身不治,奚待于人?有人不治,奚待于家?有家不治,奚待于乡?有乡不治,奚待于国?有国不治,奚待于天下?天下者,国之本也;国者,乡之本也;乡者,家之本也;家者,人之本也;人者,身之本也;身者,治之本也。故上不好本事,则末产不禁;末产不禁,则民缓于时事而轻地利;轻地利而求田野之辟、仓廪之实,不可得也。

    【注释】

    [1]守:防守,保卫。引申为保障、保证。城:城池。泛指防御工事。

    [2]兵:春秋时多指兵器、器械。此处指军队。

    [3]有身不治,奚待于人:言自身尚不能治,何能治他人。身,自身,身心。奚,何,怎么。待,对待。

    [4]天下者,国之本也:言天下以国为本。下仿此。之,同“是”。以下五句意同。

    [5]“人者”四句:意思是说有人才有人的身体,而人的身体是治理国家的先决条件。先秦诸子讲君主修养,往往强调先从“治身”开始,做到身心协调,不受外界或情绪干扰,如此才可以处理好国政。

    [6]缓于时事而轻地利:延误农时、怠慢农事而轻视土地所得的收入。缓,怠慢,松懈。时事,农时和农事。指按照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的时令所进行的事。即农事。

    译文参考

              守卫国土在于城池,保卫城池要有军队,军队的保障在于捍卫民众利益,而百姓的生命财产的保障在于守住粮食。因此,土地没有开辟,就会造成城池不牢固。君主若不能治理自身,又怎么能治理别人?不能治理别人,又怎么能治理家族?不能治理家族,又怎么能治理乡里?不能治理乡里,又怎么能治理国家?不能治理国,又怎么能治理天下?而天下是以国为根本,国又以乡为根本,乡以家为根本,家以人为根本,人以自身为根本,自身又以顺应万物修身养性之大道为其根本。所以,君主若不重视农业;就无法禁止以奢侈品为务的工商业;不禁止制造奢侈品的工商业,人们就会延误农时、怠慢农事而轻视土地的收入;在轻视土地利益的情况下,还指望田野开辟、仓廪充实,那是不可能的。

    核心内容解读

        《管子·权修》的这段内容提出一个重要观点,强调“天下者,国之本也;国者,乡之本也;乡者,家之本也;家者,人之本也;人者,身之本也;身者,治之本也”。

            而关于人及其身与家、国、天下之间的关系,我们所常见的还有强调“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离娄上》)。

            其实,这两种观点并不矛盾,可以互补为用,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家国天下之间的连续性的整体关联关系。中国人所想象的世界图景不仅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而且是一个由家国天下所构成的连续性整体,正所谓“聚人而为家,聚家而为国,聚国而为天下”(《六韬》卷二《武韬》)。

            如果可以借用“共同体”的说法的话,我们也可以将家国天下这一作为连续性整体的世界图景称之为整体关联的多层级共同体架构,当然,家与国之间还存在一些中间层级的如乡党或乡里一级的地方性共同体。

            所谓共同体,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按照英国学者胞曼的说法,共同体之所以是共同体,乃有两大特点,“首先,共同体是一个‘温馨’的地方,一个温暖而又舒适的场所。它就像是一个‘家’(roof),在它的下面,可以遮风避雨;它又像是一个壁炉,在严寒的日子里,靠近它,可以暖和我们的手”,“其次,在共同体中,我们能够互相依靠对方”。要而言之,共同体可以给人们提供一种安全感,提供一个温暖而又舒适、彼此关切而又相互依靠的“家”。

          依古代中国人之见,人之为人,并非抽离于社会之外或是抽象孤立意义上的原子式个人,只有生活在家庭家族中的人才是一个完整意义的人,而家(家庭家族)乃是构成社会的最基本单元,家与家比邻而居便形成一定规模的地方性群落,由许多地方性群落聚合便形成一个邦国,由众多的邦国聚合便形成整个天下。家国天下之间不是彼此孤立隔绝而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正唯如此,一人之身乃为治之本,修身以齐家,齐家以治国,治国以平天下,才构成了一种连续性的完整治理之道。而《尚书》之“序帝王之德,莫盛于尧”,其“赞尧之德”,莫备于《尧典》一篇者,正在于尧之作为古代最伟大的圣人帝王,能够在家国天下的连续体或多层级共同体的世界秩序中实现一种有序和谐的优良治理,正所谓“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尚书·尧典》)。由此而言,能够贯通家国天下之连续体或多层级共同体的治理之道,以治国平天下为根本目标或最高理想便是建立一种和谐统一、合天下为一家的世界秩序,天下之为天下,乃是一个包括所有人在内的天下一家而人人共有共享的伦理共同体。

            对于个人而言,自春秋以来,历代贤者、家训中都强调“修身”是实现远大抱负和行为的基础,“修身”的种种行为,就是个人行为准则的表现。个体生命的“身”是具有“家国”情怀的,也是与“天下”息息相关的,身、家、国、天下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礼记·大学》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长期以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是基于“身、家、国、天下”命运一体的中国人的伟大理想。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中国税收原则的发展(下)

    (10)便利原则。便利原则,即强调定税应尽量给征纳双方以便利的原则。《史记》载,“禹乃行相地所有以贡及山川之便利”。这句话证明,夏禹时就注意定税时要方便纳税人。当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货币税取代实物税,又进一步给纳税人带来便利。杨炎推行的两税法,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除均平税负、增加财政收入等目标外,还考虑了征纳双方便利需要,简化了税制。

    (11)为公为民原则。为公为民原则,即强调国家只能为公为民而征税的原则。中国东汉末期政治家、史学家荀悦指出,国君应有“公赋而无私求”“有公役而无私使”。明代著名文学家、教育家丘浚强调,国家征税应“为民聚财”。凡所用度,“必以万民之安”不能“私用”(《大学衍义补》)。严复提出,赋税收入不应只供少数统治者享受,应“取之于民,还为其民”,为民兴公利、除公害(《原富》)。

    (12)增源养本原则。增源养本原则,即强调国家治税中要重视培养税源的原则。荀况认为,生产是财富的本源,税收是财富的末流,国家应“节其流,开其源”。司马光也强调要“养其本而徐取之”。

    (13)税为民所急原则。税为民所急原则,即强调选择人民必需的生活、生产用品征税,以保证税收充沛、可靠的原则。在战争年代或财政困难时期,从组织财政收入的需要出发,统治者常采用这一原则。桑弘羊在汉武帝对外用兵时,为筹军费实行过盐铁酒专卖,寓征税于价格之中,取得了大量财政收入。刘晏也认识到,“因民所急而税之则国用足”。

          这些原则之间既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一面,又有相互矛盾、相互制约的一面。而每一原则又有其特定的意义。

    参考资料

    《中国税制》,孙世强 主编,人民邮电出版社,2016年07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

    《孔子政治哲学研究》,林存光,学习出版社·玖壹合创,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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