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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孙杨到滴滴:拿钱不办事儿,会死人的

从孙杨到滴滴:拿钱不办事儿,会死人的

作者: 佛不佛 | 来源:发表于2018-09-01 11:23 被阅读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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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曰:民无信不立。

    最近有三件网民热议的事儿:
    1.孙杨违约领奖服;
    2.高铁霸座孙博士;
    3.滴滴顺风车司机又强奸杀人。

    这三件看似没什么关联的事件,其实共同揭示一个时代现状:
    契约精神在商业行为里的缺失。

    01

    比如,有一天我发达了,想出一本自传教别人一起发达,但是担心卖不出去,找文化公司咨询。
    这时候,一家文化公司的业务员拍胸脯保证内容没问题,三个月就能出。
    于是我美滋滋地掏了钱,签了合同,就等拿成书了。
    但是,一个月以后,负责内容校对的编辑说,质量不过关,出不了,让我重新写,或者加钱,他们请人写。
    我想想,自己写的不好,就请人吧,加钱也认了。
    又过了两个月,编辑又说:出版社不给过,能不能不要书号?可以退钱。
    不要书号就不能卖,不能卖我出书做什么?坚决不同意。
    编辑也不高兴,说:“你这些行业内幕是不可能过审的,都删了又没什么内容,要什么书号,出几本自己看不就行了?!”
    我也恼了,拿出合同说:“我要告你们!”
    编辑说,你随便告,怕你算我输。

    好,到这里为止,请问谁应该为书负责?
    1.业务员
    2.编辑
    3.我自己

    其实都不是,应该是文化公司。
    如果我去法院起诉,肯定不是起诉业务员、编辑或者我自己,而是文化公司。
    我与业务员签单出书属于商业行为,意味着我通过业务员与他所属的文化公司建立了契约:
    我出钱,对方出书。
    在这个过程中,文化公司员工的办事能力和态度出了问题,导致合作无法进行,这都是文化公司的内在管理问题,责任依然在文化公司。
    这家公司只图捞钱、不顾客户利益,究其根本,都是因为不把契约当回事儿,从没想过要排除万难,把契约履行到底。
    于是,员工也枉顾契约精神,赚钱就接单,遇到问题就撤单。

    02

    从商业契约的角度来看,开头的三件事其实是一件事,只是性质还有不同,我们一个一个分析。
    首先是孙杨。
    在雅加达亚运会上,孙杨简直是金牌收割机!可以包月领奖台的那种。
    但是金主安踏不高兴,因为孙杨上台领奖时穿的是他自己代言的361°。
    老子花了10个亿给对手打广告?!
    安踏怒了,做了一大堆金灿灿的海报怼孙杨,说他没有契约精神,甚至上升到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争上。
    金主这个吃相是非常难看了,也很无聊。
    但是,小编发现个有意思的事儿:这波骚操作似乎还真是有点儿道理。

    作为金主,花了10个亿的安踏的心塞程度可想而知。
    但是错在孙杨么?
    金主和中国体育代表团签的约,孙杨是具体执行人之一。
    这里回归员工和领导的关系,孙杨犯错,该负责的是管理失职的中国体育代表团。
    但是,安踏为什么不起诉中国代表团?为什么只针对孙杨?

    深层原因小编不揣测,只说事件本身反映出的人们对契约的普遍认知:
    签约不能代表什么,执行还是看个人。
    契约在具体事件中没有强制性,完全被降格成道德事件。
    于是,整个事件过程发展到最后变成了孙杨和安踏的私仇。
    一个说,你必须穿我安踏的衣服;
    一个心情不爽,穿了也要挡住logo。
    ……你们还能再幼稚一点儿么?
    原本严肃的商业违规事件被纳入道德范畴,无人负责,无人管理,成了个笑话。

    03

    再说高铁座霸孙博士。
    他叫孙赫,曾在社科院读硕士,因为考试作弊转而到韩国求学,目前是法学在读博士。
    孙博士颇有奉献精神,在生活中总是以身试法,尝试各种情节不太严重的违法事件,探索法制疏漏与人性底线。
    比如,考试作弊啦,论文抄袭啦,骗租啦,骗炮啦,还有高铁占座啦。
    这次,他高铁占座火了。
    占了别人的座还能高谈阔论、死皮赖脸、理直气壮者,都不是凡人,可能渡劫的时候被雷劈下来了。
    这种渡劫幸存者,别说受害人,乘务员也拿他没办法,只能靠正义的网友发动人肉技能,以舆论压力教他做人。
    孙博士还算有点儿脑子,录个道歉视频,还算诚恳。
    废话不多说,祝你下次渡劫时多被劈几次吧。
    只是济南高铁非要替他抗雷,在众怒之下公开发言,说:占座只是道德问题,不违法。
    呵!
    第二天,又有高铁占座。
    第三天,卧铺占座。
    还没到第四天,济南高铁改口又说孙博士违法了,我们很严厉地罚了他200块,还让他一段时间内做不了高铁!
    呵!
    原来高铁这么便宜,200包一辆,不亏。
    ………………

    不怪网民说话越来越毒,只能说济南高铁做得太不漂亮!
    我买票坐车不是道德行为,是商业行为,以道德来回避商业问题,只能说明一点:
    济南高铁缺乏契约意识。
    我花钱买的是一张纸,还是一趟安全无虞的旅程?
    我买的是一个座位,还是高铁的服务?
    我花钱的同时其实已经和高铁达成了合作,我遵守规矩,高铁提供相关服务,我花钱,高铁办事儿。这是商业行为。
    但是,等出事的时候,你告诉我坐车是道德行为?!只要交了钱上了车,你就不管是人是鬼了,全凭自觉?!
    那么,是不是所有守规则的都是潜在受害者,不守规则的就能随时释放个性,如孙博士一般任意恶心其他乘客?
    自然不是,因为这不是个道德问题。
    把问题归于道德一时轻松甩锅,但背后问题很大。
    要知道,大家生来都是追随欲望的鬼,有道德的先成了人,而后有契约法制让没道德的也成了人。
    如果无视契约法制,那么,人就可能变成鬼。
    占座,不过是小意思。

    04

    最后是滴滴司机强奸杀人事件。
    昨天夜里发生的事,一个20岁的乐清姑娘赵某,搭乘滴滴顺风车时,被司机钟某带到偏僻山道。钟某实施强奸后,绑住赵某的双手双脚,把她从山上扔了下去。
    今天嫌疑人钟某已经被抓住,当他领着众人找到赵某时,如花似玉的姑娘已经是冰冷的尸体,浑身是血。
    网民气愤的点有很多,集中在滴滴上的有两点:
    1.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滴滴顺风车司机强奸杀人抛尸;
    2.嫌疑人案发前曾有过一次失败操作,被乘客举报,但是滴滴未做处理。
    这次事件中,人们将矛头对准滴滴,而非司机,为什么?
    因为嫌疑人罪行确凿,法律能治他。
    滴滴缺少约束,只能从道德层面给它压力。
    呵!
    每到这时候都如鲠在喉,到底是谁的监管责任,到底是那些部门失察,我等小民不予评判。
    这件事也可以看出,我们的企业也都是拿钱不办事的主儿。
    类似共享单车、滴滴、美团之流能够做起来,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世上还是好人多。
    消费者多数是遵守平台规则的,不赖帐。
    但是平台呢?有没有提供对应的服务?
    大把大把收钱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如何升级服务,全方位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用道德支撑的商业逻辑,必定在恶人出世时崩塌!
    拿钱不办事儿,会死人的。
    大梦一醒,消费者就会明白,花钱买到的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份潜在受害者名单,自己的名字赫然在列!
    缺德者如羊入狼群,大开杀戒,一路畅通!
    守德者只能抱团取暖,守望相助。
    滴滴事件背后是商业契约的缺位,是资本只顾赚钱,不履行义务,是商家挂羊头卖狗肉,甚至空手套白狼。

    05

    “你的信用很贵”,以前觉得这是一句特二的广告词儿。
    现在才知道,真的很贵。
    换得他人的财富,丢掉自己的安全感,乃至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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